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空心思編造劇本
一人分飾多個角色
被捕時
還在重複上演新的鬧劇
01
閃戀“女教師”
認識沒幾天就同居了
張亮(化名)今年28歲
家住青島西海岸泊裡鎮
2018年4月初的一天
↓↓↓
自稱叫“夏曉”,是青西新區城區一所小學的老師,父親養海參,家境富裕。
三四天後,張亮和夏曉相約見面吃了一次飯,兩人迅速墜入愛河。
過了四五天,夏曉就搬到張亮家裡與他同居了。
大約一個月後,夏曉告訴張亮她懷孕了,張亮和父母十分高興,提出和夏曉的父母見面,商量婚事。
2018年6月初,在泊裡鎮駐地一家飯店,夏曉和
一名五十多歲的男子與張亮及其父母一塊吃飯。夏曉稱男子是其父親“夏文舉”,雙方言談甚歡,對兩人的婚事都很認可。
在這之後,夏曉吃住都在張亮家裡,儼然已經是家庭一員。
張亮對夏曉十分信任,將自己的銀行卡和信用卡都交給了夏曉使用。
在這期間,張亮給夏曉買東西前後花了2萬餘元。
02
婚禮上夏曉家來的父母
不是訂婚宴上的兩個人
夏曉收下約32000元份子錢
幾天後,在青西新區城區一家大酒店,張亮和夏曉舉辦了訂婚宴。
夏曉家裡除了父親“夏文舉”外,還有一名五十多歲的婦女被夏曉介紹說是她母親。
按照習俗,張亮家給了夏曉家
31800元的訂婚錢,之後兩人去拍了婚紗照。到了2018年6月下旬,張亮提出夏曉懷孕在身,趕緊把婚結了。
可是夏曉卻說,老師晚婚晚育能獎勵一萬元,提議先辦婚禮再領結婚證,張亮也沒有多想就同意了。
2018年農曆八月十六,張亮和夏曉在之前訂婚的酒店裡舉行了一場隆重的婚禮。
夏曉的父母也來了,可是讓張亮一家人吃驚的是,這次來的人並非之前訂婚時的兩個人 。
夏曉卻不慌不忙地告訴張亮一家人,她是被抱養的,之前是親生父母,而現在來參加婚禮的是養父母。
張亮全家人也沒有懷疑,婚禮照常進行,收到的約32000元份子錢都被夏曉收起來。
03
張亮拿到戶口本發現
“夏曉”原來是叫夏某
結過婚,還有孩子
按當地的習俗,
結婚三天內要到女方孃家回禮,於是在結婚的次日,張亮和夏曉回了夏曉家。因為習俗原因,夏曉不能下車見孃家的人,於是張亮獨自見了夏曉的父母,並要了戶口本,張亮驚訝地發現,“夏曉”原來是叫夏某。
張亮從夏某家中出來,立即就問她是不是有什麼事情瞞著。
夏某承認以前結過婚,並且也有孩子。
張亮聽後非常生氣,要將情況告訴自己的父母。
夏某一聽苦苦哀求,稱以後什麼事都聽張亮的,剛結婚還是不要讓老人知道,免得老人反對他們,張亮心一軟也就作罷了。
後來,張亮催著夏某去領結婚證,可是夏某以各種理由搪塞,結婚證一直拖著沒辦。
2019年1月底,夏某拿了兩張結婚證回來,說是託民政局一個叫“王芳”的人辦的 。
張亮一看結婚證照片是用婚紗照的照片,有些不高興,就要去投訴“王芳”。
夏某勸他說“王芳”幫忙也是好心,投訴人家不好,張亮也就作罷了。
04
夏某聲稱要買房
轉走張亮一家20萬
售樓處卻查不到買房記錄
打從張亮和夏某認識確立關係之後,張亮的銀行卡就被夏某拿著了。
2018年10月的一天,張亮偶然發現自己銀行卡里的16萬元全都被夏某轉走了,就問她為啥轉走錢。
夏某稱轉錢是為了買房子,一共得七十萬,她家出大頭。
張亮心想買房子也是兩個人一起住,就沒再說什麼,之後張亮母親的一個40000元存單也讓夏某以買房子為由拿走。
過了一段時間,夏某稱父親“夏文舉”在泊裡鎮一個小區用張亮的名字買了一套房子。
2019年3月,張亮父母到夏某所稱的小區的售樓處打聽“夏文舉”買的房子情況,結果售樓處的人說沒有那麼一套房子。
張亮父母十分生氣,質問夏某到底買沒買房子。
夏某解釋說購房信息都是保密的,售樓人員不可能透露。
幾天後,夏某
拿著一份購房合同給張亮父母看,張亮父母這才相信。又過了幾天,夏某拿著兩張房產證給了張亮,張亮一看兩處房子都在青西新區城區,一處寫了張亮的名字,一處寫了夏某的名字。
張亮見夏某確實買了房子,也就打消了顧慮。
05
“女教師”能量不小
幫張亮及其表妹找工作
收了表妹35000元“協調費”
因為買房子的事情,張亮一家人對夏某有了一些看法,感覺她有點不靠譜。
不過很快夏某憑藉幫張亮及其親戚找工作,再次取得了他們的信任。
2019年3月初,張亮從單位辭職後一時沒有工作。
夏某就說認識教委一個“陳主任”,並找陳主任給張亮找了一份校長助理的工作,不過暫時還不能去上班。
