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割讓過漢地十八省嗎?

一覺漫長春夢


清朝對外割讓的土地,主要都是自己開拓的邊疆,沒有太深入涉及過所謂的“漢地十八省”的土地。

漢地十八省的範圍,如上面這張地圖所示,就是灰色的地方:

這是一個晚清漢民族主義者所提出的概念。

當時,孫中山那些人搞“驅逐韃虜”式的民族革命,打出的旗號是——中國的疆域應該是漢人生活的十八省,十八省以外都屬於蠻夷居住之地。


  • 這十八省,其實也就是明朝的兩京+十三布政使司,也就是現今中國疆域刨除東北、蒙古、青海、新疆、西藏的範圍。

當然,等到民國建立後,為了維護從清朝繼承過來的版圖,原先的口號再也不提了,改為提倡“五族共和”。

回到清朝的問題:

  • 清朝對外割讓的土地,除了香港以外,主要都是東北、新疆、臺灣這些地方,這肯定不能算是十八省的範圍吧。


當然,你也可以算是上海、天津這些租界。

但是,租界是有歸還期限的。至少在清朝,是明確規定99年期滿租借地要歸還的。

雖然租界侵犯了清朝的主權,列強使其變成“國中之國”,但你不能說這些是“割讓”吧。

總而言之,十八省這個概念是不值得提倡的,它代表著孫中山那代人的偏激和錯誤認識。


HuiNanHistory


非常討厭你們這樣提問,漢地?何來的漢地?地指每一個朝代政權疆域。



後金之前是不是在大明國家版圖內的地域?如何失去管轄及執政權的?為什麼會有後金政權?為什麼大明國民及軍隊要投靠後金?為什麼大清能統一併能完整實現中華大統一?能動大腦思考一下嗎?



所謂滿族族稱為地域士族名稱,為何非要選擇性失明呢?滿洲在天聰九年(1635年)十月十三日,皇太極發佈改名為滿洲的命令,滿洲之前是叫什麼?



《尚書·禹貢》,把遠古中國劃分“九州”,後舜帝又析為“十二州”已把東北南部的遼寧省境分別概括在冀州、青州、幽州、營州的轄境之內。肅慎古國是東北地區的最早起源,肅慎為商周時東北部族,在《國語》、《左傳》、《山海經》、《史記》、《大戴禮記》等書中多有記載,稱其為東北夷。《左傳》昭公九年,周景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及武王克商,肅慎、燕亳,吾北土也。”《淮南子·原道訓》又記載說舜時曾“納肅慎”,《國語·魯語》說周武王克商時肅慎氏“貢楛矢石砮”,《尚書·周書序》說周成王伐東夷,“肅慎來賀”。可知從虞、夏、商、周以來,肅慎一直與中原保持密切的關係。自周秦以後,靺鞨、勿吉、挹婁、女真各族均為為肅慎後裔,而其活動地區則遠在遼水、松花江、牡丹江、黑龍江流域,最遠至遠東濱海地帶。



明朝政府有作為嗎?沒有,會有後金嗎?不會。明政權篡權奪位,貪汙腐化民不聊生,能不反嗎?



漢族族稱準確的來說起源於清末民國初期,為的就是推翻清王朝。清王朝有劃分過族群嗎?沒有。準確的來說清朝至夏朝時期並沒有劃分過任何族群。族群統一為國姓,如明人,清人,唐人等指國家(政權)疆域之中的人非族稱。



大清政府決策層何時出賣過清之疆土?包括外蒙古?為何不看一看清末民國初期歷史?大清在你們眼裡就那樣無能不堪嗎?再不堪也沒有丟過一寸土地!看一看下面那些人的腐敗無能與無知及內外勾結獲取私利的行為,國家能不垮嗎?能先進與發達嗎?各位又能正確認知歷史嗎?明明同屬一族源,非特麼分族?這不是無知與自私自利是什麼?全部把鍋甩清朝身上有意思嗎?能正確判斷好壞嗎?


奚譽賢


所謂漢地十八省,又稱中國本部,是孫中山和日本人為了“理直氣壯”地瓜分清朝領土而故意編造的故事。他們說中國只包括長城以南漢族為主的十八個省份,“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範圍只能侷限於此,而長城以北的滿蒙之地則是清朝帶過來的嫁妝,把那裡給日本人也不算賣國。不過,這套說辭很快就被袁世凱的“五族共和”說擊的粉碎!


氣吞萬里如猴


割讓,除了永久轉讓,半永久以租借的形式也算讓,所以租界其實也算是割讓的一種!

最著名的租界是上海和天津,為革命運動提供很多便利和資助!軍閥和滿清舊臣也躲在租界,躲避外界的煩擾!

所以租界具有相當的自治權力,使清政府和民國政府無法插手當地的內政方針!

除此外包括廣州,廈門,汕頭等通商之地,都給與列強便利,列強圈地而迫使清政府簽訂租借條約,都屬於割讓漢地十八省的範圍!


多臻貴


沒有。江東十六屯是有主要指東北烏蘇里江以東至海森威的十六屯,系少數民族。


三杯通大海1


香港算的,還有云南少許地方,面積都比較小,其他大的失地的都是清朝擴張的極限,自己已無力控制的。


你永不獨行


第一個割讓的就是吧

最初被割讓的不就是香港島嗎,這是割讓之始,後來澳門被重新簽訂條約確認割讓。

割讓就是從割讓漢地開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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