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在酒局裡的城管局長

2019年5月31日,這一天,遂昌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戴永華被留置了。

該縣紀委監委調查組在他家中找出了73本被寫得密密麻麻的工作筆記。

“倒”在酒局裡的城管局長

△戴永華的73本工作筆記。

有記著“近期三改一拆工作安排”,有記著“茶葉旺季時馬路市場的整治計劃”,有記著“如何與流動攤販進行有效溝通”……

這樣一位看似在工作上兢兢業業的人,是如何走上違紀違法道路的呢?

“倒”在酒局裡的城管局長

△庭審現場。

他是出了名的“闊綽大方”

戴永華是一個特別喜歡交朋結友的人,在結束緊張繁忙的工作後,最大的愛好就是約上三五好友“喝一杯”。

晚餐、KTV、宵夜……他總是搶著買單。

久而久之,僅靠有限的工資來維繫這樣的高消費便有些“吃力”了。為了“講義氣”,也為了“撐面子”,他辦了多張信用卡,勉強應付著。

正當戴永華為不斷加大的經濟壓力犯愁時,無意間看到案前一摞待審核簽字的發票。

突然,一個念頭在他腦中閃過:“我每月要審核大量的發票,何不借機多報一些費用出來解燃眉之急?”他隨即找來自己在單位的“鐵哥們”曹勇商量具體操作辦法。

身為單位的辦公室副主任,曹勇在戴永華的授意下,當即在自己經手的一筆公車維修費中虛增了1000元“試水”。

第一次輕鬆“得手”後,戴永華暗自慶幸找到了“緩解”自身經濟壓力的好門路。

接下來,從幾百元到幾千元,甚至上萬元,他與曹勇故伎重施,在公車油費、公車維修費、執法裝備採購等款項支出時套取公款,數額也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

“其實剛開始我是非常擔心後怕的,覺得不應該這麼做,但是轉念一想,很多時候我請客吃飯也是為了工作推進,也算是正常支出,以此來矇蔽自己、開脫自己,漸漸地就習以為常了。”

戴永華在悔過書上寫到。

就這樣,2013年10月至2018年2月,戴永華利用職務便利,夥同曹勇採取截留公務車用油充值卡以及虛增、虛列費用予以報賬等手段,先後侵吞財政資金24萬餘元。這些錢,部分被用於“處理”單位違規接待費用,其餘的均用於個人揮霍。

三次坦白機會他均“擦身而過”

2018年9月,遂昌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原財務唐愛娣侵吞公款問題被縣紀委監委查處。該局黨組第一時間在單位內部開展警示教育活動,並對各項內控制度進行自查自糾。

“當得知紀委在查我們單位近幾年的賬時,我心裡很慌,可還是心存僥倖,想著他們也許查不到那麼深……”於是,戴永華當下僅是將給職工違規發放的22500元加油卡上繳,以為自己能“安全過關”。

今年3月,省委第八巡視組進駐遂昌,開始了為期2個月的巡視。“巡視利劍的威力我早有耳聞,會不會有人向巡視組舉報我?到底該不該去向組織主動交代……”戴永華的內心再次打起了鼓,他悄悄估算著這幾年自己套取的公款數額,殘酷的事實就像一根魚刺卡在他的喉嚨。

5月12日,曹勇因嚴重違紀涉嫌違法被縣紀委監委留置。親眼目睹自己的“心腹”被調查人員帶走,戴永華徹底慌了。惶恐不安的他,接連幾天在辦公室上網搜索與他違紀違法行為類似的法律條款,甚至打印出來逐條研究、標記,推算自己可能會受到的處罰。

正當他鼓起勇氣想自首時,猛然想到自己即將高考的兒子,他不忍在這個節骨眼上拖了兒子的後腿,影響他的未來,於是他跟自己說,再等一等。

“倒”在酒局裡的城管局長

△戴永華(右)、曹勇(左)接受審判。

紙終究包不住火。隨著調查的深入,遂昌縣紀委監委很快掌握了戴永華違紀違法事實。

5月31日,戴永華被留置。

7月30日,戴永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8月初的一天,戴永華的兒子收到了心儀大學的錄取通知書,本該是闔家慶祝的大喜日子,卻因為父親的“缺席”而充滿遺憾。

9月17日,遂昌縣人民法院對遂昌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戴永華貪汙案進行公開審理。最終,戴永華因犯貪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從犯曹勇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執紀者說:

親人朋友間聚餐敘舊本是人之常情,但對黨員幹部來說,過度流連於“酒局”、“飯局”,卻是危害極大。本案中,戴永華錯把清清白白的同志關係當成了吃吃喝喝的“酒肉朋友”,酒精不僅麻痺了他的神經,也腐蝕了他的理想信念,攻破了他的思想防線,如同“溫水煮青蛙”般,最終使他滑入違紀違法的深淵。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時刻保持警覺,把興趣愛好與官德修養、黨性追求、理想信念聯繫起來,主動做好“局外人”。

監製: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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