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合夥,一人出資,一人出房,股權該如何劃分?


在我們日常的工作中,經常會遇到創業者諮詢,關於合夥時各個合夥人該如何定價以及該如何分配利潤的問題。其實,只要是合夥都離不開這樣的問題。

今天我和大家分享一個近期我們接待的一位客戶諮詢,兩個人合夥,一個出資,另外一位出房,究竟該如何進行股權設計?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啟發。

兩人合夥,一人出資,一人出房,股權該如何劃分?

張華自持物業 1000 平方,本來計劃自己做個項目,花了 100 萬對房子進行裝修及購買各項基礎設施。裝修完畢後其身體查出問題,就決定退休修養了,房子一直閒置。

80 後的李木上海考察親子體能娛樂項目後,覺得符合市場剛需,就開始啟動項目,四處尋找房子。碰巧遇到了在家休養的張華,剛開始談的是房租+裝修的合作模式。

最後張華被李木的創業激情所打動,就想到了自己年輕時創業的場景,決定支持李木創業,雙方計劃合夥一起做更大的市場。

從一個單一的 “租賃關係” 到 “合夥關係” ,雙方對於現在的投資及未來的收益都有點摸不著頭腦,怎麼都想不明白究竟該如何設計才能更加理性和相對的公平。

通過朋友的介紹這兩位一心想要幹大事兒的合夥人就找到了我,針對他們的問題,我做了以下的回覆:

1界定各自的出資份額

兩人合夥,一人出資,一人出房,股權該如何劃分?

張華自持物業房租可以作為出資,假定雙方合作以 5 年為一個節點,那麼房租按照市場價格 100 萬計算,雙方可以約定 5 年內房租不漲價,總計為 500 萬。

5 年後,可以按照市場價,進行協商即可。在這裡要提醒各位,對於創業者心中要有數,抵扣的房租時間越長,短期看降低了項目的投資成本,但是長期看從利潤收益角度並不划算。所以各位根據實際情況也可以約定 3 年。

裝修投入 100 萬,加上房租 500 萬,張華總計投入為 600 萬。而李木需要投入 400 萬,項目就可以啟動。那麼,公司的總投資額累積就是 1000 萬元。

2界定資金投入與成本收益

張華投資 600 萬,李木投資 400 萬,各方最後達成共識,資金的收益定為 15 %。即每一年張華資金的收益應為 600*15%=90萬 ,李木的資金收益為 400*15%=60萬。

各方約定,公司自盈利起,按照 15% 的收益支付股東的資金收益,如有盈餘再計算全職股東運營的投入收益。

3界定運營投入收益

兩人合夥,一人出資,一人出房,股權該如何劃分?

因張華不參與經營管理,僅以出資對公司承擔責任,則李木對於公司運營的投入收益,是在股東資本收益 15% 分配之後,剩餘的利潤雙方規定每年兩個標準,必達指標和優秀指標。

在完成必達指標時,分配完股東資本收益,剩餘部分李木分配為 55%、張華分配為 45%。在完成優秀指標時,剩餘部分李木分配為 70%、張華分配為 30%。在完成優秀指標以上部分李木分配為 80%、張華分配為 20%。

按照上述的分配機制,目的是為了鼓勵李木作為實際運營人更有動力做大增量市場,同時張華作為投資人也可以跟隨李木享受到增量利潤的收益。

4界定各方收益優先順序

公司先確定合理的投資回報週期(即盈虧平衡期),在李木承諾的盈虧平衡期後,如年度利潤指標未達成,則留足公司基本運營成本費用,剩餘利潤優先向張華分配資本收益。

舉例如公司當年盈利 80 萬,留存 20 萬作為基本運營費用,剩餘 60 萬全部優先分配給張華,後期公司若有多餘盈利則按照規則優先彌補前期虧欠部分。

5界定虧損處理機制

兩人合夥,一人出資,一人出房,股權該如何劃分?

公司經營充滿了不確定性,如李木未按計劃完成公司既定的盈虧平衡期,舉例連續虧損超過其投資額 400 萬的,則張華可要求終止項目公司運營,除非李木持續追加其投資額。

最後,在雙方合夥的時候,不僅要考慮上述的利潤分配機制,同時還需要考慮公司股東治理機制、公司管理機制、股東退出機制。儘量將各項合夥的規則提前講明白,以降低後期合夥時候的磨合和誤會。

通過今天這個案例,你有哪些收穫呢?看似一個簡單的合夥,卻要考慮很多的因素。但萬變不離其宗,無論什麼樣的合夥,無論你們要做的事情有多大,想要合的好合的久,那就提前先將規則談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