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誠信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資者)2019年付息公告

金誠信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資者)2019年付息公告

證券代碼:603979 證券簡稱:金誠信 公告編號:2019-080

債券代碼:143083 債券簡稱:17金誠01

債券代碼:155005 債券簡稱:18金誠0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債權登記日:2019年11月5日

債券付息日:2019年11月6日

由金誠信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18年11月6日發行的金誠信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資者)(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9年11月6日開始支付自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5日(以下簡稱“本年度”)的利息。根據《金誠信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金誠信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資者)。

2.發行規模:1.2億元。

3.票面面額:本期債券每張票面金額為100元。

4.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為3年期固定利率債券,附第1年末及第2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5.票面利率:7.5%。

6.還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額:本期債券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期債券於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付息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對應的票面利率的乘積;於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最後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

7.本期債券的起息日: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2018年11月6日。

8.付息日:本期債券的付息日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6日,若投資者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1個計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9年11月6日;若投資者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2個計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9年、2020年每年的11月6日。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9.兌付日:本期債券兌付日期為2021年11月6日,若投資者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1個計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9年的11月6日;若投資者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2個計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20年11月6日。兌付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10.債券擔保:本期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11.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綜合評定,本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

12.上市情況:本期債券於2018年11月1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債券簡稱“18金誠01”。

13.債券受託管理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期債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1、本年度計息期限: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兌付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2、按照《金誠信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資者)票面利率公告》,“18金誠01”的票面利率為7.50%,每手“18金誠01”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75.00元(含稅)。

三、債權登記日和付息日

1、債權登記日:2019年11月5日

2、付息日:2019年11月6日

四、付息對象

本期債券付息的對象為截至債權登記日即2019年11月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8金誠01”公司債券持有人。

五、付息辦法

1、本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託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本公司將在本年度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本期債券本次付息其他事宜

1、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18金誠01”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兌付網點在向持有債券的個人支付利息時按利息額的20%代扣代繳,就地入庫。各兌付網點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做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

如各兌付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網點自行承擔。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於持有本期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每手“18金誠01”(面值人民幣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75.00元(含稅)。

3、對於持有本期債券的境外機構,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2018年11月7日發佈的《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號)等規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範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債券利息。

七、本次付息相關機構

1、發行人:金誠信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雲區經濟開發區水源西路28號院1號樓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先成

聯繫人:吳邦富、張思瑩

聯繫電話:010-82561878

傳真:010-82561878

郵政編碼:100070

2、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聯繫人:宋頤嵐、寇志博、馬磊、宋璨江

聯繫電話:010-60838888

傳真:020-60833504

郵政編碼:100026

3、託管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

聯繫人:徐瑛

聯繫電話:021-68870114

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公告。

金誠信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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