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文新:區塊鏈不能是“法外之地”

鈕文新:區塊鏈不能是“法外之地”

Facebook基於區塊鏈技術研發的Libra擱淺了,它受到了全球絕大多數國家政府、尤其是發達國家政府的反對。為什麼會這樣?表面上看,是因為反腐、反恐、反洗錢以及監管等重大問題“暫時無解”,但從各國專業財經管理機構——財政部和央行所透出的信息看,Libra最令管理者無法接受的問題就是“去中心化”功能。

不要以為區塊鏈真有“去中心化”功能,正確的理解應當是:區塊鏈可以輕鬆地“去別人已有的中心”,但它卻可以建立“以自己為中心的中心”。比如Libra,區塊之內的所有規則有誰制定?未來又由誰修改?如果這一切都要聽從“Libra協會”的安排,那Libra的中心當然就該是“Libra協會”。如果Libra確實發揮了貨幣職能,那“Libra協會”勢必取代所有中央銀行,甚至取代IMF成為全球性的中央銀行。

誰來監管“Libra協會”的發鈔行為?憑什麼信任“Libra協會”不顧自身利益而維繫貨幣穩定?誰會相信“Libra協會”不去幹擾各國貨幣政策?很顯然,失去監管的、基於區塊鏈技術的Libra,它所構成的“封閉圈子”勢必變成法外之地。這是各國政府可以容忍的嗎?正如法國央行行長勒梅爾所說:Facebook擁有超過10億客戶,它們做出的任何決定都可能產生系統性影響。我們不能讓那些為私利服務的公司擁有主權國家才該擁有的屬性。我們必須採取行動。

鈕文新:區塊鏈不能是“法外之地”

如果說Libra擱淺是個教訓,那我們必須清醒地意識到:區塊鏈發展不能是“構建法外之地的發展”,更不能是“充滿野心、甚至危害公眾利益的發展”,而必須是“充分開放的、自覺接受監督的、以降低服務成本、提高服務效率為本”的健康發展。

或許正因如此,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第十八次集體學習時特別強調:要加強對區塊鏈技術的引導和規範,加強對區塊鏈安全風險的研究和分析,密切跟蹤發展動態,積極探索發展規律。要探索建立適應區塊鏈技術機制的安全保障體系,引導和推動區塊鏈開發者、平臺運營者加強行業自律、落實安全責任。要把依法治網落實到區塊鏈管理中,推動區塊鏈安全有序發展。

實際上,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產品存在大量“懸而未決”的法律問題。比如,關於私人重要信息的獲取、保護、保密等問題,這個問題在“互聯網時代”就是個非常令人頭疼的問題,而且並未有效解決,在“區塊鏈時代”哪?恐怕問題的嚴重性會有更大程度的提升;再比如,區塊鏈技術“天生具有隱秘跨境”的能力,那政府要不要管?如何管?從監管和法律的角度如何界定?

鈕文新:區塊鏈不能是“法外之地”

鑑於區塊鏈技術的公眾性、社會性很強,所以從歷史的經驗看,區塊鏈技術發展相比於其它技術的發展,政府更亟需著力找到“管與放的平衡點”。因為,管多了限制了創新發展,管少了勢必導致大量社會事件,淹沒海量社會成本。比如,各式各樣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所謂“數字貨幣”曾經在中國大量發行,事後證明,其間隱藏著大量“旁氏騙局”,許多無辜百姓上當受騙,傾家蕩產,然後檢查、取締又佔用大量政府資源,從而造成鉅額社會成本。這是我們必須接受的教訓。

因此我們認為,政府支持區塊鏈技術發展一定是支持健康發展,而對打著區塊鏈技術旗號行騙的行為必須保持高壓。有其在金融領域,絕不能任由“無照機構”濫用區塊鏈技術“圈錢、騙錢”。所以第一,政府需要率先明確管理部門,防止管理相互推諉而導致市場監管空白;第二,應把區塊鏈產品研發視為特殊行業,至少需要建立報備制度,對無報備而經營者重罰;第三,必要管理原則、法律法規需要“先行一步”,把能夠想到的、已經出現過的不當行為先行規範起來,避免死灰復燃,避免管理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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