張亮的表妹劉環(化名)大學畢業後一直沒有找到工作,有一天,張亮的母親問夏某能不能幫劉環找一份當老師的工作。
夏某拿出電話給學校一個“徐主任”打電話,打完電話後就說劉環的工作可以找,不過需要3萬塊錢。
劉環通過張亮給了夏某2萬元,之後學校的教導處“徐主任”就加了張亮的微信,夏某讓張亮微信轉賬給“徐主任”7000元,並稱剩下的3000元張亮自己留著就行。
後來,夏某又說需要請學校領導吃飯,向劉環要了5000元。
06
“徐主任”不斷安排
劉環外出考察
上崗一個月沒去過學校
2019年3月底,“徐主任”加了劉環的微信,告訴她工作和張亮一樣,是學校行政助理,主要去調研其他小學門口的周邊環境,拍照發給“徐主任”。
之後,“徐主任”不斷地安排劉環出去考察,並通過微信給她發出差補助,每次二三百元。
在“徐主任”的安排下,有時候劉環也和表哥張亮一塊出去考察。
到了2019年4月初,劉環通過微信問“徐主任”什麼時候可以去學校上班 ,“徐主任”告訴她“新老師要多出外勤”。
直到5月初,劉環一次也沒有去過學校,都在出外勤,有時候夏某還陪她一塊出外勤。
這期間,劉環父母讓夏某幫劉環弄事業編,夏某滿口答應,為此劉環父母給了夏某5萬元。
2019年5月5日,“徐主任”通過微信安排劉環出外勤,到河南調研校園門口安全問題。
“徐主任”還告訴劉環,因為她是託關係進來的,需要做一下
工資流水,證明她在學校已經工作過一段時間,讓劉環提供35000元,做完流水之後一個星期就會退還。劉環也沒有多想,通過微信轉賬給了“徐主任”35000元。
之後的一個月時間裡,“徐主任”不斷地安排劉環出外勤,到過省內煙臺、威海等多個地市,甚至河南、河北等外省。
其間,“徐主任”和夏某一共給劉環發放了8300元工資和補助。
“徐主任”還給劉環推薦了一個學校
財務人員“劉妮娜”的微信,劉妮娜也給劉環通過微信發過500元出差補貼。2019年6月23日,夏某告訴劉環,“徐主任”說過完暑假就可以到學校去教二年級的語文,劉環同意了,並表示假期裡可以到學校去幫助做些工作,夏某和“徐主任”一直說不用劉環去。
劉環多次通過微信問“徐主任”和夏某,做流水的35000元何時退還,但對方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
此時,劉環忽然覺得自己的工作似乎存在一些問題,懷疑自己的工作是否真實,可又不知道怎麼辦。
07
夏某再顯辦事“神通”
陸續收取張亮親戚
5萬元“打理費”
夏某和張亮結婚後,在張亮家人及親戚的眼裡,夏某是一個能人,當老師工作很穩定,認識人也多,辦事能力強。
2019年5月,張亮的表哥李虎(化名)讓夏某幫忙把他孩子安排到一所中學寄讀,夏某稱學校“陳主任”是她家的親戚,但是辦寄讀需要花3萬元。
李虎先後給了夏某3萬元,夏某稱這筆錢轉交給了“陳主任”。
十幾天後,
李虎請夏某吃飯答謝,其間催夏某抓緊辦孩子升學的事,閒聊時李虎問到夏某學校有沒有電工的活,夏某說暫時沒有合適的工作。又過了幾天,夏某通過微信告訴李虎辦理孩子升學的事情還得拿5000元錢請領導吃飯,李虎便轉給了夏某5000元錢。
在這期間,李虎讓夏某幫他也安排個工作,夏某說她“表哥”認識人多,讓“表哥”幫著問問。
不久,夏某告訴李虎說“表哥”已經給他找著工作了,介紹他到某房地產企業乾電工,但需要拿12000元左右。
李虎問夏某能否多拿上點錢,直接幹正式工,不用實習了。
夏某表示儘量辦,後來李虎通過微信轉賬給夏某15000元。
夏某還告訴李虎,孩子升學的事情也已經辦好了,2019年7月6日到學校去報到。
靠著夏某幫忙,工作也找到了,孩子上學的事也解決了,李虎一家高興不已。
08
夏某幫辦的事都沒成
引起張亮及其家人的懷疑
2019年7月5日下午,夏某聯繫李虎說,學生報到時間變動了,改成7月12日了。
到了7月12日,李虎帶著孩子到學校報到,結果一問沒有孩子的名字,就找到夏某問能不能幫著再聯繫一下。
張亮就通過微信聯繫“陳主任”,結果“陳主任”說可能弄錯了。
李虎從張亮家離開不長時間,就打電話說孩子上學的事不用夏某辦了,要求退錢。
並且催的很緊,夏某就自己出了2萬元,讓張亮拿了15000元,退給了李虎。
又過了兩天,李虎聯繫夏某說工作的事情也不用辦了,並且一直催著退錢,夏某就又退了15000元錢。
夏某幫著辦的事一件一件都沒有成,還有一些也是存在很多奇怪的地方,這引起了張亮及其家人的懷疑。
夏某到底是不是一名小學的教師?她幫著找的工作為何如此奇怪?
