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中,市局局長趙東來為什麼不把祁同偉放在放在眼裡?

準郎中


在《人民的名義》中,漢東省公安廳長祁同偉不管怎麼說,都是京州市公安局局長趙東來的領導。

雖然市局是“條塊分割”雙重領導,也就是行政關係上歸京州市委領導,但是在具體業務上還是要歸漢東省公安廳領導的。

但是實際上具體到個人,從行政級別上,兩人差別理論上並不大,作為省會城市的市公安局長趙東來至少是副廳級,而祁同偉實際上也就是個正廳,級別之間也就差了半級。但是如果趙東來再兼任副市長,那就和祁同偉同級了。

不是祁同偉指揮不了趙東來,而是京州市公安局的組織人事任免,經費來源及主要行動範圍都在京州市。

也就是說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決定著趙東來的前途、經費。而漢東省公安廳只是對趙東來的市局進行業務指導。更關鍵的是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還是漢東省的省委常委,副部級幹部。很顯然李達康無論在實際權力和級別上,都是高於省廳的祁同偉的。

所以當漢東省公安廳和京州市委的意見發生衝突的時候,趙東來的屁股會坐在哪頭,顯而易見。

但是趙東來和祁同偉其實也是兩類人,一個是實幹起家,一個是依靠裙帶關係起家。

趙東來是刑偵出身,和李達康一樣,是一個從基層實幹出來的幹部,本身為人清廉正直,有自己的立場和處事方法。所以來自於上級的指示,無論是李達康的還是祁同偉的,他都不會盲從,而是有自己的是非判斷。

其實不要說祁同偉,即便是李達康,趙東來也是該懟的時候就懟,但是這樣的風格,恰恰說明了他們關係才是真正的朋友,有兩個例子。

首先,市委常委會上,李達康向幾位京州市的市委常委籌措大風廠下崗職工4500萬安置費,由於李達康的家長作風,只有趙東來敢直接懟;

其次,在李達康送歐陽菁去機場,被侯亮平攔住以後,李達康找趙東來傾訴,問趙東來換作是他會不會攔住自己?

而祁同偉漢東大學政法系出身,一開始也是基層實幹類型,但是命運不濟,他當緝毒隊長時身中三槍,成了英雄,但是並沒有給自己的命運和仕途帶來改觀。因此在這個階段導致了他思維上開始偏信權力。他拋棄自己的女友原漢東省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陳岩石的女兒陳陽,轉身去追求前漢東省政法委書記梁群峰的女兒梁璐,從而用自己的尊嚴去換取梁群峰的政治資源,形成了梁群峰把高育良推上漢東省政法委書記,然後再由高育良把祁同偉推上漢東省政法委書記(最終沒實現),這樣一個不成文協議。此後一發不可收拾,攀上趙立春的資源,直接給利益鏈條充當了保護傘。

在漢東省委常委會議上,李達康不點名批評祁同偉在趙立春母親的墳前哭得呼天搶地;梁璐更是點評到位,“恨不能將老家的狗安排到公安系統做警犬。”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更何況高育良和李達康之間的矛盾,在漢東省幾乎是半公開的,所以不管趙東來願不願意選,實際上被動站隊是必須的。所以趙東來真的不會再去在乎祁同偉的眼光了。




炒米視角


祁同偉是省公安廳廳長,屬於正廳級領導幹部。趙東來是省會城市京州市公安局局長,一般來說是副廳級領導幹部。

1.從行政區域上來說,京州市公安局要接受京州市委的領導,就像省公安廳長被省委書記領導,縣公安局長被縣委書記領導一樣。趙東來要接受李達康的領導。

2.從上下級隸屬關係上來說,京州市公安局也要接受省公安廳的領導,就像鄉鎮派出所所長被縣公安局局長領導一樣,趙東來也要接受祁同偉的領導。

3.趙東來正常的行為是既要按照李達康的指示辦事,又要按照祁同偉的命令執行,兩個人都不能得罪,都要服從他們的安排,兩個人都算趙東來的上級。如果李達康和祁同偉不對付,安排的事又針鋒相對,只能選擇聽從李達康的。首先李達康是省委常委副部級領導幹部,按照幹部行政等級說,祁同偉也要服從李達康的安排,這是服從省委的領導指示。其次李達康又是京州市委書記,直接管轄全市的各個領域,是趙東來的直接領導。最後祁同偉是正廳級幹部,趙東來想從副廳升正廳,需要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祁同偉沒有話語權;而且祁同偉和趙東來都是廳級幹部,屬於省管幹部,趙東來不聽祁同偉的,祁同偉並不能把趙東來怎麼樣,但如果不聽李達康的,想提拔基本無望了,李達康作為市委書記不會提名推薦趙東來提拔,就算有其他人推薦了,在省委常委會上,李達康也可以表示反對,這樣趙東來提拔希望基本為0。

