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綠化工薪酬比市定最低標準少了180元 管理中心:財政資金撥付後補發

▶近日,洛陽城區部分綠化工人向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投訴,稱從去年10月至今,其每月工資只有1720元,比洛陽市規定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少180元。洛陽市綠化管理中心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回應,財政資金撥付後將予以補發。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 記者 彎繼偉 見習記者 許黛

【投訴】工資低於市裡最低工資標準

10月24日下午,在洛陽市洛龍區龍門大道上,一位綠化工人向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展示了9月份工資到賬提醒短信,顯示發放金額為1720元。他說,來上班簽訂勞動合同時,用工方承諾的工資是1900元每月,但上班後每月收到的工資都會少180元,“綠化隊都是這情況”,他們也曾多次向“領導”反映此事,一直沒有結果。

據瞭解,自2018年10月1日起,洛陽市全面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720元上調至1900元。按照規定,洛陽城市區屬於一類行政區域,在此範圍內上班的綠化工人工資,需按照1900元的工資標準執行。

【管理中心】財政資金未協調到位

事情到底是怎樣的?涉及多少人?

洛陽市綠化管理中心人事科負責人牛保華對此作了解釋,稱其單位下屬綠化工人反映的工資問題確實存在,涉及2000餘人,該中心屬財政全供單位,綠化工人工資專款專用,由財政撥付的綠地養護費承擔。去年,洛陽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綠地養護費一直未作相應調整。

牛保華說,該中心曾就此情況向綠化工人做過解釋,承諾少發的180元為欠發工資,等財政資金撥付下來後,進行補發。至於資金何時能到位,他們還正在與財政部門進行協商溝通中,具體時間暫時無法確定。

【財政局】財政撥付費用主要看養護量和養護定額

綠化工人工資少發是否因為財政資金問題?25日下午,記者前往洛陽市財政局進行核實。

洛陽市財政局綜合科工作人員李建軍說,財政局每年撥付的綠地養護費是按照一定標準核算執行的,具體金額由養護量和養護定額兩方面決定。養護量就是養護綠地面積多少,養護定額就是每平方綠地的養護單價。財政負責撥付綠地養護費,主要用於支付工人工資及農藥化肥、機械燃油、水電費等費用,而工人工資由綠化管理中心自主分配。

李建軍說,目前洛陽市執行的綠地養護費標準,在全省處於中上游級別,綜合考慮這些因素後,財政局對此事進行回覆時,就建議綠化管理中心在保證工人工資前提下,通過嘗試通過適當增加工人單人養護量等方法提高管理標準,解決此問題。

【進展】為保證養護質量 會繼續打報告申請資金

對於洛陽市財政局的回覆,牛保華認為,綠地養護工作有行業標準,實行精細化管理,單人養護量、用工人數,水電費、機械燃油支出等是按照規定及實際情況執行的,如果以減少用工人數、減少其他費用支出的方式保證工人最低工資,可能導致綠地在養護過程中,一些工作不能正常開展,比如樹木病蟲害不能及時防治、天旱不能及時灌溉等,進而影響整體養護質量,責任重大。

牛保華說,在工人最低工資上漲,養護費還是原來的標準的情況下,中心只能選擇在保證養護質量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按照原先的工資標準給工人發放工資,此次最低工資上調,涉及2000多工人,需要給工人補發的工資不是小數目,“會繼續向上級打報告,申請資金”。

洛陽綠化工薪酬比市定最低標準少了180元 管理中心:財政資金撥付後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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