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要求我們補交所欠物業費及相應的違約金,否則法庭見,該怎麼辦?

高儀明


我建議按物業服務合同,正常繳納物業費,履行業主義務和職責,如果物業存在相關服務不完善、不達標、不作為等問題,可收集證據進行起訴和投訴。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則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

但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業主可拒交物業費:

1、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2、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重複收費的;

3、物業公司不經業主許可自行增加的收費項目。如果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說明服務質量不到位。出現服務質量與收費價格不符的問題,業主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直接與物業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改聘其他物業公司來管理小區。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米戈週一


可以法庭見,讓他起訴,應訴就是。我12年不交物業任何費用。因為物業不作為,小區經常停水停電,不文明停車導致業主停車困難,公共區域環境無人管理等等。最後法院判決下來,我只需補交近三年物業費的60%.我連律師都沒請。省下一大筆錢!哈哈哈!


古樓老僧


我們小區去年有個物業公司拉個橫幅木木物業公司,也不見合同,說是街道安排來的物業,小區內公共區域、道路被業主改成私人車位,一樓住戶圈佔公共綠化沒人管現象嚴重,他們僅僅管了衛生和看門,物業向我要物業費,我讓他拿合同出來,他拿不出,就對他說,第一,要把小區車位管理有個辦法,不能私人霸佔;第二,如果沒有合同,誰安排你來就找誰要錢。我沒交錢,他說要告我,我該怎麼辦?


用戶3519828924087


物業費這個問題,其實並不建議跟物業公司打官司。從法院裁判的案例來看,這類官司基本都是一邊倒,物業公司最後基本都能勝訴。一旦法院判決繳納物業費而拒不履行,作為業主將被強制執行。同時還有可能被法院採取執行懲戒措施,包括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

業主在物業費官敗訴的原因主要是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或者不繳納物業費的理由站不住腳。例如以未入住未享受物業服務、未籤物業合同、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對物業公司利用公用面積經營不滿等等為由拒不繳納物業服務費,這些都不是拒絕繳納物業費的理由。

實踐中,大多數業主認為物業公司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不達標的情況算是最為常見的抗辯理由。但是,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很多業主基本是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或者只能夠提供小部分照片等證據。

對此法院也認為這僅僅是在服務的某些環節、個別區域做得不夠好,存在一般瑕疵,那麼因不構成根本性違約而較難成為業主拒交物業費的合法理由,還是支持物業公司的訴請。

所以,建議跟物業公司協商,將物業費補繳一下,看看能否避免訴訟。


葉律師


堅決支持取締物業!取消物業費!迴歸街道、居委會管理模式貝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優越性!


用戶2910735612626


作為小區業主,拖欠物管費的不少,原因多樣。有房屋質量問題的、有業主被偷盜的、有被電梯關卡受到驚嚇的、有對清潔衛生不滿意的等等各種各樣。本來這些問題物業與業主座下來,心平氣和麵對面的溝通交流,都是能夠解決的。不至於弄成業主一氣之下就拖欠物管一年兩年。物業收不到錢就起訴業主,雙方對薄公堂。一般來說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後,會先通知雙方進行訴前調解,雙方如果達成協議,形成庭前和解。就到此為止了,業主該補交就䃼交,物業就某些服務中的瑖疵對業主進行䃼償。但是如果雙方談不攏,法院調解無效,案子會進入庭審,經過法庭調查,最後進行判決。一般來說業主無論什麼原因拖欠物管費,法院都會支持物管公司勝訴。一方面是因為有巜物業法》的支撐,另一方面是物管公司的舉證都是有證有據,事實清楚。而大多數業主在庭審過程中,由於平時未注意收集證據,比如錄音錄像照片文字等信息證據,因而不能有效的為自己辯護並獲得法官認可。況且業主們提出的不交費理由,往往從法律上講是另外一個法律關係。例如業主被盜,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對此應負責任。就應該收集案發時間的保安值班情況記錄、監控錄像。有證據表明物業保安未履責,工作脫崗、睡覺、對進出人員不盤問不登記,對巡邏位置不按時簽到等等。有了這些證據資料,業主可以直接起訴物業,並要求對其損失進行賠償。這就是所謂的另一個法律關係。另外所謂違約金、滯納金業主大可不必擔心。這些所謂違約金滯納金往往都是物業公司單方面的主張,而且帶著霸王條款的做法,法院一般都不會支持。總之如果收到物業起訴傳票,不要慌張,心平氣和麵對。儘量收集到相關的證據,以便庭審時舉證。謝謝閱讀。


普道之子


就大多數物業而言,工作不負責,管理不到位,沒有服務意識。甚至有個物業小妹親口給我講述怎樣收拾反對她們的業主。中國的物業基本上是私人企業了,他們利用大多數業對小區事務不關心,人心分散,維權意識不強的弱點,很快的在小區由僕人變成了主人。他們變著方大肆吞噬業主的公共財產,更有甚者,他們拉攏腐蝕業委會,居委會。與他們沆瀣一氣在小區為非作歹,欺壓業主。

這種情況不在少數。我認為從維護業主的利益出發,應該取締物管取締業委會。交由社區負責。畢竟社區是政府下屬部門。有利於管理有利於反咉問題 有利於廣大業主。


971931039


我們小區物業每年物業費300萬左右,保安加清潔工不到15人,錢都到哪裡去了?所以,如果物業費有人監督,這是最重要的!沒有經濟監督,物業就成了搖錢樹。業人和物業就搞不好,物業就是黑社會,錢非給不可,說收就收,收多少就得給多少,沒有商量,你是魚肉,我是刀錚。


鄧123242287


1、査看現物業的資質、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收費許可證及收費標準等;

2、看以上有無不合法的行為;

3、看原開發商及委託的物業在你驗房時有無與你簽定的協議;

4、你的小區有無業委會及與現任物業有無簽定服務合同?

5、再從以上中找到漏洞


鷹隼大隊2013


沒有交物業費,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看物業到底是沒有履行應盡的職責,業主拒絕交物業費,還是業主沒有正當理由就是不願意交物業費。

在常見的案例中,經常是業主認為物業沒有盡到一些職責,所以拒絕交物業費。單從這個理由來說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一些業主如果在小區裡丟了東西,或者認為物件沒有盡到公共維修職責,而拒絕交物業費,打官司經常會敗訴。法院會認為交物業費和物業的職責問題是不同的概念,業主不能夠直接用拒繳物業費來對抗。


只有那些物業確實做得非常差勁,例如小區裡頻繁發生被盜案件,業主必須有足夠的證據在法院才會得到支持,這時候法院往往會酌情判物業費打9折或者8折繳納,同時不允許物業計收滯納金。所以到底是什麼情況需要業主自己進行判斷。

下面單獨說說滯納金的問題,其實物業主張的滯納金業主不需要緊張,原來的物業合同中約定的滯納金一般都是2‰或者3‰,這個在法律上看起來明顯過高,真的打起官司來,法院會把這個滯納金調整到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更何況在很多情況下,如果物業自己也有問題,或者業主並沒有與物業簽訂明確的滯納金條款,法院也不允許物業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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