4.個人魅力導致。其身正其令則行,其身不正其令不行。在劇中李達康務實肯幹,擔當作為,屬於能吏好官,正面形象,有個人魅力和吸引力,讓人信服。而祁同偉下跪求婚,哭墳作戲,給親屬安排工作,貪汙枉法,在尊嚴上低了很多,在人格上失去了很多,是負面形象,趙瑞龍這樣一條船上的人都看不起不尊重祁同偉,更何況立場對立的趙東來。


天上摘月亮


如果是在現實生活中,那麼趙東來和祁同偉兩個人的職位地位先做一下普及:祁同偉是漢東省公安廳廳長,現實生活中就是正廳級的幹部,但是他沒有入省委常委班子,所以就不是副省長級別的廳長;趙東來是京州市公安局局長,而且京州市是省會城市,一般領導幹部都高配,市委書記李達康是漢東省省委常委大佬之一(一般這個位置的市委書記都是副省級或者省部級幹部),所以按照這裡理論的話那麼趙東來就應該是副廳級的幹部(一般副省級城市為正廳),所以職位級別上來說趙東來不差祁同偉太多,而且因為京州是省會城市的關係,趙東來在京州的權力比祁同偉大(畢竟是京州是趙東來的地盤,從他敢攔下漢東最高檢帶蔡成功的車子就可以看出來),所以說祁同偉對趙東來是指導關係而不是管轄關係。還有就是電視劇中,新的省委書記沙瑞金還曾說過,趙東來和沙瑞金在中央黨校的同學的關係也是比較曖昧的,換句話說就是趙東來在中央也是有點關係的,而祁同偉是靠老婆上的位,政治資源已經用盡,再網上已經沒有依靠的人了。所以說趙東來不把祁同偉放在眼裡。


符號亮


祁同偉是漢東省公安廳長,趙東來是京州市公安局長,理論上祁同偉是直接上級,可以指揮趙東來,可是為什麼指揮不動?趙東來是一名黨員幹部、公安局長、刑偵高手,有自己的立場和處事的方法,對於上級的指揮,正確的貫徹執行,錯誤的也要堅持原則。

祁同偉主持召開丁義珍追逃會,作為省公安廳長和抓捕小組組長,是趙東來的上司和組長,出色的表演了安排和掌控能力。趙東來同意以市局同志為主,建議讓省檢察院派出一個人,加上省公安廳派一個人,兵貴神速立即出發展開抓捕行動。祁同偉當時還沒有完全暴露出本來面目,而且抓捕貪腐分子也是市公安局的職責。

趙東來不聽祁同偉指揮以及調查祁同偉的事情。陳清泉嫖娼案中,李達康對他做出了明確指示,李達康是京州市委書記,直接領導決定著他的官帽,而且還是漢東省委常委副省級幹部,而祁同偉只是公安廳長業務上的領導和正廳級幹部,當然要按照李達康的意圖來行事,而且公安機關抓嫖娼維護社會治安是公安局長的職責。趙東來是中央推薦給沙瑞金,偵察陳海案件的刑偵高手,調查真相直指祁同偉。公安廳長祁同偉也要在中央及省委的領導下工作,他被中央及省委授權有權力調查祁同偉。劇中,趙東來沒有向沙瑞金彙報的場面,但是他調查祁同偉肯定請示並取得沙瑞金同意支持的。調查黑惡保護傘、掃黑除惡打擊刑事犯罪,是陳海案刑事案偵查負責人的職責。那麼,他關掉手機躲避祁同偉的指揮,幕後調查祁同偉是合理、合法、正義的。

趙東來也曾向祁同偉要蔡成功,不光不顧新上任的省反貪局長,還有暗示祁同偉省廳插手的人關係重大。祁同偉作了個順水人情,讓市公安局和省反貪局去搶人,雙方出現的對峙局面。蔡成功涉嫌大風廠員工股權案,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驚動了省委、市委當然要認真對待大膽較真。

以上看出趙東來是一個成熟的公安局長和官員,不同於侯良平這樣的官場愣頭青,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又圓滑處事,同時有能力查處大案要案,是一個正義有擔當的好公安幹部。


物語影視


《人民的名義》趙東來為何不把祁同偉放在眼裡??只因他背後靠山不簡單 大家好,廁所一霸來回答。今天廁所一霸和大家講的是《人民的民義》,為何趙東來為何不把祁同偉放在眼裡,因為他背後的這個靠山。


