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美國第五政黨制度是始於1932年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新政的政黨體制。

1929年經濟危機之後,支持民主黨的投票群體和利益集團發生了重組,從而形成了民主黨在美國聯盟層面政治中的統治地位,正是因為如此,所以這一政黨體制通常也被稱為“新政政黨體制”。“新政政黨體制”存在於通常被稱為進步時代的第四政黨體制之後,其後是第六政黨制度——雖然第五政黨制度的結束與第六政黨制度的開端是什麼時候目前還有很多爭議。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可以說是美國第五政黨體制的開創者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羅斯福新政(New Deal)

(左上:羅斯福簽署法案建立田納西河谷管理局;右上: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下:描繪新政的壁畫)


美國第五政黨制度的形成與1929年經濟危機是緊密相連的經濟危機帶來的大蕭條破壞了美國民眾對共和黨會帶來繁榮的承諾的信心。這導致很多共和黨原有的支持者放棄了對共和黨的支持,而新的城市與少數族裔選民卻沒有成為共和黨的支持者。在這種情況下,富蘭克林·羅斯福連續四次贏得大選(1932年,1936年,1940年和1944年)使得民主黨在美國政治中獲得了統治地位。1936年大選中的壓倒性勝利鞏固了在第五政黨制度時期新政聯盟( New Deal Coalition)對總統寶座的控制——只有艾森豪威爾(他本人也是支持新政的)在1952年和1956年大選打破了新政聯盟對白宮的控制。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美國1932年大選情況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美國1936年大選情況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美國1940年大選情況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美國1944年大選情況


這一時期美國的主要政治力量除了構成新政聯盟的自由主義者外,還存在一個保守聯盟保守聯盟(Conservative Coalition)從1938年到1964年控制了國會,而這一聯盟是一個非正式的國會聯盟,是建立在北方共和黨人與在南方鄉村白人中具有強大控制力的民主黨的聯盟基礎之上

,而南方多數黑人則被剝奪了選舉權。保守聯盟主要是在內政上結成的聯盟,在外交政策上則並非如此,因為多數南方民主黨人是世界主義者,這在20世紀50年代以前是為大多數共和黨人所反對的。而相對於保守聯盟,在美國政治中影響力更大的則是自由主義者們構成的新政聯盟。自由主義者們控制著白宮和很多州。這一自由主義的推動力量是建立在少數族裔和宗教選民(天主教徒,猶太人,非裔美國人)組成的新政聯盟,以及南方自由主義白人、組織良好的公會、城市政黨組織(city machines)、進步知識分子、民粹主義農業團體和東北部的一些共和黨人基礎之上的。新政聯盟在1968年因為派系鬥爭而最終瓦解。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1948年至1964年總統大選中民主黨在主要群體中的投票率


共和黨在這一時期是處於分裂狀態的共和黨的保守主義派別起初一直由參議員羅伯特·塔夫脫(Robert Alphonso Taft Sr.,塔夫脫家族成員,美國第27任總統塔夫脫的大兒子)所領導,直到他1953年去世,而這一派別在1964年大選中曾提名巴里·戈德華特(Barry Morris Goldwater)作為總統候選人,但最終慘敗。1980年後,這一共和黨保守右翼開始由羅納德·里根(Ronald Reagan)領導,才獲得了對白宮的控制權。而相對來說,共和黨溫和自由派在1980年之前則更為成功。這一派別是由東北部和西海岸的政治家領導,這些政治家包括納爾遜·洛克菲勒(Nelson Rockefeller)、厄爾·沃倫(Earl Warren)、雅各布·賈維茨(Jacob Koppel Javits)、喬治·羅姆尼(George Wilcken Romney)、威廉·斯克蘭頓(William Warren Scranton)、亨利·洛奇二世(Henry Cabot Lodge Jr.,Henry Cabot Lodge II)以及普雷斯科特·布什(Prescott Sheldon Bush)等。尼克松之所以能夠打破民主黨對總統職位的統治,在1968年和1972年兩次大選中贏得大選,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於尼克松成功的彌合了共和黨這兩大派別之間的分歧,通過吸引共和黨保守派和溫和派這兩大派別,從而成功的挑戰了民主黨的統治地位

——尤其在1972年大選,尼克松獲得了49個州的選舉人票。但是尼克松在水門事件中恥辱性的辭職不僅毀了他自己的政治生涯,而且嚴重損害了共和黨在聯邦層面的地位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羅伯特·塔夫脫(Robert Alphonso Taft Sr.)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巴里·戈德華特(Barry Morris Goldwater)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美國第41屆副總統納爾遜·洛克菲勒(Nelson Rockefeller)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美國第14任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Earl War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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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員雅各布·賈維茨(Jacob Koppel Javits)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喬治·羅姆尼(George Wilcken Romney):2012年總統候選人羅姆尼的父親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威廉·斯克蘭頓(William Warren Scranton):共和黨政治家和外交官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亨利·洛奇二世(Henry Cabot Lodge II):共和黨籍參議員、外交官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普雷斯科特·布什(Prescott Sheldon Bush):參議員,美國總統老布什的父親


關於第五政黨制度什麼時候結束與第六政黨制度,目前學界還沒有形成統一的看法,目前主要的觀點包括:(1)1966年中期選舉到1968年大選

,主要依據是第五政黨體制標誌性的新政聯盟在1966年開始瓦解,到1968年大選中則因為派系鬥爭最終分裂。(2)1972年大選,因為這次大選中尼克松獲得了49個州的選舉人票,可以說是壓倒性勝利,這標誌著民主黨的優勢喪失,共和黨成功翻盤,所以有學者認為應以1972年大選作為第五政黨制度結束的標誌。(3)20世紀80年代,1980年大選中共和黨人,新保守主義代表人物里根成功入住白宮,而共和黨則控制了參議院;民主黨和共和黨則在20世紀80年代變得更加統一和黨派化。(4)20世紀90年代,這一看法的依據政治文化的分野,民主黨的意識形態越來越傾向於新自由主義,而保守黨則越來越傾向於新保守主義。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美國1968年總統大選情況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美國1972年總統大選情況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美國1980年總統大選情況


總體來說,美國第五政黨制度與羅斯福新政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正是因為羅斯福新政,保證民主黨的統治地位的新政聯盟才得以建立,而正是這一新政聯盟的存在,才使得民主黨在美國政治中一直處於優勢,併除了1952年和1956年大選外,一直控制著白宮。在第五政黨制度時期,除了新政聯盟外,還存在著一個在內政問題上的非正式聯盟,即保守聯盟的存在。而至於第五政黨制度到底是何時結束,學界還存在著很多爭議,但個人認為肯尼迪和約翰遜總統時期的偉大社會運動使新的政治議題成為美國政治的中心問題,正是這一偉大社會運動導致了民主黨和共和黨的支持力量的重組,而這一重組最終導致了1968年大選中民主黨各派別的內訌,因此1968年大選可以被看做是美國第五政黨制度解體,第六政黨制度形成的開始。當然,第五政黨制度解體,第六政黨制度的形成並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著一個相對比較漫長的過程,這一過程始於1968年,終於20世紀90年代。換句話說,不論美國第五政黨制度何時結束,當前美國的政黨制度確確實實的是第六政黨制度時期,而這,則是接下來的文章所要討論的內容了。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1963年肯尼迪總統發表民權演講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1964年8月約翰遜總統簽署了《經濟機會法》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1965年7月約翰遜總統簽署《社會安全法》

美國政黨制度(6):“新政”與美國第五政黨制度

1965年8月約翰遜總統簽署《投票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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