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一村幹部捱了,冒充養雞大戶涉嫌貪汙近12萬元


融安一村幹部捱了,冒充養雞大戶涉嫌貪汙近12萬元


10月23日,融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夏秉馳涉嫌貪汙罪一案。據悉,該案為融安縣人民法院受理的首起涉及扶貧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當天,融安縣紀委監委、被告人家屬等共二十餘名旁聽人員到庭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夏秉馳作為融安縣潭頭鄉龍城村黨支部書記,2017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夏秉馳在協助鄉政府從事龍城村扶貧管理工作中,利用其協助鄉政府宣傳扶貧養殖產業補助、彙總上報、參加驗收等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該村非貧困戶莫某與貧困戶劉某、粟某、羅某等人,將其養雞產業以貧困戶劉某、粟某、羅某等人的名義申請扶貧產業驗收,騙取財政扶貧補助款共計人民幣11.73萬元。案發後,被告人夏秉馳共計退出贓款8.425萬元。

庭審中,被告人夏秉馳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沒有異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融安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夏秉馳依法作出逮捕決定,並由融安縣公安局對被告人夏秉馳執行逮捕,移送融安縣看守所。該案將擇期宣判。

隨著脫貧攻堅的不斷深入,融安法院將主動作為,嚴厲打擊扶貧領域職務犯罪、護航扶貧資金安全運行作為服務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有力抓手,為全縣扶貧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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