首先按照體質結構來說,公安廳和公安局,他們都是分屬於省級政府和市級政府的職能部門,上級公安部門對下級只是業務上的指導和監督,就是說公安廳只是對公安局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對於同一級公安部門的考核是由同級的地方人民政府進行的,也就是說公安局的經費開支來自於地方人民政府,不是來自上級公安部門,雖然上級公安部門對於下級公安部門有績效考核還有排名,但是他們都沒有經費的涉及,所以在公安局很多的時候都是聽從同級政府的。

在人民的名義中,祁同偉只是公安廳廳長,但是他不是副省長,但是趙東來是省會城市公安局局長同時也是副市長,在我國很多地方同級公安局局長兼任政府副職。從這裡就可以看出趙東來的官職要比祁同偉大很多,而且最重要的還是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是在黨的領導下,所以趙東來要聽京州市市委書記可以不聽從祁同偉的,而且李達康是常委而祁同偉卻不是省委班子成員,雖然祁同偉是省公安廳廳長,但是他沒有進部,而是一直在正廳級的方位上停留。


廳長是一級警監,雖然趙東來是京州市公安局長,最低也是副廳,但是很可能是正廳級,局長是二級警監,二級警監可擔任正廳局或副廳局級警官,而且他背後的靠山可一點都不簡單。祁同偉一直聽從的都是高育良的指揮,而趙東來直接依靠的就是沙金瑞。雖然在明面上他聽從李達康的,但其實也是在聽從沙金瑞的指揮,因為他也是公安部推薦給沙書記的刑偵專家。再加上趙東來一直都是一個正直的人,看到祁同偉做了這麼多的錯失,那就必須要管一管了。對此你們怎麼看?歡迎大家觀看,別忘了給我點贊關注哦,廁所一霸為您帶來更優質的回答!


廁所一霸


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我國公安局的行政管理體制的影響

我國公務員體制中有上下垂直領導的,如海關、金融、國稅、國安等,只受到上級部門的領導。

公安局則不同,實行條塊管轄,即受到垂直上級公安廳的領導,也要受到地方同級別政府的領導。公安廳和同級別政府的管轄的範圍有所區別,公安廳主要分管業務,即案件的技術支持、制定統一行動方案等。同級別政府不同,主要負責人事、財務等方面的領導。這種情況下市委書記和公安廳長不和,傻子都不會站錯隊佔到廳長那邊去。

二、趙東來很可能已經掌握了祁同偉的一些罪行

公務員也是一個圈子,祁同偉們那樣的違法行為在當地已經不是一年兩年了,當地普通百姓都有所耳聞,作為市公安局長的趙東來能一點都不知道嗎,風言風語在當地肯定傳開了,作為同一個圈子裡的趙局長早就心知肚明。有些政治敏感性的人都會知道新省委書記的上任對於原來祁廳長們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從心裡會說服自己不會靠的太近的。

三、電視劇和現實的差異

如果沒有上面第二條,現實中的市公安局長是不會與公安廳長正面硬剛的,能在那個年紀到省會城市市局公安局長,業務能力強是一方面,超高的情商當然也是必不可少的。即使公安廳長目前只是業務上的指導關係,但是難免以後會有領導關係,所以現實中很可能趙局長對於祁廳長不服,但是絕不會表現的那麼明顯。

綜上,祁當然可以指揮趙的,只是趙更願意聽從李書記的指揮。


核先生科普


這個問題問的好,應該是很多劇迷比較疑惑的橋段。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仔細調閱了好多資料,在中國行政體制下,政法系統是屬於雙領導制的,你在劇中應該看到侯亮平(陸毅飾演)受最高檢察院委派到漢東省的時候,季昌明就說過我們檢察院不但要聽最高檢察院的領導還要聽省委的領導。趙東來是京州市公安局長,也屬於政法系統。他也是受雙領導管的,不但要聽省廳的領導,也要聽市委的領導下面讓我來為你解答這個似懂非懂的困惑。我覺的理由主要有一下兩個。



第一,人事;市公安局長是由市政府直接任命的,公安局的工作範圍和行政費用 是由市裡負責劃撥的,省廳對市局長的人選有推薦權但沒有決定權。趙東來的升遷掌握在市委書記李達康的手裡,和齊同偉基本沒有太大關係。(李達康屬於省會城市的市委書記兼任省委常委和祁同偉的直接上司髙育良是同級別的)


