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女友已分手十來年了,聽說她得了重病,向我借錢十萬,我能借嗎?糾結中,請你支招?

數學中考老張




對於分手的前任,很多人心底或多或少都留有遺憾,特別是愛而不得,當初因現實原因(例如雙方父母反對)而分開的前任,男人心裡更是會一直耿耿於懷。

面對舊情人,如果彼此能夠做到從此相忘於江湖,老死不往來,各自安好,那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地你也能淡忘過去的愛人。

只是如果某一天,你突然得知舊情人的近況,或偶遇,或因為種種原因二人又重新聯繫上了,這時候你的心情難免還是會有點起伏或忐忑不安的,這是對過去那段美好戀情的懷念。

二人一番敘舊以後,如果你得知前任現在過得不好,你心中的憐惜內疚之情自然也會油然而生,這個時候,如果前女友還告訴你,她得了重病,想跟你借錢,那你必然也會不好拒絕。

畢竟是曾經愛過的人,即便二人已經分手多年,只要是心地善良的人,都很難做到面對舊愛患病,能完全無動於衷。

只是對於已經分手多年的男女來說,你們二個人的關係嚴格來說也不過是曾經熟悉的陌生人而已,現如今,你們肯定也都各自婚嫁,如果這時候貿貿然借出錢,那可能會引起老婆的猜疑,甚至引發家庭危機。

再者,即便你真想借錢,也還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實際經濟情況。


假如你家財萬貫,這區區十萬塊對你來說,不過就是買塊表買個包的消費,那你借出這十萬塊還在情理當中。當然,即便你有家財萬貫,這錢也屬於婚姻共同財產,如果你真的想借這筆錢,為了避免日後引起夫妻矛盾,建議你必須和你妻子商量一下,因為你要借錢,你的妻子也是有知情權的。

如果這筆錢,確實對你的家庭完全不會造成任何負擔的,那你可以坦白和你妻子說實話實說,對她曉之以情。千萬不要有想矇騙過關的想法,這是在引火燒身。

如果你的妻子同意借這筆錢,那皆大歡喜,如果她不同意,你也不能因此責怪你的妻子,因為她確實有權拒絕你借這筆錢。

如果你覺得不服氣,可以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妻子要借錢給她的前男友,你是否也能做到心無芥蒂。



當然,如果你們家的經濟條件非常一般,這十萬塊是你們僅有的家庭儲蓄,或者說這十萬塊只佔到你們家庭儲蓄的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甚至,你們家根本連十萬塊存款都還沒有的,那即便你再有心想幫忙,也是愛莫能助了。

畢竟,幫人是好事,但也要量力而行。

不能因為她是你的前女友,你就拼了老命,砸鍋賣鐵也要借錢去幫前女友,如果你這樣做,那即便你和前女友是清清白白的,你的妻子,甚至你前女友的丈夫也不會相信你們之間是清白的。

因此,借錢這個事情還要三思而後行。

最後,如果確定了要借錢,那也要寫好借款借據,避免造成日後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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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心情感諮詢室


我前女友,長春的,起初我們很相愛,後來因為種種原因,最終沒能走到一起,可這麼多年過去了,我還是一直愛著她,牽掛著她,怕她過的不好,這種愛和在心裡的位置,任何人都取代不了。就在前不久,她告訴我她爸爸肺癌,我給了她一萬塊錢,但我依然感到很無助,我現在還在努力中,也不寬裕,我想給她更多。我這麼說,我是想表達,愛就是一種付出,是給予,無論是否廝守……


醉花枕玉


我和前女友已分手十來年了,聽說她得了重病,向我借錢十萬,我能借嗎?糾結中,請你支招?

和前女友分手十來年,前女友向你借錢,你糾結借還是不借,其實就證明了兩個問題。一是你們雖然分手十年,但中途或多或少還是有聯繫的。二是你還是比較重情重義的,雖然分手將近十年,但對前女友還是有一些餘情的。

針對第一個問題,分手十年,按照常理雙方應該早就各奔東西,各回各家,各結各婚了。一般這種情況下,彼此雙方是很難再有聯繫的。但這次前女友竟然找到你,那也就足以證明你們有彼此的聯繫方式,有溝通渠道。中途或多或少還是有聯繫的。

其實針對第二個問題,本沒有什麼討論價值的,因為畢竟兩個人都分手十年了,都有了各自的家庭,兩個人感情早已人走茶涼了。但正因在這樣一個前提條件下,前女友既然好意思拉下臉面找你,而且你又對前女友借錢的事糾結,而不是直接拒絕。也足以看出題主是一個重情重義的人,同時對前女友還是有一點點餘情的。

