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寵物狗撲倒老人致十級傷殘 主人賠償三萬

半島記者 李珍 報道

本報10月30日訊 林某飼養的寵物狗撲倒他人導致對方傷殘,只是支付了部分費用就不再管了,最終被傷者告上法院。近日,黃島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林某承擔八成責任,賠償傷者各項費用3萬多元。

2018年5月的一天晚上,老人劉某飯後在小區遛彎,突然被一隻拉布拉多犬撲倒在地,這時,正在找尋愛犬的林某出現了。原來,該拉布拉多犬“土豆”是林某飼養的寵物,“土豆”撒歡與別的小狗追逐,結果出事了。

林某當即認可“土豆”撞傷劉某的事實,經診斷,劉某的左股骨下段骨折、頭皮挫傷,為治療住院10天,支出各項費用1萬餘元,且經鑑定已經構成十級傷殘。然而,林某隻墊付了3000元再未支付其他費用,後來甚至不承認寵物狗撞傷劉某的事實,最終被劉某告上法院。

黃島法院審理查明,劉某受傷是由林某飼養犬隻侵害導致,林某承擔責任80%。劉某未謹慎注意躲避風險,承擔20%責任。法院一審判決,林某賠償劉某醫療費、鑑定費、傷殘賠償金等費用共合計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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