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幸偶遇初戀情人,我該為愛離婚嗎?

婚姻不幸偶遇初戀情人,我該為愛離婚嗎?

我是2012年認識的老公,當時雙方其實互不瞭解,但家裡一直在催促,我們就很快結婚了,婚後不久有了第一個兒子。公婆對我不好,我坐月子期間沒有人照顧,足足吃了一個月雞蛋,坐完月子後我瘦了30斤。結婚以後真正相處起來才發現老公有好多缺點,完全不是我喜歡的類型,特別粗魯,講話像和人吵架一樣,過馬路從來不理我。家務從來不會幫忙,只要心情不好,就會對孩子拳打腳踢,根本不像對待自己孩子一樣。我當初有想過直接離婚走人的,但又捨不得自己的孩子,就將就過了。之後,他出去做電工,我在家帶孩子,分居了有5年多,兩人就很少吵架。2017年我們為做小生意又住在了一起,小孩也接過來了。我和老公每天都是各種吵,他平時沒事也板著個黑臉,動不動發脾氣。我性格也不好,去年就提過離婚了,我已經對他沒有任何感情了。直到今年5月,我一個老鄉來我家玩,我和那個老鄉在以前18、19歲時彼此很喜歡對方,只是因為同姓,家人不同意。他去年年底意外死了一個兒子,然後想來我這散下心。我每天都在開導他,帶他到處去玩,慢慢我發覺我一直還愛著他,他也一樣愛我。他也和老婆在鬧離婚,我越來越反感我老公了。我現在才31歲,我不想就這樣繼續過下去,離婚念頭更強烈了,我該怎麼辦?

就你傾訴來看,你們現有的婚姻維繫的意義真的不大,因為能夠感覺得到,你對你的婚姻除了抱怨就是厭煩,夫妻又長期分居五六年,婚姻儼然淪為了形式。你萌生了強烈的離婚念頭,尤其在遇到曾經的舊戀之後,你們彼此還有舊情難割捨,如果你們覺得曾經的錯過實在太過遺憾,現在還能激發愛的濃度,那麼可以去做出選擇啊。但一定要想好,並妥善的先處理好彼此現有的婚姻牽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