宜春2地擬獲“國字號”榮譽!

11月1日,生態環境部公佈第三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擬命名名單,

宜春2地擬獲“國字號”榮譽!

江西5地上榜,我市佔2席:

江西省景德鎮市

南昌市灣裡區

奉新縣

宜豐縣

蓮花縣

加上此前兩批獲評“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的地方,江西共有11地上榜“國家級”榮譽榜單。

2017年9月18日,環境保護部發布《關於命名第一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的公告》,江西靖安縣、資溪縣、婺源縣三地被授予第一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稱號。

2018年11月20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於第二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初選名單的公示》,江西井岡山市、崇義縣、浮樑縣在列。

宜春2地擬獲“國字號”榮譽!

祝賀以上獲“國字號”榮譽的市縣,要知道這份榮譽含金量特別高的。

示範市縣將有政策、資金扶持

據悉,對於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等方面給予政策、項目、資金扶持,同時對環境質量明顯下降、未完成年度環境質量目標、發生重大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或生態破壞事件以及指標反彈的地區,及時警告或撤銷稱號。

根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管理規程(試行)》,示範地區政府應依據規劃,制定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專項資金。

根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市指標(試行)》,示範地生態保護紅線一經劃定,不得隨意調整,確保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能源消耗總量不超過國家或上級政府下達的關於區域能源消耗總量控制目標。水資源消耗總量不超過國家或上級政府下達的水資源總量控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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