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警被判赔"太阳花"百万!司法屈服于政治


台警被判赔


图为当时“太阳花学运”,部分群众占领台湾“立法院”


2014年台湾发生“太阳花学运”,部分大学生与公民团体共同占领台湾“立法院”。“太阳花学运”事后,周倪安等29人向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出赔偿,要求连带赔偿830万余元新台币(约192万元人民币)。10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台北市警局赔偿周倪安等14人各10万(约2.3万元人民币)至20万元新台币(约4.6万元人民币)不等,总金额达111.157万元(约25.7万元人民币),仍可上诉。

对于判决结果,台北市政府与台北市警局表示将会与律师研拟提起上诉,警政署也表示,为保障全台员警执法权益,支持台北市警局提起上诉。


台警被判赔


图为台湾退警总会会长、前警政署督察长耿继文发文

赔偿判决一出炉,引起许多警界人士不满,台湾退警总会会长、前警政署督察长耿继文也发文痛批:“站在维持现场秩序第一线警察需赔偿受伤群众,而蔡英文等‘太阳花’群众却不必赔受伤的警察。”

10月31日,台湾彰化县议会上,议员郑俊雄质询时抛出,看到了台北法官判决“太阳花学运”台北市警察局为赔偿义务机关,非常沉痛,警察是执法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执法公立,“立法院”被占领,警察维护秩序还要赔有道理吗,这样有道理吗?台下议员纷纷高喊:“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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