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生父威脅起訴要求撫養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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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生父威脅起訴要求撫養權怎麼辦


10月22日

【非婚生子女】生父威脅起訴要求撫養權

最近有一個未婚單身媽媽問我,她兒子的爸爸打電話來,要求把兒子交給他撫養,她問我她應該把兒子交給這位爸爸撫養嗎?其實法律對非婚生子女撫養權早有規定,那麼今天我們就為大家解讀一下具體的規定。


非婚生子女有同等權利

歐洲非婚生子的比例能達到50%左右,近年來中國的非婚生子女比例也在逐年上升,這些生父母有的是同居關係,有的不是,有的在孩子出生之後補辦法律手續,有的沒有補辦。

在德國、日本等國,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補辦結婚法律手續的,非婚生子女便成為婚生子女,這個制度稱為“準正”。我國《婚姻法》沒有相關規定,但是實踐中該子女也視同於婚生子女。

對於父母沒有補辦結婚手續的非婚生子女,其雖然法律名稱與婚生子女不同,但是其權利與婚生子女相同,這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

所以,在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問題上,所依據的也是《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民法總則》等的具體規定。


案例解讀

韋甲撫養糾紛案——北京市2016年發佈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典型案例之案例十

北京市婦女聯合會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案情概述】

韋甲,2012年出生,系韋某(女)與馮某的非婚生未成年子女,自出生起一直由韋某及韋某的父母照顧。2013年5月1日,韋某與馮某簽署協議書,約定:韋甲由韋某撫養,馮某每月支付撫養費五千元,於每月15日前支付,另馮某自簽訂協議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支付之前欠付的孩子撫養費三萬五千元。簽訂協議後,馮某一直未履行。2013年12月,韋某以原告韋甲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馮某支付協議約定的撫養費7萬元,並且每月向韋甲支付當月撫養費5000元至韋甲年滿18週歲止。

經法院取證、審理,根據原告韋甲要求被告馮某自2013年12月起給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予以支持。又因被告馮某自原告韋甲出生後僅給付部分撫養費,故法院對於原告韋甲要求被告馮某支付其所欠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具體數額結合酌定的每月撫養費予以確定。判決後,韋甲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非婚生子女請求撫養費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了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被撫養權和撫養費支付標準等,非婚生子女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同樣要得到國家、社會的關注,不能也不應該被忽視。


客戶疑問解答

在本次諮詢中,這位單身媽媽並未與孩子爸爸產生同居關係,而孩子爸爸早就與他人結婚,孩子出生後一直與外公外婆一起居住,由兩位老人共同照顧。現在孩子爸爸威脅在孩子兩歲以後將起訴,“到時候孩子會判給我”,單身媽媽非常著急,問大狀該怎麼辦?

大狀認為:

  1. 孩子媽媽大可不必著急。根據法律規定及司法實踐,孩子在兩週歲以下一般隨母方生活。孩子兩週歲以後,孩子父親起訴請求撫養,也只有發生法律規定的情形才會被法院支持。
  2. 現在我們可以確認孩子由生母及外公外婆實際撫養並共同生活,那麼根據法律規定,孩子父親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現在孩子媽媽就可以向孩子爸爸提出具體要求,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至法院。

在諮詢時,大狀同時提醒這位客戶,應當注意孩子的身心保護,好好撫養孩子成長,畢竟孩子是最無辜的。除此以外,面對孩子爸爸的威脅,應當積極面對,保留好證據,委託陳大狀與對方調解談判再行考慮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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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歸律師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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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pixab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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