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龍山一社區服刑人員因違反規定被收監
10月9日,龍山縣司法局聯合公安局、檢察院將撤銷緩刑社區矯正人員田某進押送到常德津市監獄,成功實施收監。
田某進因犯尋釁滋事罪被龍山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判決生效後,田某進拒絕到社區矯正機構報到,龍山縣司法局工作人員多次打電話及到其戶籍地、居住地查找聯繫,田某進明確表示不服法院判決,拒絕接受社區矯正,龍山縣司法局於2019年7月13日、7月23日、8月2日分別給田某進下達了《限期報到通知書》,但他仍不予理睬。
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龍山縣司法局依法提請原判法院對田某進撤銷緩刑。2019年9月11日,龍山縣人民法院下達刑事裁定書,撤銷罪犯田某進緩刑,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
內容來自龍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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