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納15年才有養老金領取,為何不在退休前15年才開始繳納呢?

石玉磊


有一句話說的好,年輕人,社保趁早繳納比較好!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有人就問了社保繳納15年才有養老金領取,那麼為什麼不在退休前15年才開始繳納呢?

沒錯,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就是15年,如果一個人是60歲退休,為什麼不在45歲才參保呢?

這問題其實可以從三方面來看——

第一個,對於企業職工來說,工作了就必須參保,從哪一年工作就從哪一年參保,因為社保是強制性繳納的,不允許你選擇。

也就是說,如果你從25歲找到了工作,那麼就要開始繳納社保了,而不是說等到45歲再繳納,距離60歲退休前15年才開始繳納。

參加工作後,社保是由單位代扣代繳的,而且以後社保費的徵收,是由稅務部門徵收,更沒有你選擇自願不參保的餘地了。

第二個,只繳費15年養老金比較低,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才會越高。

養老金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如果你只繳費15年,這是繳費年限的最低標準,養老金不會很高,有可能還超不過1000元。

所以如果你想養老金以後高一些,那麼就要儘早參保,提高自己的繳費年限,一個繳費年限30年的人比15年的人,養老金是不可同日而語的,是要高出很多錢的。

第三,退休前15年參保太晚了。

退休前15年才開始繳納社保,如果說你沒有穩定的工作的話,就需要個人全部繳費了,這樣是比較吃力的。

而且對於45歲以上的人來說,找份工作繳納社保也是比較不容易的。

而且這15年你必須保持連續繳費,才能夠剛好在達到退休年齡的時候領取養老金,如果中途有斷繳,那麼到退休年齡的時候繳費不足15年,那麼你就要需要延長繳費,也就是要延後領取養老金了。你能確保這15年裡你不斷繳嗎?

而且對於4050人員來說,如果在異地參保的話,建立的只是養老保險的臨時賬戶,最終還是要回戶籍地領養老金,這樣其實是比較吃虧的,因為如果異地的平均工資比戶籍地要高的話,你就是高繳費、領取低待遇,比如你在北京繳費,但是卻要回河北領養老金。

所以,趁早繳納社保能給自己更多的靈活空間,也能讓自己多拿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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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想之


題主的說法嚴格意義上來說是沒有錯的,因為退休要求的確實是社保繳納最少滿15年,然後到達退休年齡才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所以在退休前15年開始繳納至退休年齡剛好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

但是為什麼很多人一開始步入社會就繳納了社保呢,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1.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原則

這個原則也是眾人所熟知的,意思就是我們繳納的年限越多,將來退休後領的越多,繳納的基數越高,將來領的更多,所以導致很多人都想領的更多,於是年紀輕輕就開始繳納社保。

2.為了享受終身醫保報銷待遇

這個大家也應該知道,雖然退休後領取養老金對於社保規定的繳納年限最少為15年,但是想要想要享受終身醫保待遇的話,一般情況下需要社保繳納的年限為男25年,女20年才可以。所以男士最少應該在退休前25年,女士應該在退休前20年繳納方可。

3.防止不確定因素造成斷繳,不能退休

為什麼不能在退休前15年才可以交社保,因為這是有風險的,歸根結底的原因是現在年輕人工作流動性大。比如一位男士在A單位工作,45歲開始交社保,結果交了5年後不幹了,開始找新工作,找新工作花費的時間為6個月,那麼即便他上班之後按時繳納社保,到達退休年齡時也不足15年,所以會導致最終無法順利辦理退休。

這種情況下要麼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繼續交費,要麼進行往前補交,要麼採取一次性躉交才可以順利解決,但這種情況下解決了也只能領取養老金,依然不能享受終身醫保報銷待遇,因為醫保繳費年限不足。

4.防止“臨時賬戶”不能辦理退休

對於這一點很多人都很模糊,以為社保交夠年限就可以在任意地方退休,其實不然,官方有一個規定,男士在異地新參保的年齡超過50歲,女士在異地新參保的年齡超過40歲,這樣的賬戶叫做臨時賬戶,也就是說即便在異地繳納社保滿10年,累計社保繳費滿15年也不能在異地辦理退休。

