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勇受贿罪批准逮捕

近日,乌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勇受贿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杨勇担任乌苏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党组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他人办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延长国有土地租赁时间等事宜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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