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贈與也要繳納個稅?法律規定,只有這4種情況下,才能免徵稅

稅收自古以來就是和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一個概念,現如今的法律規定,我國的個稅起徵點為3500元,這是和大眾百姓最密切相關的一條稅法規定了。

除此之外,如果生活中涉及到房屋買賣也會有稅法的參與,房租的價值一般都是比較大的,對應的稅收數額也是相當大的支出,很多人為了避開大額的稅收數額,通常會選擇與賣家協商,用贈與的名義進行房屋交易,這也正是為什麼二手房比商品房搶手的原因所在。

房屋贈與也要繳納個稅?法律規定,只有這4種情況下,才能免徵稅

可謂是下有對策,上就有新的政策,自2018年起,房屋贈予也不一定可以免除繳稅的過程,只有法定的4種情形才可以。

1、滿5年且唯一房屋交易免個稅

這種交易情形在我國是比較普遍的,如果你諮詢的賣家持有交易房屋五年以上,同時名下又只有一套房產,那麼這個房屋買賣交易免徵個稅的。

2、離婚分配所得

不管你和你的配偶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只要有一套房屋是因為離婚所屬於你的,那麼該房屋是不收取個稅的。

房屋贈與也要繳納個稅?法律規定,只有這4種情況下,才能免徵稅

3、繼承所得

在這裡的繼承並沒有相關的分類,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都享有同樣的對待,在繼承的發生下取得的房屋免除個稅。

4、無償贈與直系親屬

這個限制就直接阻斷了想要通過贈予免除個稅的想法,對於贈予房屋進行了兩個必要條件的限制,那就是直系和無償 這兩個限制並不是二選一的關係,而是兩者必兼具的限制條件。簡單來講,如果你是把房子有償的“贈予”自己的親弟弟,那麼就需要付個稅了,或者說你無償的把房子贈與了遠房表親,同樣需要進行個稅繳納。

房屋贈與也要繳納個稅?法律規定,只有這4種情況下,才能免徵稅

有人會有疑問了,自己也不懂具體的個稅計算方式,難不成有關部門讓交多少就交多少,交的不明不白也不樂意啊。那麼今天律師在最後給大家補充一下房屋買賣中個稅的計算方式,一共有以下兩種:一種是查驗徵收,即:(計稅價格-房主提供的購買原值-契稅-相關稅費-交易中合理費用)x20%;另一種方法是核定徵收,即是以計稅價格x1%為標準進行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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