這種情況下只能回到原籍辦理退休,所以對於一些人來說距離退休年齡15年才開始繳納社保是不能自由選擇退休地的,只能回到原籍退休,這對於長期在外地工作的人來說是非常不划算,也不方便的。

所以,社保關乎我們每個人的利益,裡面門道兒特別多,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入坑,能早交就早交,能不斷就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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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簿杏豆


我們都知道,社保的繳納是有年限規定的,比如養老保險,要交夠15年,醫療保險要交夠20年。有人說了,既然是這樣,那我就在離退休前15年開始交養老保險,或者交夠15年就不交了,這樣多好。

下面我們來討論一下,這個方法是否可行:

一、社保繳納具有強制性,不是隨你個人意願轉移的。

對於有工作單位的人來講,社保的繳納是具有強制性的。只要你與單位簽定了勞動合同,單位就要為你繳納社會保險,這是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也有的人看不到繳納社保的好處,一看交這麼錢,就主動提出放棄,也有的是單位為了減少開支,要勞動簽署放棄聲明。

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被查到,單位是要承擔損失的。所以比較的正規的單位,都會給員工正常繳納保險。

二、繳的時間越長,退休後養老得到越多。

在基數相同的情況下,如果你繳費的時間長,繳納的金額就越多,帳戶裡的錢就越多,等到退休時,核算的養老金就會越高。

因此,在繳納養老保險時,繳的越早,累積的錢越多,個人得到的也就越多。

三、繳的時間越早,得到的保障就越多。

社會保險不單是你養老保險,還包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其他保險,只你的按時足額繳納費用,才能享受保險給你帶來的各項保障。

比如醫療保險,如果不交,萬一了生病,就要全部由自己負擔。還有工傷保險,如果你不小心出了工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四、防止出現其他意外情況,以至於無法正常退休。

我們單位有一個職工,因為他調入較晚,以前的繳納有中斷,養老的15年交夠了,但醫療的還差兩年不夠20年,最後只能自己被了兩三萬塊錢,才順利辦理退休手續。

如果你中間出現了其他意外情況,斷檔了,到退休的時候沒有交納夠15年,是不能辦理退休手續的。無法退休,也拿不到養老金,還得繼續工作,直到時間交夠為止。

所以說,雖然養老保險規定的是最低繳納15年才能享受,但是還是越早繳納越好。


錦瑟談職場


這主要基於兩方面原因。

一是政策不充許。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根據以上規定,只要你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係,就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法定義務和責任,沒有選擇的餘地,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參加社會保險的職責,就會承擔違法後果,比如按《社會保險法》規定,對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登記的用人單位可給予責令限期登記或罰款處罰,對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給予限期繳納直至查封、扣押、拍賣用人單位資產的處罰。

也就是說,只要是存在勞動關係的人,就必須繳納養老保險費,20歲參加工作,20歲就得繳保險,理論上講,沒有等到退休前15年再繳保險的機會。當然現實中也有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保險的事經常發生,但必竟是違法的,隨著《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的進一步貫徹落實,隨著社會保險運行體制機制的日趨完善,不給職工繳保險的事會基本杜絕。

二是不上算。

對於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來說,可以選擇什麼時候開始繳保險。因為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為滿15年,只要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就能享受養老金待遇,從理論上來講可以等到退休前15年開始繳納,但從切身利益來考慮,一點也不上算。

各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每年都在上漲,而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依據的,假如每年繳費按社平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的話,繳的越早,每年繳的越少,比如我們當地,前年繳的話一年6000多元,去年就得7000,今年差不多得8000,這都是一年的繳費年限,再過二、三年,一年得繳一萬多,也是一年的繳費年限,繳得越遲越吃虧,為什麼不趁著年輕早點繳呢?另外,年齡越大,身體越差,老等著退休前15年再繳保險,不可預見的因素很多,怕是到時有繳保險的心,也無繳保險的力了,那不虧大了嗎?