2019年7月23日,張亮委託親戚到夏某所稱上班的學校去查,結果發現教師裡既沒有“夏曉”也沒有夏某。
張亮決定去查證心中的一個個謎團,緊接著就去了民政局,結果民政局的人說他拿的結婚證是假的,民政局也沒有叫“王芳”的人。
張亮又去房管中心查詢夏某給他的兩個房產證,結果發現兩個房產證也是假的!
張亮覺得就像天塌下來一樣,回家問夏某怎麼回事。
夏某見事情敗露,於是承認騙了張亮。
張亮讓夏某還錢,夏某以各種藉口推脫。
2019年8月6日,夏某說她還有一輛車,準備去把車賣了,籌錢還給張亮,結果走了之後就失去了聯繫。
2019年8月12日,張亮還是聯繫不上夏某,便到黃島公安分局泊裡派出所報案。
09
演技驚人
夏某一人分飾多個角色
泊裡派出所接到張亮報案後,展開調查,並於9月14日將夏某抓獲歸案。
對於詐騙張亮一事,夏某供認不諱。
讓所有人都感到驚訝的是,夏某在與張亮的交往中,從使用的名字“夏曉”,到訂婚時的“父母”,都是假的,而夏某更是一人分飾多個角色,使用微信欺騙張亮全家及親友。
據夏某供述,她曾經有過一段婚史,而且生育了一對雙胞胎男孩,離婚後和前夫各自撫養一個孩子。
夏某離婚後一直打點零工,經濟上比較困難。
2018年4月,夏某通過微信和張亮認識後,為了從張亮家騙取錢財 ,就以戀愛的方式交往,直至“結婚”。
為了將戲演得真實,夏某花錢僱傭了一名黑車出租司機扮演親生父親“夏文舉”,在訂婚時去的“母親”其實是夏某認識的一名幹微商的中年婦女。
舉行婚禮當日,由於夏某真正的父母出現穿幫,夏某就稱是“養父母”。
更為離奇的是
在欺騙張亮等人的過程中,民政局“王芳”、教委“陳主任”、學校教導處“徐主任”、學校財務人員“劉妮娜”以及夏某的“表哥”紛紛登場。
但這些人全是夏某虛構的,夏某
註冊了多個微信號,用於冒充她所虛構的人物,並利用這些身份幫張亮及其表妹找“工作”,幫李虎孩子辦上學的事等。為了避免被揭穿,夏某給張亮及其表妹找的工作是所謂的“外勤”,壓根就沒有機會去學校上班。
夏某編造謊言,騙取張亮一家及其親戚大量錢財。
1
從張亮處前後共拿走了347800元,而張亮日常生活中給夏某花的錢根本無法算清;
2
詐騙劉環7萬元;
3
夏某從李虎家騙取35000元,後來還錢的時候一部分也是張亮拿的錢,她自己還的錢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10
夏某從張亮家離開後
立即找到新的目標
新一輪的騙局重複上演
夏某被警方抓獲
案情水落石出
據夏某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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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日,眼看著在張亮家的騙局已經揭穿,無法再繼續演下去,她通過微信搜尋附近的人,認識了同樣住在泊裡鎮的姜磊(化名)。
姜磊今年24歲,在一家國企上班,有過一次婚史。
夏某以“徐曉”的名字與姜磊交往,並在8月6日從張亮家離開後就直接搬到了姜磊家中與姜磊同居。
在姜磊的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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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曉”仍然是一名小學老師,家境富裕,父親養海參,在城區有三套住房。
民警抓獲夏某後,姜磊非常驚訝,他尚且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被騙,而且夏某已經懷孕,他們正在商議結婚的事情。
姜磊得知“徐曉”是夏某的假名,才知道自己真的被騙。
在姜磊和夏某短短一個多月的交往中,他給夏某買首飾花了好幾萬元錢,夏某從姜磊的
支付寶、花唄透支33000餘元,全部都是姜磊自己還的款。姜磊父母養殖蟹子,夏某以把蟹子賣給學校老師為由,賣掉了2萬餘元的蟹子 ,可是錢卻一分錢也沒有給姜磊父母。
這樣夏某前後從姜磊家騙走56000餘元。
如果夏某不被警方抓獲,發生在張亮身上的一系列騙局可能會在姜磊身上再次重演。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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