至於這個錢到底借還是不借,我們不能一棒子打死,因為分手已經將近十年就果斷拒絕不借。應該考慮兩個前提,兩個情況。

兩個前提:一是要讓自己的老婆知道這個事情。二是要考慮到自己的實際經濟能力。

兩個情況:一是前女友的處境現狀。二是前女友的還款能力。

前提一,要讓自己的老婆知道這個事情。

原因很簡單,既然結婚了,一般情況下家裡如果有重大開支,都要兩個人都同意才行。另外,也表達了對老婆的忠誠,對婚姻的忠誠。自己既然結婚了,自然跟老婆就是一體的,是沒有二心的。自己幫助前女友也只是把她當一個朋友看待。讓老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前提二,考慮到自己的實際經濟能力。

10萬元對一般普通家庭來說不是小數目,所以前女友借錢,自己要有才行。


情況一,前女友的處境現狀。

其實對一個女人來講,一般情況下,要找自己的前男友借錢還是很難拉下這個臉的。所以可想而知,前女友既然開了這個口,就基本可以肯定一點,那就是現在前女友的生活可能確實已經到了絕境了。所有的辦法都想了,確實是無可奈何,走投無路了。

情況二,前女友的還款能力。

既然前女友現在已經身處絕境,那如果你現在把這個錢借給前女友,短期內她肯定就是很難還上的,你得提前有這個心理準備,有這個預期。

所以綜合而言,最好,也最合理的辦法,就是在說服老婆的前提下,在自己又有錢的前提下。在自己能夠承受的範圍內,借給前女友一部分錢。比如前女友借10萬,自己看能不能借5萬,這樣就算這個錢前女友一時半會兒還不上,也對自己的生活沒有什麼影響。這樣即對得起前女友,站在一個朋友的角度,幫助前女友暫時度過這個難關,自己心裡作為朋友也過得去。

人嘛,一輩子難免會遇到幾個困難的時候,綜合考量,值得幫,就幫一下。不值得幫,就提早委婉拒絕。



知通前沿


給吧!不然你一生都會不安心的。講講我的經歷。我與男友分手25年後,有了溝通方式。當初分手的原因是我覺得自己不該與高富帥結婚(婚姻觀而已)戀愛時每天他管理我各項事宜:從服飾到髮型,飾品及鞋子,就是寫作業(大學同學)他也檢查!我逃到北京讀書去了!當他25年以後找到我時,你已經守寡多年。又電話聯絡,他第一句話就問:你怎樣?有沒有500萬,沒有或不夠我給你補齊!沒有我也不會要的!我真心希望他幸福!畢竟他是除開我父親對我最好的男性。還是做個“熟悉的陌生人吧”希望周圍的人都幸福!



FUNING424


假如愛過美好過,分手也是無奈,或是那時太年輕,經濟挺好的話,給個 十萬也無謂,經濟一般給個一萬兩萬吧,要是我願意,雖然分了幾個女朋友,但都有聯繫彼此都沒有怨恨,有個結婚發了8888紅包,有個被人騙借了十一萬,分期自己再還我5000,一年也就幾個月存五千還,只是那時太年輕,沒有不好的人,只有不懂的感情責任,如果有那麼多錢,自己做點心裡慰藉的事吧!


手機用戶81330557972


這樣的事情你跑來網絡問東問西,無非兩個原因:一:你與她情誼不夠深,二:你經濟不允許。

這件事出在我身上,就要看我對她情意如何了,我有個深愛的女友,相處1年,分手六年,我依然對她滿懷情意。分手是因為性格不太匹配,我也有很大責任,之後我們偶有聯繫,做成朋友了。如果是她,我肯定給,不是借。我與她分手三年了,那時我還送了她一輛10多萬的車,為此我還背了兩年車貸,也因為此事我都沒找女朋友。當時送車給她就說明了只是想她過的好點,別無他意。複合的路我回不了頭。現在結婚一年多了,基本沒聯繫了,共處一個城市,路上遇見也只是開了窗微微一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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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你以來!我幸福過!笑過!愛過!並且是深愛過!但是我覺得幸福太短暫,接下來的是苦苦的掙扎,痛了,哭了,失望了!再也不想了,心雖然還隱隱作痛,但是我放下了!相信自己會好的,會慢慢的忘記痛的,無論怎樣都謝謝你曾經來過我的世界,謝謝你讓我懂得了什麼叫愛什麼叫痛😂😂😂🙏🙏


賢金13543528953


我和前女友已分手十來年了,聽說她得了重病,向我借錢十萬,我能借嗎?糾結中,請你支招?

