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版“老有所依”!支持“子女護理照料假”鼓勵養老床位進家庭

浙江新聞

截至2018年底,杭州市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74.44萬人,佔總人口數的22.53%。

居家養老是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基礎,涉及95%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面對老齡化社會帶來的嚴峻挑戰,杭州正在推動居家養老立法,解決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出現的問題。

10月29日,杭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舉行,會議審議了《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簡稱草案修改稿)。其中有哪些值得關注的看點?記者幫你一一劃重點。

鼓勵用人單位支持子女護理照料假

草案修改稿提出,杭州市將探索建立子女護理照料假制度。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鼓勵用人單位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

此前,草案修改稿規定了子女護理照料假的天數,但在此次審議中,杭州市人大常委會認為,對於用人單位,建議採用提倡或鼓勵方式支持,員工也要在調整好交接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照護護理住院治療或在家治療的老人。

鼓勵養老床位進家庭

享受與機構同等補貼政策

在家中享受到比肩養老院的服務,已經不是高齡和特殊困難老人的奢望。前不久,上城區推出了全省首個“家庭養老照護床位”服務新模式。

現在,這一模式也被寫入了草案修改稿。

杭州將支持養老機構或者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設置家庭養老床位。家庭養老床位及其所服務的老年人,視同機構養老床位及其所服務的老年人,享受與機構養老床位及其所服務的老年人同等補貼政策。

同時,建立健全家庭養老床位服務與機構養老床位服務之間有序互轉的評估、運行和監管機制。

居家養老服務用房

不得設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居家養老,重在離家近。

草案修改稿提出,新建住宅小區應當按照每百戶(不足百戶的按照百戶計,下同)建築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每處不少於300平方米集中配套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與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

已建成住宅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按照居家養老服務圈內每百戶建築面積不少於20平方米、每處不少於200平方米集中配置;未達到配置標準的,政府應當通過購置、置換、租賃、新(改、擴)建等方式,在本條例施行後兩年內配置到位。

居家養老服務用房,要設置在建築低層部分,不得設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二層以上的用房應配套電梯或者無障礙坡道。

高齡和失能失智老人

享受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具有杭州戶籍並居住在杭州的老人,將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居家養老服務。包括:

80至89週歲老年人每月不少於3小時價值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90週歲以上老年人每月不少於6小時價值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支出型貧困基本生活救助家庭中的重度失能失智、中度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享受一定時間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其中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不少於52小時,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不少於38小時;

80週歲以上老年人享有高齡津貼;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60週歲以上老年人享有定期免費體檢;60週歲以上特殊困難老年人由政府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國家、省和市規定的其他居家養老服務。

這些居家養老服務由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提供。服務項目可由服務對象自由選擇,超出服務價值部分的費用自行負擔。

鼓勵醫療機構提供家庭病床服務

為了讓老人在家也能得到良好的醫養照護,草案修改稿提出,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各類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通過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形式參與家庭病床服務。

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中,要提高康復、護理床位佔比,根據服務需求增設老年臨終關懷床位。

對於居家老年人,特別是高齡、特殊困難老年人,醫療機構要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諮詢、用藥指導、預約就診、急診急救以及上門診療、護理和家庭病床服務,服務費用按照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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