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省心,老人决定把房产留给孙子,做的这个“技术活”很漂亮

儿子不省心,老人决定把房产留给孙子,做的这个“技术活”很漂亮

【1】儿子儿媳闹离婚,父亲气出了病,决定把房子留给孙子

老何原来是大学里的教授,退休之后的生活好不自在。遛鸟、喝茶、看报、带孙子,天天悠闲自在、尽享天伦之乐。谁知道,最近却因为小儿子和儿媳的事情,闹得心烦意乱。

老何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争强好胜,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大城市定居了,逢年过节就带着妻子孩子,回来看看父母。相反,小儿子却喜欢安逸,也没什么雄心壮志的,老何也舍不得两个儿子都离开自己。于是小儿子毕业后就回到家里,找了份比较稳定的工作,过着安逸的生活。

本来日子过得挺安稳的,谁知道最近小儿子和儿媳天天因为“家中第三代”教育事情吵架。儿媳觉得教育应该从娃娃抓起,孩子的生活被各种兴趣班安排得满满的,一副“绝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架势;儿子却觉得孩子还小,应该多玩玩。俩人就因为这事争执不休,几次甚至到了差点签离婚协议书的地步。“俩人都一把年纪了,儿子都快十岁了,还天天吵,就不能各退一步,消停点么。”总听老何这么抱怨。

有次,儿子和儿媳没忍住,当着老何的面就吵起来了,老何本来就有高血压,这一着急,当时就犯病了,还有120及时把老何送去医院,这才平稳下来。但从此以后,老何的身体状况一直不稳定,医院里一连呆了好几个月,身体也没见好转。

这突如其来的身体危机,让老何开始认真地思考“身后事”。他太了解自己小儿子的性格了,脾气不好;就算这次和儿媳和好了,说不准下回又会因为什么事情吵起来。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小孙子了。“孩子年纪还这么小,万一父母离婚了,多可怜啊。”老何心里默默地想。“得替小孙子多考虑考虑。”

老何找来了学法律的多年老友老张,跟他简单说了自己的想法,老张笑笑说:“我有个办法。你照我的方法做,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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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张开的“药方”究竟是什么?

没多久,老何郑重其事地把小儿子、小儿媳叫了过来,说要开个家庭会议。小儿子也不知道父亲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出于对父亲的敬畏,还是带着媳妇来了。

老何郑重其事地拿出一张纸:“儿子,你拿去看看。”小儿子接过父亲手写的“家书”。刚念到标题,“遗嘱”字赫然引入眼帘。一时间百感交集,他怎么也没想到还没过古稀之年的父亲,居然开始考虑身后事了:“爸,您瞎想什么呢?”一边说,一边想把那张纸还给父亲。

老何非常严肃地说:“我没开玩笑,你们好好看看。”小儿子和儿媳这才接过纸,认真阅读了起来了。遗嘱的大致意思是,在父亲百年后,将他名下的一套房子,也就是正在住的那套,给小孙子。“你大哥结婚时候,我已经帮他置办过一套婚房了。这些年你们和孙子在我身边,日子过的也算舒心。我打算把我这套房子留给孙子。这张纸你们替我孙子先保管着,过俩天,你们带着他去公证处做个“接受遗赠”的手续,这样我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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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究竟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们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下这份遗嘱。

老何想在百年后,把自己的房子给孙子,从法律的角度,这叫“遗赠”。因为继承法规定,孙辈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如果想把房产未来给到孙子的话,必须“遗赠”,通过订立遗嘱指定把房子赠给孙子的方式,才可以达成。

老何做的这个“技术活”,有三点做的很好:

第一, 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像这种老何自己手写的,没经过公证的遗嘱也是有效。

“《继承法》规定有5种有效的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公证、口头和录音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也就是说,如果老人自己有书写能力,也可以像老何一样,采取自书遗嘱的形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使不经过公证程序,遗嘱也是有效的。

第二, 老何想要给孙子最好的保障,避免父母离婚而造成的财产外流风险,就是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将房子遗赠给孙子。

原因有二:第一,未来如果夫妻俩离婚,孙子会跟着谁现在都不好说。根据目前的情况,孩子还没成年,跟母亲过的可能性更大。两个人离婚后都可能会再婚,那这房子到底最后能不能传到自己小孙子手里,也都说不准,不如现在直接给孙子。第二,即使到时候小孙子还没成年,还不具备自主管理和处置房子的能力,他的监护人也不能随便卖房子,必须要将买卖协议进行公证,确保所有购房所得必须用于孙子的生活,比如教育、治病等。等到孙子成年以后,就可以由孙子自己管理了。

第三, 继承法规定,如果将房产遗赠给非法定继承人的话,那受赠人必须要在得知遗嘱的两个月内“表示接受”,否则遗赠无效。

这一点特别关键。那如何“表示接受遗赠”?老何给了个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手续,这样最简便最安心,但因为小孙子作为受遗赠人还没成年,那必须由监护人,也就是他们的父母,代替“表示接受遗赠”。但是,公证不是必须的。如果受赠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自己起草书面证明,请两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现场见证并签名,这种方式也是可行的。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说一下:既然“遗赠”的手续这么麻烦,为什么不直接把房子过户给孙子呢?

虽然在经济方面,生前直接过户比身后继承划算,但这套房,作为老何名下唯一的、同样也是自住的房屋,不建议提前过户给别人。毕竟房子作为家庭中最重要的资产,面对晚年生活中的突发问题,比如子女不赡养等情况,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所以老何决定通过“遗赠”的方式将房子在身后给孙子,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当然,撇开法律因素,老何这么做也是想给儿子儿媳一个“郑重而沉重的提醒”,碰到事情好好商量,别动不动就吵架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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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结

其实想将财产“遗赠”给孙辈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情况:有的是像老何这样,为了避免子女离婚带来的财产外流的风险;有的是为了把财富一代代传下去;更多的可能单纯就是因为“隔辈亲”。

但“遗赠”是门技术活,通常会因为“和法定继承人争财产”而导致纠纷。所以法律上的注意点格外多,如果想知道了解更多“遗赠”的技术难点,可以参阅一纸家书之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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