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債不能這樣催,否則一不小心就坐牢

案例:

遲某開了一個小廠,由於資金週轉不靈找朋友巫某借了80萬,後來遲某的工廠出了問題導致嚴重虧損欠下很多債務,無力償還。此後巫某多次向遲某追討借款未果。後巫某和其朋友吳某在外發現遲某,便將其帶到一個廢棄的工廠限制其人身自由,並以語言威脅、跪地板等方式逼迫被害人還債。期間用過電擊等方式,並威脅若是不還錢就將其帶到山上活埋。後因巫某,吳某疏於防範,被害人遲某藉機報警。後經法醫鑑定,被害人遲某的傷情為輕微傷(壹級)。

催債不能這樣催,否則一不小心就坐牢


本案中,被告人巫某、吳某為催債非法剝奪被害人遲某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後巫某,吳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所以就算有別人借了錢不還,也要利用合法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不要觸犯刑法,否則會受到刑事處罰哦~

相關法條: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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