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嘲諷認真幹事的同事?老幹部被紀委曝光,工作也沒了



經常嘲諷認真幹事的同事?老幹部被紀委曝光,工作也沒了

長江日報-長江網11月2日訊 10月31日,浙江省紀委省監委官網通報3起不作為、不擔當典型問題,其中一批幹部受處分的原因是:倚老賣老、風言風語、打擊他人工作積極性。

通報顯示,2018年3月以來,溫州市洞頭區道路運輸管理局辦公室主任滕敏敏、稽查安全科稽查員張煒凡、池進權等人經常在工作時間串崗聚眾聊天,影響單位正常辦公秩序,破壞單位整體工作氛圍,造成不良影響;此外,張煒凡日常工作不積極主動,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甚至與領導唱反調,對認真幹事的同志經常進行冷嘲熱諷。

分管副局長金真德對其分管線上多名幹部違反工作紀律,串崗聊天等“庸懶散”問題,未能採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負有失察失管責任。

2019年10月,張煒凡被單位解聘;區紀委給予金真德通報批評處理,並由單位免去其職務,由區委組織部列為“召回”對象,扣發三個月績效考核獎;區監委給予池進權通報批評處理,由區委組織部列為“召回”對象,扣發三個月績效考核獎;區監委給予滕敏敏通報批評處理,並由單位免去其職務。

“召回”原來指企業產品有缺陷,企業從消費者手中無償收回有問題的產品,修理或者更換、賠償等,從而消除風險的行為。後來組織幹部管理中,借用了這個詞,針對對象就變成了不勝任現職的幹部。

像在洞頭,幹部要是被組織部門“召回”,首先人事關係就不在原單位了,而是暫掛在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這叫“人編分離”;接下來要進行兩個月的集中教育培訓;教育培訓合格後,會被安排參與當地的重點工作,或到鄉鎮(街道)、村居的基層崗位、站所等“回爐鍛鍊”至少三個月,考核合格,才可回原單位履職,否則的話,將會在該區範圍內,被進行“二次調配”使用。

簡單來說,就是“回爐再造”。(記者李玉瑩 整合)

(資料來源: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浙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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