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正行駛 男子撕扯司機獲刑

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男子乘公交車時,因詢問站點問題與司機發生糾紛,他不顧車上其他乘客安全,上前撕扯司機衣領、胳膊……男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1986年出生的張某是黑龍江人。2019年3月24日20時許,張某在甘井子區乘公交車,因詢問公交站點問題,張某與公交車駕駛員孟師傅發生糾紛,在孟師傅駕駛1109路公交車過程中,張某上前撕扯孟師傅衣領、胳膊,致使孟師傅無法正常駕駛載有多名乘客的公交車,無奈孟師傅只得採取緊急制停措施,並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於當日在1109路公交車上將張某抓獲。張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張某於2019年3月25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2019年6月17日,甘井子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張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以危險方式干擾行進途中公交車的駕駛員的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張某到案後如實供述,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認罪認罰,酌情從寬處理。

甘井子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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