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安6號行動!晉城三、四輪電動車整治方案出臺

晉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推進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計劃

“2019暢安6號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計劃落實,改善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山西省實施辦法》,交通運輸部《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規定》等法律法規,支隊決定以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違法上路為重點在市區開展推進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計劃“2019暢安6號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集中查處一批非法上路行駛的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淨化路面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重點

1.重點車輛:無牌無證和非法營運的電動三、四輪車。

2.重點區域:市區主城區和各縣(市)建成區。

三、階段劃分

(一)宣傳部署階段(201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通過各類媒體大力宣傳公安交警部門開展此次整治的目的和意義,宣傳無牌無證和非法營運的電動三、四輪車上路行駛的危害,為開展整治營造氛圍,打下基礎。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9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路面民警對上路行駛的無牌無證和非法營運的電動三、 四輪車開展集中查扣,發現一起、扣留一起,逐步消除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違法上路行為。

(三)長效治理階段(2020年1月1日至--)。鞏固電動三、四輪車治理成效,常抓不懈,逐步淘汰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杜絕電動三、四輪車上路行駛。

四、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數,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各交警大隊迅速組織警力對轄區銷售超標電動三、 四輪車企業進行摸底排查。

支隊車管部門要加強與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協作,督促其依法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銷售超標電動三、 四輪車,拒不整改的,予以罰、吊銷營業執照或查封。

(二)加強管控,依法查扣違法車輛。

從11月15日起,路面民警要加大巡邏力度,對上路行駛的無牌無證和從事非法營運的電動三、四輪車發現一起、查扣一起。對拒不配合的電動三、四輪車駕駛人依法進行處罰。

(三)大力宣傳,營造濃厚整治氛圍。

廣泛宣傳超標電動三、四輪車上路行駛帶來的安全隱患和國務院治理淘汰低速電動車的意見以及其他相應的法律法規,使廣大群眾知曉超標電動三、四輪車是不合格產品,自覺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電動三、四輪車。

路面民警在查扣中,要向駕駛人解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指出其上路行駛的危害,做到文明規範執法。

暢安6號行動!晉城三、四輪電動車整治方案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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