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華仕商標侵權拒不賠償,已被列入“老賴”名單

隨著消費升級的到來,市場上不斷湧現出了一些設計獨特、商標形象獨特的產品。但由此也頻頻出現了知名企業複製、模仿他人商標的亂象。

芝華仕商標侵權拒不賠償,已被列入“老賴”名單


芝華仕商標侵權拒不賠償,已被列入“老賴”名單

芝華仕曾有一款線上產品使用“曉夢”商標,目前已下線


事件回顧

線上兩款沙發產品 使用“曉夢”商標被判侵權

近日,記者接到讀者王女士的投訴電話,稱敏華品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敏華”)侵犯了其“曉夢”商標權。

芝華仕商標侵權拒不賠償,已被列入“老賴”名單

“曉夢”商標

據瞭解,上訴人(原告)周某表示敏華在線上銷售的一款與其同類別的產品,在寶貝名稱中完整再現了涉案註冊商標“曉夢”,並在商品展示頁面中突出使用與“曉夢”相同的文字,構成了商標侵權。

周某的委託代理人去年3月向公證處展示了某電商平臺上“芝華仕官方旗艦店”在售的兩款商品。

其中一款名為“芝華仕愛蒙雙人床婚床乳膠床墊臥室成套傢俱”的商品展示頁面中有一頁使用了較大藝術字體展示的“曉夢”二字;另一款商品名為“芝華仕愛蒙主臥現代簡約軟床布藝雙人床踏踏米床”的商品展示頁面中使用了較大藝術字體展示的“曉夢”二字。

一審中,敏華對該事件做出了相關辯駁。敏華認為,使用“曉夢”系傳達一種意境,寓意更好入眠,應屬於正當使用,不構成商標性使用。法院認為,敏華的抗辯意見有一定合理性,因此駁回了周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隨後,周某因不服一審判決,特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中,雖周某、敏華等涉案人員均未向法院提交新的證據,但經法院分析認為,敏華在涉案店鋪商品展示頁面的圖片中使用的“曉夢”標識字體較大,較其下方的其他字樣要大許多,超出了對產品特性說明的合理使用範圍。

關於敏華提出其在商品展示頁面使用“曉夢”二字系傳達“莊生曉夢迷蝴蝶”之意境的抗辯,法院認為,其並未完整引用詩句,僅憑“曉夢”二字不足以認定系描述性使用。其次,敏華在商品寶貝名稱一欄中使用的“曉夢”二字,即將“曉夢”與敏華公司的該產品相對應,導致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勢必會將“曉夢”與該產品相聯繫。

5月13日,經過一審、二審,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定敏華應立即停止侵害“曉夢”註冊商標權的行為,並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100000元。


最新進展 逾期數月拒不賠償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如今,距離終審判決已經過去了2個多月,據讀者王女士表示,自案件判決生效至今,敏華公司並未對其進行經濟賠償。據悉,目前敏華品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已於今年8月1日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俗稱“老賴”。

據瞭解,敏華品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系由敏華傢俱製造(惠州)有限公司獨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5年12月23日,註冊資本5億元,經營範圍包括傢俱的研發、批發兼零售等。且其“芝華仕”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不具備沒有能力履行義務的條件。

“老賴”已經成為了當下社會的一種痼疾,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集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公開等情況進行通報,並建立了網上的“老賴”黑名單系統,輸入姓名就可以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

業內聲音 侵權事件頻出 不要只做口頭“維權衛士”

事實上,除了商標糾紛,抄襲、侵權等家居行業內的敏感糾紛事件,對敏華來說,似乎也是屢見不鮮。

在今年9月的第44屆中國(上海)國際傢俱博覽會上,顧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就曾投訴指控敏華控股全資子公司重慶嘉年名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參展的一款芝華仕沙發侵犯其專利,隨後,律師口頭回復敏華被投訴沙發與顧家專利沙發外觀差別甚微,敏華已同意將被投訴的產品撤出展廳。這似乎從側面意味著,敏華默認了抄襲的事實。

據顧家家居相關法務負責人表示,不單是此次展會中產品的抄襲行為,芝華仕在線下門店也存在多款產品涉嫌侵權抄襲的行為,顧家方面已採取實際行動,進行起訴,希望通過法律渠道,保護其知識產權。

實際上,芝華仕頭等艙沙發、五星床墊等,在行業內擁有一定知名度。“作為家居行業的知名品牌,應該成為行業發展的標杆和榜樣,其品牌的一舉一動,代表的不僅是品牌的形象,更是行業的形象。”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任何企業都有義務,也有責任從自身做好示範,不要只做口頭上的“維權衛士”,屢屢用所謂的專利保護來炒作博取眼球,實質上卻成為一個抄襲者,於己無益,更會對行業發展帶來創傷。(本報深度調查小組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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