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屍案”移送檢察機關:朝正義更近一步

■ 觀察家

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決定,表明辦案機關認為,涉案者犯罪事實已查清,證據已達到確實充分的程度。

備受社會關注的、前幾天被全國掃黑辦點名的“懷化校園操場埋屍案”,有了新進展。新京報從湖南省懷化市檢察院獲知,此案目前已經偵查終結,移送該院審查起訴。媒體另從被害人鄧某某的家屬方獲悉,懷化市檢察院已向家屬發出《聽取意見通知書》和《委託代理人告知書》。

回溯今年6月底關於新晃某中學“操場埋屍案”的報道,本案進入公眾視野的端倪就是:當地在掃黑除惡中查獲的涉黑涉惡團伙頭目杜某交代,2003年1月他將老師鄧某某殺害,埋屍於新晃某中學操場內。後經團伙另兩名成員指認,從操場挖出屍體,經DNA鑑定操場屍骨確為失蹤16年的該中學老師鄧某某。這起積案真相由此浮出水面。

在該案受到關注後,很多人也擔心:時隔16年,該案此前又未立案,現在成立了專案組,但時過境遷,還能收集到足夠的證據,使嫌疑人受到應有的懲處嗎?

這並非杞人憂天,因為按照現代法治要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認定嫌疑人有罪,從而移送審查起訴和提起公訴,法院判處被告人有罪,都必須達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程度。否則,即便90%的證據指向杜某故意殺人,還有10%的證據缺失,無法形成證據鏈條,不能排除合理懷疑,那也只能按照“疑罪從無”原則,宣告被告人無罪。

但當地辦案方用不枉不縱的取證與偵查態度,消除了這種疑慮:當地公安機關經過3個多月緊鑼密鼓的偵查工作,現在作出了偵查終結,向懷化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的決定,就說明辦案機關認為涉案者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已達到確實充分的程度。這也讓許多人懸著的心放了下來。

從之前報道來看,過去雖然沒有立案,但排查工作還是做了一些,收集固定到了一些證據。如2003年3月鄧家人向湖南省公安廳寄送報案材料後,懷化市公安局派警察前來調查,在現場的牆上提取到了血跡,還有當時的現場勘查筆錄;另有鄧老師的家人當時高度懷疑杜某的報案材料,鄧老師當時向教委舉報杜某承包工程違規和工程質量問題的材料等,這些都是指向杜某有作案動機的重要書證;現在杜某團伙成員也站出來承認參與抬埋屍體,也是重要證人證言;而杜某現在供述殺人,本就是直接證據。

當地警方完成了對該案的偵查環節,並移送檢方起訴,無疑是嚴格依法辦案的結果,也是朝著“積案清零”目標邁出的重要一步。

如今辦案的“接力棒”已傳到檢方手上。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懷化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就是1個月,重大、複雜的案件可延長半個月;如果認定有罪的證據已達到“確實充分”的程度,就可以向懷化中院提起公訴,由法院作出裁判。

考慮到此案情節特別惡劣,作案動機卑鄙,殺人手段殘忍,殺害對象還是“為眾人抱薪”的正義舉報人,社會影響極壞,相信該案會給出應有的定罪量刑——就算杜某等作案者在涉黑案中有招供情節,這些也會與其行為惡劣程度等因素綜合考量。

不可否認,“操場埋屍案”移送檢方審查起訴,仍是該案的階段性進展。可在法治生態漸次完善的背景下,在掃黑除惡秉持“黑惡積案清零、問題線索清零、涉黑犯罪零發生”雷霆勢頭的語境中,可以預期,“正義不會缺席”在該案上終會應驗。

畢竟,正義已破曉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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