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床與懶惰

賴床與懶惰

窗中日滿,市上人喧,該是起床的時候了,我猶自擁被安枕,一任隔夜的餘溫烘托著自己的一番胡思亂想。

想起奧斯卡·王爾德的妙語,不禁竊笑:“他們起得早,因為有許多事要做;睡得也早,因為沒什麼事好想。”這話,既是損人,也在驕人。如果給約翰遜博士聽見,一定會怒斥其懶。在他看來,懶漢正是“誇耀自己什麼事都不做,而且慶幸自己沒什麼事可做”,所以每天要睡到不能再睡的時候才起床。

大凡王爾德這號聰明人,總有點擁懶自重的味道,但是,與早睡早起的人比起來,遲睡遲醒的不見得就懶。世人有許多偏見,歧視睡懶覺便是其中之一。平心而論,一般人正常待在床上的時間大致差不多,然而早睡早起者無可非議,遲睡遲醒的卻揹負惡名,蓋世人只看起得早,不問睡得遲也。

更深夜闌,你猶自青燈黃卷,可是周圍的人早進入黑甜鄉了,有誰得知?而太陽出來,大夥兒早已忙開,你卻酣然高臥,你不懶,誰懶?由此可見,早睡早起或遲睡遲起,純粹是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的問題,眾人一喜一怒,何異於寓言裡的眾狙?

是的。一個人懶與不懶,既不在起床的遲與早,也不在幹事的多與少——如果世人把有些事不當一回事的話。人類的活動,本有勞心與勞力之分。只要好動,不管動手動腳,還是動腦動心,都不得謂之懶。只有那四體不勤、無所用心,只曉得伸腰張嘴打哈欠的,才真叫懶。問題是,大腦裡邊的思維,一如夜幕下面的行動,一般人無從知曉,又何以確認你懶還是不懶?“懶”既曰“偷”,可知是見不得人的;而人不得見的,也就有偷懶的嫌疑了。

那些習慣在黑夜裡苦思冥想的“嫌犯”,儘管自認倒黴,卻也是早起利於行、遲睡遲起宜於思。故勞力者貪的是天光,勞心者戀的是夜色。

智慧的貓頭鷹,不到黃昏是不會起飛的,因為精神活動總是孤獨而寧靜的,不像體力勞動,喜歡合群,喜歡熱鬧。王爾德那句妙語,分明已將“想”與“幹”分屬“夜”與“晝”了。可在一般人看來,“想”常是空想,“幹”才叫實幹;而懶惰之不被原諒,根本就在於它的一無所成。這又是一偏之見。

在這個充滿競爭的世界上,懶招損,勤受益。且勤者之益,端賴懶者之損。“我不能陪你聽我的鼾聲”,詩人卞之琳這一妙句,正好形容人睡我醒的心情。

臥榻之側,豈容他人不睡!一個朝九晚五的人,怕就怕那朝五晚九的芳鄰,攪了大好清夢,而且,連靜靜地躺著想點什麼也不成,只好悻悻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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