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10月18日上午正定县司法局、正定县普法办组织全县六十余个单位、部门开展了《条例》学习培训会。培训会详细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过程以及重要意义,并对古城保护原则、保护机制、历史建筑确定、保护制度、建筑物外部修缮等重点条款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解读,10月21日至27日为《条例》学习宣传周。会后,全县各单位、部门开展了内部学习和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培训、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古城、呵护遗产的自觉性,在全县形成浓郁的古城保护氛围。(编辑: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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