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萬寧市人民法院對萬寧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兩起涉嫌受賄的案件決定予以立案受理。
原南橋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羅某涉嫌受賄一案
萬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羅某在擔任萬寧市南橋鎮黨委副書記、鎮政府鎮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多次收受“小產權房”老闆翁某等人保護費百餘萬元,為非法建設“小產權房”老闆提供保護。
原萬寧市南橋鎮政府副鎮長林某涉嫌受賄一案
萬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林某在擔任南橋鎮副鎮長,分管規劃建設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多名房屋違建者的賄賂款共計六十餘萬元,為房屋違建者開綠燈、提供保護。
目前案件已進入一審階段,萬寧市人民法院將擇期對兩起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記者:譚碧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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