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認為的“進化論”

什麼是進化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進化就是生物在競爭當中,不是說誰更加強大就可以生存更久,而是以誰可以適應環境誰就可以活下去!所以一場生物大滅絕之後,最弱小的生物存活了下來。最強的恐龍徹底退出了歷史的舞臺!

我所認為的“進化論”

不過也完全可以理解,現實又不是玄幻小說,個體偉力所能夠影響的力量超越自然!假如現實中也可以這樣,那麼我們就不用遵守進化論了,整個星球都將瀰漫著人類的意志,不用按照自然的意志循環,而是按照人類的意志運作!但是這是不可能的,除非有外星人願意施加外力,否則在地球上發生的一切可能性都逃不出地球的。

我所認為的“進化論”

所以進化選擇了合適的,不合適就淘汰。

為什麼強大的生物死掉了?它們本身要生存,就要維持存在!初中物理告訴我們萬事萬物都是在不停地運動的,(運動也是假象)那麼一切萬物都是過程,我們也是!過程是都需要理由!理由的理由還要理由!也就是因因果果無窮無盡!(到了一定程度就沒了)

我所認為的“進化論”

所以維持存在是需要理由的,生物滅絕之後,維持存在的理由消失了!不能維持自然要滅絕!

但是弱小生物呢?並沒有消失,弱小的生物維持存在的理由並沒有消失,換句話說就是所謂的生物大滅絕根本就沒有出現!因為他們自己還可以活下去,甚至還可以繁衍!

我所認為的“進化論”

所謂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只是物理常識!

存在就一定需要理由!或者說我們只能認知存在!又或者說在那不可被理解的世界裡有一個名為存在的東西。因為要理解世界就要有信息轉化之後可以和五感反應的信息。

比如說暗物質這種東西,不管它是什麼東西,假如在它各種狀態裡面,也就是被影響(觀測儀器)之後沒有一種可能性會與我們的五感反應就不可能被認知!不認知就不存在。

我所認為的“進化論”

存在需要理由,存在就是一種變化,進化也是一種變化,只要有理由支持就可以進化。比如說我們對狗的基因進行分析之後改造的小型犬。

就比如說物種入侵之後的澳洲兔,體型巨大。它們在原產地是不可能長得那麼大的!一定是有什麼理由束縛了生長,然後在澳洲被解開了,但是它們依舊是一個物種!

我所認為的“進化論”

我們要對自己在無意義世界的定義心裡有點數,世界本身什麼都沒有定義過,我們卻總是被自己束縛!一個動物的下一代哪怕一根毛的不同都可以叫進化,但是我們叫基因遺傳。因為這些變化被我們認為過於微小,所以我們對進化的定義就是巨大的變化,也就是說出現沒有在我們記錄當中的。

按照存在進行式,就是存在需要理由,進化和時間的長短沒有關係!因為時間再長維持存在的理由不變,生物為什麼要變?因決定果!

我所認為的“進化論”

所以要短時間內讓生物進化,就要改變生存環境,怎麼改?從因果上看,環境對於動物的影響是什麼?天敵、活動空間、氧氣等等,還有最重要的食物!我們為什麼會中毒?因為胃的分辨能力並沒有多強,細胞有細胞的秩序,物質有物質的秩序,兩者相沖就是破壞,也叫疾病,毒只是其中一種叫法。

我所認為的“進化論”

所以進化的要素在於某種物質進入消化道,和一定會遇到的消化液反應之後,可以進入體內循環,可以參與影響細胞分裂,不破壞細胞,輕微改變基因的東西!

如果這都不行,就加上外力,運動會影響什麼?驚嚇會改變什麼?或者再次加上變數,因為對於已有的變化,身體會免疫,那麼加上動物不可能遇到的東西,身體無法做出對應的變化,就像遠古生物滅絕後,倖存下來的生物一定會遇到曾經不可能遇到的東西!

我所認為的“進化論”

我認為進化論就是科學變化的一種,現在的大自然動物不可能遇到更多的變數,因為我們只會把他們往裡面擠,又和時間沒有關係,所以外界出現不了進化的現象!但是身邊卻有一點可能,那就是寵物!不用為食物發愁之後,那些為了食物而進化出來的理由會停止運作,停止就等於消失!不為了食物而活,就要為其它的東西,比如像我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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