如果確實是的重病,且你的經濟條件可以承受,你的家人不強烈反對,可以借,這樣,更顯得你大度、寬容和善良。

戀愛分手,有多種因素。但是,分手不代表就成了敵人。只要保持正常關係,也不需要像對待敵人一樣,而是可以正常聯繫。

首先,要弄清楚前女友是不是真的得了重病,到底是什麼病,他的家人有沒有盡力。這很重要,也很必要。如果是欺騙,那就會讓自己很難過的。如果是真的,確實應當考慮。

其二,自身經濟實力如何。如果自身經濟實力較強,對方也確實是生了重病,就可以伸出幫助之手。畢竟,曾經是戀愛關係,也曾經有一定感情。在人家最困難的時候幫助一下,會感恩一輩子的。

第三,如果已經成家,就一定要與另一位商量一下,而不要瞞著對方。如果另一半很大度,會同意的,而且會更愛你,認為你是一個真正的男人,一個善良的男人。如果瞞著另一半去借,可能就會留下很大的家庭風險隱患。


譚浩俊


這個事情很好辦。

只需要看二個因素:

1 你們過去的感情

如果你們過去感情挺好,雖然分手了。但畢竟曾經有過一段美好時光。而且在一起的時間較長,比如共同生活超過半年了。如果是這種情況,你是可以借錢給她的。在她重病時,借了錢給她,表明你是個很重情義的人。也就是所謂情義無價。

但如果你們過去的感情並不好或者相處時間只有幾個月。那麼你就完全沒有必要把錢借給她。借錢給人總要有點原因吧?10萬元也不是個小數字,是不是?

2 你自己的經濟實力

雖然你們過去感情有過一段較長時間的美好回憶。雖然你很善良,雖然你很重過去的情義。但是你更要看看自己的包有多厚。畢竟你們分手已很久了,你從道德和法律上都沒有必須借錢給她的責任。你借錢給她,表明你得情義。你不借錢給她,也很正常。因為你們現在沒有任何的關係了。如果你經濟實力雄厚,10萬元借出去後對你的生活影響很小,你又念舊情,那麼你當然可以借錢給她。

如果10萬元對你來說是個很大的數字。那麼你完全可以不必借錢給她了。如果每個前女友都找你借錢,你都借給。那麼你的生活還能過了嗎?除非你心裡還一直有她。就是砸鍋賣鐵也要幫她!

但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分手而且10來年不聯繫呢?顯然這是矛盾的。在不是很有錢的情況下真的要好好猶豫下,自己真的還愛她嗎?

最後,總結下借錢給她的原因只有二個:

1 你很有錢

2 你很重舊情

這兩個條件都符合,你才應毫不猶豫借錢給她。

建議:如果你的錢不是很厚,但又心地善良。建議你送給她一二萬元,然後就不要她還了。

就這樣吧!


孟可的思想空間


人不到難處不求人!

你的前女友得了重病,開口向你借錢10萬,這也許是她不得已的行為,你也許是她最後一根救命的稻草。如果你有能力的話,能借還是借吧。實在沒有能力,多少還是應該幫她一把。

首先,你們以前曾經是男女朋友關係,雖然沒有走到一起,但是在人生在旅途中相互認識一段時間,也是一種緣分。

無論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分手,無論誰對誰錯?過去的畢竟是過去了。而人總是有感情的,雖然分手10多年了,但是曾經的情誼還在。



其次,因為對方得了重病,開口向你借10萬元錢。這裡就有兩個問題:

1、對方得了重病,形勢危難,不治療恐怕生命難保。人都有求生的慾望,誰都不想死啊。

2、對方沒有錢,無錢治病,萬般無奈才向你開口借錢。在她的心目中,也可能想到只有你才能夠幫她、才會救她。

在這種情況下,你還有什麼好糾結的?

最後,你前女朋友是向你借錢,又不是向你要錢。當然,你的錢你有權力借給她,也有權利不借給她,誰也不能強制性的要求你必須借錢給她。

借與不借?就看你的良心和心情了。

所以我認為:如果你有能力,且又感覺到方便的話,能借錢給她,還是借錢給她吧。如果你實在沒有這個能力,那你多少也應當支援她一下。

否則,良心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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