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代州守備兼雁門關提調張懷奏摺看明代雁門關在長城上的戰略地位

從代州守備兼雁門關提調張懷的奏摺上看明代雁門關在長城上的戰略地位

從代州守備兼雁門關提調張懷奏摺看明代雁門關在長城上的戰略地位

嶽佔東

雁門由於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在中國古代軍事史上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位置。在歷朝歷代記錄戰爭的歷史典籍中,雁門是一個永遠無法繞開的地理標誌。無論是最早記錄先秦時期西周的歷史典籍《穆天子傳》,還是後來的《史記》、《三國志》等具有國家意義層面上的二十五史,在中華上下五千年的戰爭史中,雁門始終像一枝神秘的箭鏑穿透於五千年的歷史時空,死死地釘在浩繁如疊的歷史長卷之上。

明朝作為中國古代最後一個漢帝國王朝,與北方蒙古部落對峙長達276年。在這276年間的相互攻伐中,長城作為作為軍事防守的重要屏障,再次被推上歷史的潮頭。

從代州守備兼雁門關提調張懷奏摺看明代雁門關在長城上的戰略地位

據《中國軍事史》記載,自朱棣駐守北京後,對蒙古殘元採取了進攻防禦的戰略,他五次親征漠北,三次掃蕩元廷,鞏固了朱元璋時期建立起來的從遼東開始,經大寧(今內蒙古寧城)、開平(今內蒙古正藍旗)、東勝(今內蒙古托克托縣)比較平直的防線。朱棣曾經對部下說:惟守開平、興和、大寧、遼東、甘肅、寧夏則邊境可永無事矣,但自“靖難之役”以後,為了緩和與蒙古部落的緊張關係,使其能集中全部兵力贏得“靖難”的勝利,朱棣下令將北方防線重要的大寧都司內遷,致使京城所在的燕薊之地少了一道屏障。永樂二十年(公元1414年),當元廷殘餘部落襲擊興和城(今河北張北縣)時,大寧內遷致使興和城和開平衛孤助無援,迫使明朝將興和守禦千戶所移入宣府(今河北省宣化),開平衛內遷到獨石堡(今河北省赤城北)。這樣明朝在北方的防線,就一下子後退三百里。到正統十四年(1449年)“土木堡之變”後,明英宗朱祁鎮被俘沒多久,瓦剌部落就以皇帝為人質要挾守邊將士,輕而易舉攻克了東勝衛和開平衛,讓京城的西部防衛徹底退到了黃河以南的地區。雁門關作為西界黃河,東連太行,南控中原,北扼雲朔連接古長城防禦的重要關隘之一,再一次彰顯出舉足輕重的軍事作用。

從代州守備兼雁門關提調張懷奏摺看明代雁門關在長城上的戰略地位

據《明憲宗實錄》記載,明朝天順八年(公元1464年)十一月,代州守備兼雁門關提調、山西都指揮同知張懷向朝廷提出長城防禦的三條建議。他在奏摺中提到:“一、禦寇在於練兵。宜選少壯為頭撥,常加訓練,有警則先行。仍立五人為伍,一人有功,五人同賞;一人退縮,五人皆罪。恩威並加,使其畏將,而不畏敵,則可以克敵制勝矣。二、安邊在於持重。當選將練兵,餋威蓄銳,謹烽堠嚴遞報。乘高以拒敵,據險以遏其進。賊若大至,沿山一派突入,我兵力寡不能抗禦,則堅壁清野,設伏截邀或夜劫賊營,出其不意,攻其無備,如此則無輕舉之失矣。三、堤備在於屯重兵。沿邊軍兵數少,如臣所守雁門關一帶一十九口,東西四百餘里,其中斜徑小道百十餘,皆可通人馬,實京畿之藩籬,山西之保障。今本關並各口分守官軍見在二千五百六十二員名,民壯三千九百三十五名,各口大者軍壯一百名,小者五十名,其間徑道不過二十人或十人而已。修堡、砌牆、挑壕、鏟崖及操練,無時休息撥措,實為不敷益兵,守備則無不虞之患矣。”

張懷的三條建議全部被朝廷採納,特別是“五人為伍"的治軍方法作為長城防守的重要制度在沿邊推行。

從張懷的奏摺中可以看到,自正統十四年(公元1449年)“土木堡之變”以後,隨著明帝北部防線的南移,以雁門關古為首的長城“外三關”成了明朝抵禦蒙古部落南下的重要隘口。據《三晉古近代戰典》記載,從正統十四年(公元1449年)“土木堡之變”明英宗朱祁鎮被瓦剌俘虜至天順八年(公元1464年)駕崩15年的時間裡,瓦剌與韃靼先後進攻雁門關以北地區12次之多,而且僅景泰元年(公元1450年)一年當中,瓦剌部落基本上就盤踞於雁門關北部地區。在這12次大的戰役中,瓦剌和韃靼僅突破雁門關3次。由此可見雁門關作為“外三關”最早建關的防禦關口,在長城關隘上發揮了最早的防禦作用,這也為雁門關守備張懷積累了長城防禦的重要經驗。

