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監高減持股份進展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監高減持股份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603105 證券簡稱:芯能科技 公告編號:2019-031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董監高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減持計劃披露日(2019年8月5日),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副總經理金治明先生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36,000股,佔公司股本的0.0672%;副總經理錢其峰先生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224,000股,佔公司股本的0.0448%;監事會主席褚建新先生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36,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672%;監事葉莉女士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12,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224%;監事錢鵬飛先生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12,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224%。

減持計劃的進展情況

因個人資金需求,金治明先生、錢其峰先生、褚建新先生、錢鵬飛先生和葉莉女士計劃在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窗口期不得減持)以集中競價方式分別減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過84,000股、56,000股,84,000股、28,000股和28,000股,合計不超過28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0560%),減持價格按市場價格確定。其中,錢鵬飛先生、錢其峰先生及褚建新先生的本次減持計劃已實施完畢 ,詳見公司分別於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13日以及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監高減持股份結果公告》(公告編號:2019-026、2019-027、2019-028)。

公司於2019年10月29日收到金治明先生和葉莉女士發來的《關於股份減持進展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10月29日,金治明先生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份3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060%),葉莉女士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份1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0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減持計劃時間已經過半,本次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一、減持主體減持前基本情況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二、減持計劃的實施進展

(一)董監高因以下原因披露減持計劃實施進展:

減持時間過半

注:上述董監高在公司2019年三季報窗口期內不存在減持行為。

(二)本次減持事項與大股東或董監高此前已披露的計劃、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減持時間區間內,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轉或籌劃併購重組等重大事項

□是 √否

(四)本次減持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減持主體不屬於公司的控股股東,其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股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未來持續經營等產生影響。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 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1、本次預計減持期間自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窗口期不得減持),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2、本次金治明先生和葉莉女士計劃以集中競價方式分別減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過84,000股和28,000股,減持價格按市場價格確定。若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發生派發紅利、轉增股本等股本除權、除息事項的,將根據股本變動對減持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是 √否

(三)其他風險

1、金治明先生和葉莉女士將根據自身資金安排、股票市場情況、本公司股價情況、監管部門政策變化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及如何實施後續股份減持計劃,減持數量及價格具有不確定性。

2、在剩餘計劃減持期間,公司將督促金治明先生和葉莉女士嚴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東及董監高減持股份的有關規定,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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