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二婚家庭,我帶一個女兒嫁給丈夫,我們共同買了一百平的房子,遺產怎麼分?

Sm32


您好!對於再婚家庭,今後分配遺產的時候,主要涉及的問題是遺產份額和繼承人的問題。這裡僅探討法定繼承:

1. 先說繼承人。



(1)首先,女兒是有母親未來遺產的繼承權的,不管帶沒帶過來。

(2)這個女兒是否滿了18歲。如果未滿18歲,說明與繼父之間存在扶養關係;這種情況下,女兒是可以繼承繼父的遺產份額的。如果滿了,就認定為不存在扶養關係,繼父的遺產是不能繼承的。

(3)再看看丈夫之前是否有子女,是否帶過來了。判斷方式同理。

(4)如果夫或妻去世,還要看他們的父母是否健在。健在,同樣作為繼承人。

(5)當然,再婚夫妻之間也是互為法定繼承人。

2. 遺產份額。

(1)遺產總額。題主提到,100平房子是婚後二人購買的,大概率認為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二人的份額是各佔一半兒。也就是說,未來一方去世後,遺產份額是房產的一半(如果有其他共同財產,同理,也是一半作為遺產)。

(2)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如第1部分所說,單方去世後,看單方的法定繼承人都有誰,按照人均平分。舉個例子:假設丈夫先去世,沒有子女,且女方再婚時女兒為未成年,男方有父母健在。

這種情況下,丈夫的繼承人包括妻子、妻子的女兒、自己的父親母親,共計4人。房產1/2被均分,相當於每個人分八分之一,結果就是:房子中,妻子佔5/8,妻子女兒佔1/8,妻子的公公、婆婆各佔1/8。

另外還有幾個點簡單說一下:(1)遺產分配份額是可以協商的。如果有人願意放棄,其他人可以適當多分。(2)未來發生繼承的時候,有兩種方式:公證繼承(適合於繼承人無爭議的情況),訴訟繼承(適用於繼承人對繼承份額有爭議)。(3)光確定完繼承權不是結果,必須要最終辦理完過戶手續方全結束。


一紙家書


二婚時女兒是否成年很關鍵。

如果女兒未成年,繼父承擔了撫養義務,則女兒與繼父間扶養關係成立,女兒有權繼承繼父的遺產。

婚後購買100平的房子,如果沒有特殊約定,此房屋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如果其中一方過世,遺產就是50%的房屋產權。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過世方的遺產將由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分繼承,配偶+子女+父母,兩方都一樣。

所以說,你二婚的時候,女兒是否成年很關鍵,涉及到她是否有資格繼承繼父的遺產。


信凱律師事務所


才剛結婚就開始準備分遺產,這看來婚姻不保啊,個人的小九九就這麼多,與其有這樣的想法,不如干脆現在就立個遺囑公證得了,省著以後費勁,有需要改的時候再去改。

這萬一你們再有了孩子,這以後的遺產怎麼分呀?

乾脆現在把各自的份額都取出來,各自的財產都翻出來,就叫嗯實行經濟獨立,個人的財產歸個人,誰賺錢誰花,然後共同交家庭撫養費。避免了未來你這個小九九多了培育出個戰爭家庭。

剛剛在一起,好日子還沒過夠呢,就準備死的事兒,遺囑立得再好,爭搶遺產的也時有發生,未來的事,還要看培育出那種素質的子孫……


零界財經


題主帶一個女兒二婚。

假定丈夫是頭婚沒子女。

假定題主女兒與題主丈夫已經依法形成繼父母子女關係。

婚後購買的房產為夫妻共有財產。

這樣情況下,如果是丈夫死亡,該房產的一半為題主的個人財產。另一半為死者遺產,由死者的父母、配偶(題主)、繼女(題主的女兒)按人頭平均繼承。

如果是題主死亡,也是按這一模式分割夫妻共有財產,然後按這一模式繼承,


不糊塗時塗糊不


半路夫妻,題主這到底是安的什麼心呢?怎麼看都好像包藏禍心和惡意……為題主的老公捏一把汗……

回到問題,這套房子是你們夫妻倆的共同財產,除非一方經過公證放棄,否則這套房子將來肯定是會平分,你們倆各佔50%的份額……

雖然對你老公來說,這個女兒是繼女,但從法律意義上,她也是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與你們倆婚後生的子女權益一樣(看起來你也並不打算幫你老公再生孩子了)。

那麼你們倆別管誰先離世,他(她)的50%的份額,有遺囑(經過法律公證)按遺囑辦,比如題主基本上是想把這50%全給女兒的,那也可以;另外50%仍然是存活者所有。如果沒有遺囑,那參照法律,存活者與女兒一道平分這50%的財產份額,也就是女兒至少能得到25%;而存活者將享有75%的權益……


搬不動的小強


不管幾婚,婚後買的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不管房產證寫你們誰的名字,任何一方沒有對方的同意都無法單獨處置房產。你沒說你丈夫有沒孩子,如果有那麼他的孩子和你的孩子享有同等的權利!

二婚家庭真的是有很多現實的問題,我們無需迴避,也不要在意別人的指責,做好自己問心無愧則已!


2019夜闌臥聽風吹雨


我感覺這個問題很缺乏自信。自己的東西就是自己的,人家的就是人家的,就算結為夫妻,在經濟上也要保持獨立。這個和婚姻法無關,和自己的自尊自立自強有關。別指望嫁人致富,要靠自己。不是你的東西,千萬別惦記,會自尋煩惱。法律是法律,更要結合人情,努力奮鬥吧姑娘,自己有了,才更有安全感。穩定的婚姻,要有穩定的經濟基礎和感情基礎,別指望任何人,靠自己,幸福是奮鬥出來的。~


阿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繼承法,雙方配偶有一方去逝,第一繼承人是妻子或丈夫和子女,但你這種情況也不排除男方父母同樣有繼承權。繼承法所指的拿結婚證的合法夫妻,子女必須跟你在一起戶口必須在男方單位。按照遺產男方父母健在,也就可分割四份,即你和你女兒各一份,而男方父母各一份。但遺產也有它的特殊性,擁有財產的一方可立遺屬,指定誰繼承有它的權力特殊性,至於其它人想爭你也爭不到,因為有它的合法性,只有指定的人才有權繼承。如果你丈夫沒立遺屬,男方又沒父母在世,這房產就是你和你女兒繼承。


北極寒冰16


房子婚後買,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各一半,丈夫去世,房子的一半作為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繼女也算


沙沙莫海浪


分得那麼清就不要二婚,居然走在一起就應該好好珍惜對方,好好愛這個家,你這種,心態到老了沒有你容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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