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軍轉安置到公務員和安置到事業編,差別有多大?

作為軍轉幹部,對安置的崗位要有一些基本的認識:

一是考核安置靠前的安排進公務員崗位,再靠後也是事業編保底,並且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PS:這也是我們為什麼要拿高分!)

二是再好的單位也會有不盡如人意的崗位,再冷門的部門也有令人羨慕的位置。

由此,引申探討一下軍轉計劃安置的事業編真的比公務員差那麼大麼?

2020軍轉安置到公務員和安置到事業編,差別有多大?

在軍轉安置這個設定的大環境下,公務員編制較大比例是安排到了基層單位,比如:區縣級的各個正科級單位(某某局、某某鄉鎮、街道)。即使是國考、省考這樣的公務員招錄考試,也是基層崗位居多。

因為大家都更加認可“大單位”、“好地方”,導致基層崗位始終是缺人狀態。為了平衡轉業幹部心理落差,要進公務員隊伍,那麼多為基層崗位;進了事業單位,不要氣餒,多為市直機關。

在部隊工作,大家都清楚,職務的提升極其受限於單位的編制架構:在一個團級單位,想走到副團的崗位是多麼困難。同理,在地方一個正科級單位,以某區(縣)教育局為例,要走到副局長的位置,光靠資歷的話得熬到什麼時候,而那才只是副科級正職。

在現有條件下,意味著好多人只能拿到普通科員的工資。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正處級編制,一樣可以走管理崗位,事業副科,事業正科。即使是在科級事業單位,領導職數不好調,還可以走專業技術崗位—職稱。一個普通科員評了副高級職稱,與副縣級幹部的工資基本持平,遠遠超出了同樣級別的公務員。

當然,公務員的仕途幾乎是不封頂的,只要能力水平在,幾乎可以一直往上走,而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則受制於單位的架構。大部分人覺得事業編不如公務員,一是現在車補是發給公務員,而事業編沒有,相同條件下公務員工資比事業編的高;二是表現在同在一個單位工作,有可能還是乾的同樣的工作,在提拔的時候,公務員是優先考慮的。

總結下來,各有利弊,進了公務員崗位不代表萬事大吉,一路順風;成了事業編也不意味著以後的路走不遠走不寬。

一旦轉業安置到具體崗位了,就踏踏實實利用好自身和崗位的優勢:是公務員那就好好走好仕途;是事業編走管理崗位的同時別忘了還有職稱,兩條腿走路。

2020軍轉安置到公務員和安置到事業編,差別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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