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答探索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全國政協通報國資管理情況建議

財政部網站10月29日發佈《財政部對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二次會議第3895號提案的答覆》(以下簡稱《答覆函》),披露了財政部答覆黃寶榮等17位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關於探索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全國政協通報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提案》的具體內容。

財政部在《答覆函》中介紹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強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2017年,中共中央印發《關於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以下稱《意見》),決定自2018年起,國務院每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主要包括全面反映各類國有資產基本情況的綜合報告,以及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等四個專項報告。綜合報告每年以書面形式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屆末年份作口頭報告。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聽取一個專項報告的口頭報告。按照《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貫徹落實五年規劃(2018-2022)》,2018-2021年,分別聽取金融企業國有資產專項報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項報告、企業國有資產專項報告、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專項報告,2022年聽取國有資產綜合報告。”

財政部在《答覆函》中表示,“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重點監督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探索建立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全國政協通報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可以發揮人民政協民主監督重要作用,在國家監督體系框架內形成監督合力,進一步提升國有資產管理公信力,管理好人民共同財富。為充分發揮政協民主監督重要作用,十三屆全國政協建立了重點關切問題情況通報制度,目的是幫助委員知情明政,推動提高建言資政質量,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

“《意見》印發實施後,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成為了一項年度性、長期性工作。我們認為,在完成年度國有資產報告工作的基礎上,由國務院相關部門向全國政協通報國有資產管理情況,有助於暢通全國政協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進行民主監督的渠道,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切實提升國有資產管理公信力。”財政部在《答覆函》中指出,“因此,我們贊同你們所提建議。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不斷健全完善國有資產報告制度,按照國務院明確的任務分工,積極配合落實全國政協通報制度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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