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托克托宣判一起涉黑案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托克托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崔玉紅等34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協助組織賣淫一案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崔潤樂(另案處理)組織本案多名被告人,通過開設賭場、經營涉黃浴場攫取經濟利益,多次利用暴力、威脅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以崔潤樂為首的犯罪組織,依法應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崔玉紅等34名被告人在崔潤樂的組織領導下,作案15起,涉及7個罪名。該組織在雙河鎮某賓館組織“大A胡”賭局、在五申鎮三間房村開設賭場、在雙河鎮大維大賓館後院開設龍騰洗浴並組織賣淫。該組織還實施了多起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鬥毆和故意傷害犯罪。

法院判決,崔玉紅、雎文禮等14名被告人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數罪併罰分別被判處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張星等14名被告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數罪併罰分別被判處四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張天光等6名被告人分別構成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四年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崔玉紅、雎文禮等8名被告人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