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助推旅遊產業發展

“強制拆除違建的接待中心和停車場,既促進了行政處罰的有效落實,也維護了司法裁判的神聖威嚴,著實給我們大均鄉工作人員上了一堂很有意義的法治公開課!”近日,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大均鄉人大主席向進行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案件“回頭看”的檢察干警說到。

據瞭解,早在2009年6月份,該縣旅遊開發公司未經批准,擅自在該縣大均鄉新莊村建設漂流接待中心,並在2016年擴建了停車場,接待中心和停車場的總面積為2728平方米,土地類型分為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其中農用地面積為1467平方米,建設用地面積為1261平方米。2017年11月9日,該縣國土局依法對旅遊開發公司的非法佔用土地行為作出行政處罰: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非法佔用的2728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後,旅遊開發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縣國土局多次催告均未履行。

2018年7月份,該縣國土局向該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裁定準予強制執行縣國土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並由大均鄉政府組織實施。但截至2019年8月1日,大均鄉政府仍未根據行政裁定書的要求組織實施拆除行為,土地未恢復原狀。

2019年8月份,該院在“檢察網格化”調研走訪中收集到這一線索後,經現場勘查、現場調查取證、檢委會討論等,分析認為大均鄉政府未在合理期限內執行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是一種行政不作為的違法行為,屬於檢察機關開展非訴執行檢察監督範疇。8月20日,該院決定向大均鄉政府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大均鄉政府履行行政裁定書。

8月到9月期間,該院領導多次與景寧縣文廣旅體局、景寧畲鄉國際旅行社、大均鄉政府等部門的負責人座談交流,瞭解此次非訴執行監督案件辦理可能帶來的工作難題,共同商討解決對策,深化雙贏多贏共贏理念認識,得到相關部門負責人的理解與支持,推動問題有效整改。

9月20日,大均鄉政府回覆該院,將於10月26日前將對違建的建築物拆除完畢,並恢復土地原狀。

“開展此次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深化了我們旅遊經營者的法治意識,在今後,我們也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推進大均鄉旅遊產業健康發展。”景寧畲鄉國際旅行社負責人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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