第二,立場;前省委書記趙立春把持漢東十幾年,在趙立春進京之後,漢東沒有序列接班,而是空降沙瑞金任省委書記,從這一點可以看出中央已經對趙立春失去信任。站隊趙立春系統的髙育良祁同偉的漢東幫嗅到了不安的味道。(從祁同偉使用渾身解數想擠入副省進省委常委就可見一斑,這也是試探的一招,試探中央有沒有清理他的大算,能進說明自己就安全了)相反的是沙瑞金(空降漢東代表中央的態度)和李達康在環島27公里自行車賽的一段談話,旗幟鮮明的反映出李達康安全了。聰明如趙東來為了自己的將來肯定站隊李達康這邊,排斥髙育良系統的省廳祁同偉。(既然你死到臨頭了,我還去巴結你幹嘛)


以上是個人觀點,有不同意見或者更好的建議請在評論區留言,我將認真對待


博志見聞


我國公安等級大概吧這樣排列,由高到低。

1、部級正職:總警監;

2、部級副職:副總警監;

3、廳(局)級正職: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監;

4、廳(局)級副職:二級警監至三級警監;

5、處(局)級正職:三級警監至二級警督;

6、處(局)級副職:一級警督至三級警督;

7、科(局)級正職:一級警督至一級警司;

8、科(局)級副職:二級警督至二級警司;

9、科員(警長)職:三級警督至三級警司;

10、辦事員(警員)職:一級警司至二級警員。

趙東來則是京州的公安局長,其實按照職位來說的話祁同偉是趙東來的上級。但是在劇中我們也看到了,趙東來根本就不怕祁同偉。祁同偉根本就制約不了趙東來。這到底是為什麼呢?雖說從機構上來說,一個是省級政府一個是市級政府,而上級對下級有業務上的指導和監督。其實就是趙東來只要還是有什麼案件都需要向祁同偉彙報,但是還有一個人事和財政的問題。因為下級的公安局的人事和財政都在市級政府,因此趙東來跟祁同偉之間不過只有監督和執行的關係,但是人員調動和財政經費,趙東來還是聽李達康。

在一個按照劇中說的政治資源,李達康是省常委~祁同偉和李達康可不是一個級別。趙東來是個聰明人,在做事上自己很清楚應該是聽誰的安排。

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吧。



小郭夢話


1.很簡單啊。市局局長要升官,誰說了算?肯定不是祁廳長,而是市委書記李達康……那你說他聽誰的?

2.中國的公檢法系統,實行的是系統垂直和屬地雙重管理,又因為有了各級政法委的存在,屬地一把手對公檢法尤其是公安系統的話語權極大……

3.作為上級領導的省廳,對市局肯定有總體統籌和業務指導的權利,甚至對於人事也有一定的話語權,但是相比於市委,這種話語權的含金量要大打折扣……

4.當然,這種都是桌子底下的博弈,平時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市局也不會沒來由地去招惹省廳,包括李書記,雖然比祁廳長高一個級別,那也不會有事沒事兒就去敲打他,沒那個必要。大局觀,大家都還是有的。

5.但是,如果萬一發生意見不合、衝突的時候,市局領導的態度也可能會有微妙的變化,原則上,誰官大聽誰的!李書記是省委常委,標準副省級,跟他在一個檯面上的是同為省委常委的政法委書記…就算是祁廳長解決了副省長,也基本上不可能進常委班子,那還是比李書記低一點的……

6.但不排除這中間還有很濃厚的個人情感因素。比如市局局長是省廳成長起來的幹部,是廳長的鐵桿小弟,那也有可能會為了局長扛一扛書記的壓力,因為廳長為他安排了後路的……

7.當然還有一種更普遍的情況,那就是依法辦事、依法辦案。

8.那回到人民的名義中,祁廳長啥也沒佔,跟趙局既沒有啥感情;自己辦的事兒也不怎麼合法、合理;更加上李書記是一百個一萬個瞧不上他……那他還指望能對市局發號施令,這完全沒可能啊……


搬不動的小強


在《人民的名義》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趙東來和祁同偉對著幹,讓祁同偉很是頭疼,卻也拿他沒什麼辦法,這是為什麼呢?

其實主要就是一點原因:人事任免權。

這是什麼意思?其實就是中國先今實行的制度問題。對於省廳來說,他們只有省級相關單位的人事任免權,可以用或者不用這個人,這些省廳都可以決定。但是到了地方上,他們卻沒有這個權利。地方上的人事任免權歸地方所有,省廳無權插手。這樣就很容易理解了,雖然你官比我大,但是你對我的人事無權任免,我手中還是我自己的人,我的位置也不是你想動就能動的,況且我後面還有一個市委書記一把手在後面給我撐腰,那我怕你什麼?頂了天你去省裡告狀,省裡再轉達給市裡,然後市委書記是我後臺,那這些有什麼影響呢?

所以,搞懂了制度就搞懂了為什麼會這樣。至於其他的什麼的立場、野心什麼的,統統不重要,只有坐穩了位置,我們才能去想其他的問題。

小夥伴們怎麼認為的?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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