從代州守備兼雁門關提調張懷奏摺看明代雁門關在長城上的戰略地位

張懷向朝廷奏報的三條建議,基本上是針對雁門關作為重要防禦關隘提出的具體措施。

首先是軍士管理與作戰的措施。戍邊的士卒逃跑,一直是困擾明朝邊務的重大問題。據《明史·兵四》記載,早在明朝初年,自吳元年(公元1367年)十月到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十一月,全國逃亡士卒就高達47900餘人。為了加強軍士管理,明朝對負有管理責任的衛所官員實行了減俸降職法令。據《明太祖實錄》記載,為了防止士卒逃亡,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五月,朝廷規定,凡小旗屬下逃亡士卒3名,小旗降為軍士;依次類推,上至總旗、百戶、千戶各級官員,多要按照逃軍的數量降職。到洪武十三年(1380年)又規定,凡千戶的逃亡士卒達100人以上,千戶每月減俸1石,在逃200人減俸2石,百戶所有逃軍達10人,百戶每月減俸1石,逃軍20人,減俸2石。這種對官員減俸降職的法令雖然加強了邊防上士卒的管理,但卻不能完全杜絕士卒的逃亡。據《明宣宗實錄》記載,宣德三年(1428年)七月,太原左衛等衛所進行軍士清點,衛所有軍士15076人,逃亡軍士為1713人。

除了在法令進行了嚴苛的規定外,朝廷還下旨教導各級官員愛護體恤士卒。據《明宣宗實錄》記載,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皇帝就對兵部大臣下旨曰:國家餋軍士,惟在撫卹,有素得其心,然後得其力,比聞各衛軍多逃亡,皆由將領者不能存恤,夫軍士在行伍,一有徵調朝令暮行,不敢辭勞。所以朝廷餋之,惟恐不至月支糧餉,歲給布絮尤慮其失,所為將領能體此心,平素善加撫卹,臨敵之際協力同心,必能成功。為將而不達此,不憫其勞,又虐使之,甚至減克糧賞,以致飢寒切身,無所告訴,不逃何俟?如此,國家可望得軍士為用,爾即榜諭武臣,務存恤軍士,不許生事虐害,違者罪之。

從代州守備兼雁門關提調張懷奏摺看明代雁門關在長城上的戰略地位

顯然,明朝為了管理軍士採取了不少恩威並用的辦法。張懷作為山西都指揮同知,肩負著守備代州和提調雁門關防禦的的重要職責,他很清楚地知道,無論減俸降職,還是下聖旨讓官員愛護士卒,都是朝廷對官員的要求,而面對生死存亡的戰場,如何能有效控制士卒,“使其畏將,而不畏敵”,達到克敵制勝的目的才是每一個邊將必須施行的有效方法。“五人為伍”強調的是一種具有誅連性質的集體練兵的方式,強化了士卒集體作戰和集體榮譽意識,是雁門關守禦士卒用實際行動總結出來的治軍方法。

二是待關禦敵的守衛措施。在明朝與蒙古北元殘部對峙的歷史當中,只有永樂時期,朝廷採取了以攻為守的積極防禦戰略,到宣德年以後,隨著國家內部的穩定,明朝的軍事制度日臻完善,以衛所制度為依託的“南人戍北”的徵兵制度已經成了明朝軍事制度的“祖制”。儘管這一制度對於防止戍邊將士與當地百姓聯合對抗朝廷起到了積極的預防作用,但卻大大削弱了明朝軍隊的戰鬥力。據《明史》記載,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山西巡撫李侃曾就此問題上書朝廷,希望山西沿邊營堡能招募本地的土著居民入伍,以抵抗在體力優於南方人的蒙古軍士,卻沒有得到朝廷的採納。李侃奏言道:“塞北之地,與窮荒無異。非生長其間者,未有能寧居而狎敵者也。今南人戍西北邊,怯風寒,聞寇股慄。而北人戍南,亦不耐暑,多潛逃。宜令南北清勾之軍,各就本土補伍,人情交便,戎備得修。”

正因為如此,宣德年以後,隨著蒙古勢力的崛起,明朝對蒙古部落的作戰便再也沒有實力採取主動進攻的防禦方式,而是大都採用依牆而守的防禦措施。

雁門關作為長城沿線的重要關隘,自然恃關禦敵,不可輕舉妄動,便成了防禦的重要戰略之一。

三是屯集重兵的防禦措施。據《山西通志》記載,“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明朝在東陘修築雁門關城,城週二裡有奇。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鎮西衛指揮張賢改築城於西原,築成偏頭關。成化三年(公元1466年)建成寧武關。”所以從建關的時間上看,雁門關居三關之首,是蒙古兵突破長城沿線關隘,進入山西,直取中原和京畿“外長城”上的最後一關。

據《明史》記載,宣德四年(公莊1429年),蒙古部落在西北活動日益頻繁,又常有小股騎兵往來邊境騷擾,始建山西鎮(又稱三關鎮),開始加強防禦,改副總兵官為總兵官鎮守。治所設於偏頭關。到嘉靖二十二年(公元1543年),由於韃靼部落攻克長城沿線異常猖獗,偏頭關已不再適合作為山西鎮的治所,山西鎮總兵官移於寧武關,統一指揮“外三關”上的防禦。

雁門關居三關最南,雖北有大同鎮為藩籬,西有偏頭關和寧武關為依靠,但當北路和西路的蒙古軍隊攻破大同鎮和偏頭、寧武后,所有的力量便會迅速結集到雁門關上來。這也是張懷在奏摺中建議“重兵屯守”的原因之一。

從代州守備兼雁門關提調張懷的奏摺上可以看到,自“土木堡之變”以後,雁門關作為“京畿藩籬、山西保障”,在長城上具有重要的戰略位置。從成化年開始,為了加強雁門關守衛,明朝將原有的十九隘囗,不斷增修擴建,到明朝後期已增到大小隘口二十四處。據《明史》記載,雁門關的又設振武衛和雁門千戶所,使雁門駐軍由2562人,增加到近7000人(振武衛5600人,雁門千戶所1125人),加上3000多民夫,總屯集達萬餘人。真正實現了張懷奏摺中的“堤備在於屯重兵”的御守地位。

從代州守備兼雁門關提調張懷奏摺看明代雁門關在長城上的戰略地位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