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駕駛與一輛摩托車相撞,摩托車駕駛人卻負主要責任!到底怎麼回事?

狹路相逢勇者勝,但逆行與酒駕相逢,只能是兩敗俱傷。

男子酒後駕駛與一輛摩托車相撞,摩托車駕駛人卻負主要責任!到底怎麼回事?


2019年6月23日凌晨,澄海隆都鎮人許某鏈駕駛一輛粵D3**80號小型轎車載兩位朋友到玉潭路與廣益路交界處的一家飲食店吃火鍋,期間,許某鏈喝了2瓶550毫升裝的啤酒。

到了凌晨2時許,三人酒足飯飽準備回家,在送兩朋友返回各自的住處後,許某鏈駕車沿澄江路自東往西方向行駛,準備到渡頭村岳父家裡睡覺。當車輛行駛至龍田市場前路段時,前面突然出現了一輛逆向行駛的摩托車。

當時要通過路口時剛好綠燈剩下幾秒,我就加大油門通過,等到發現前面有輛摩托車我就減速並把方向盤往左邊稍打了一下,但還是避讓不及撞上了。——許某鏈


碰撞後,摩托車駕駛人張某樓,乘坐人周某林、張某雲倒地受傷。許某鏈隨即撥打120救護車和110報警。

交警澄海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接警後,迅速趕往現場勘查、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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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張某樓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在道路上逆向行駛,且違反載人規定、駕乘人員均沒有戴安全頭盔加重事故後果,是造成本事故的主要原因,應負本事故的主要責任;許某鏈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5mg/100ml,屬酒後駕駛,另外,其在通過燈控路口時加速行駛,沒有及早發現前面逆行車輛情況,致與逆向行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是造成本事故的次要原因,應負本事故的次要責任。

男子酒後駕駛與一輛摩托車相撞,摩托車駕駛人卻負主要責任!到底怎麼回事?


交通事故警示錄:車輛逆向行駛,不僅會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而且車輛“反其道而行”的行為,極易與正常通行車輛發生碰撞,從而給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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