養老金待遇的高低是和繳費年限密切相關的,所以繳保險一定趁早,越早越上算。


溫馨社保


社保繳納15年才有養老金領取,為何不在退休前15年才開始繳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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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師


樓主您好,社保繳納15年才有養老金領取,為什麼不在退休前15年才開始繳納呢?這樣的想法是好的,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在距離法定退休年齡的15年前開始才交納自己的基本養老保險,當然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只不過如果這樣來繳納自己的養老保險就意味著,將來你的累計繳費年限只能夠達到15年,僅此而已。

因為我們都知道15年是我們國家所規定的一個最低繳費年限,如果說僅僅只是按照最低繳費年限來交納基本養老保險,那麼往往獲得退休金的待遇相對來說也是比較低的,可能也許只有幾百塊錢,甚至連1000塊錢都不足,所以說怎麼樣能夠提高我們養老金的待遇,那麼我們儘量要增長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

也就是說自己的條件允許,在年輕的時候來參保一份基本養老保險,也就是說累計繳費年限可以超過15年,那麼我們儘量不要選擇按照15年來交費,儘量在15年的基礎上繼續參保,這樣一來的話才可以讓自己獲得一個最大化養老金的待遇,那麼這個養老金的待遇對於本自己本身來講,受到的回報也是我們完全是屬於本人自己的。


懂社保


樓主您好,社保繳納15年才有養老金領取,為何不在退休前15年才開始繳納呢?當然你這個想法是可取的,實際上實際這樣做的話,對於我們個人來說是不划算的,為什麼呢?因為15年的繳費年限是我們國家所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如果每個人都按照最低繳費年限來交納自己的基本養老保險,那麼很明顯最終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實際上是比較低的。

因為我們養老金待遇的高低取決於累計繳費年限的長短來決定,也就是說累計繳費年限的長短將決定我們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15年以上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會有效提高我們今後養老金的待遇,比方說一個人參加40年的養老保險,那麼他一定可以獲得一個更高的養老金的待遇。

所以說我們並不一定要按照15年來交納基本養老保險,除非自己不在乎自己養老金的待遇,因為按照15年來交納養老保險,那麼最終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可能都不會超過1000塊錢,但是說如果擁有40年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能最終所獲得養老金待遇都會在3000塊錢以上,所以說不同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決定不同養老金的待遇。


社保小達人


退休金是根據繳納年限、賬戶餘額、領取地平均工資綜合計算確定發放金額。

繳納15年才有領取資格,但繳納的年限越長、賬戶金額越多、當地平均工資越高,領取的退休金也越多。

另外一個小知識,除了戶籍地,在戶籍地以外的工作地繳納,一定繳納10年以上才有領取資格,比如你在上海繳納8年,江蘇繳納5年,山東繳納3年,以上情況,沒有一個地方滿10年,只能回戶籍地辦理退休。

所以建議大家如果在一線城市工作的,一定要繳納10年以上,對以後影響很大,因為一線城市的平均工資特別高。


親親11


關於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時間,《社會保險法》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這就是說,繳費15年是最低要求。而個人要想獲得適當水平的退休養老金,根據“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激勵機制,還需要參保人提高繳費基數、延長繳費時間。只有繳費基數高、繳費時間長,將來退休時基本養老金才能多拿一些,更好地保障養老生活。

以下,我們以QD市為例,通過歷史數據回測,看看不同方案的養老保險繳費與退休基本養老金數據有何差異。

上述繳費方案,1和2都是繳費15年,不過是1繳費時間早、2繳費時間晚;方案3的繳費時間為25年。

通過數據比較,我們可以有以下幾點結論:

一是,嚴格兌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原則。

二是,繳費時間越早,繳費金額越少。

上述方案1、方案2的繳費時間相差了10年,繳費金額一個為33793元、一個為10918元,差距接近3倍。這主要是因為社保繳費水平與社平工資掛鉤,而社平工資的增長速度一般是8~10%以上。

三是,繳費時間越早,養老保險費通過基本養老金收回投入的回本時間越短。

上述方案1、方案2的繳費時間相差了10年,回本時間一個為32個月、一個為80個月,差距一倍以上。

因此,對於個人參加社保,越早繳費越有利,繳費時間越長越有可能獲得理想的退休養老金水平。

參加社保與其他活動一樣,越是觀望越猶豫不決,越是貽誤時機錯過機會。只有儘早行動起來,才是為養老和醫療保障做打算的正確方式。


顏開局


目前的政策是養老金累計交滿15年,等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了,所以在退休前15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是可以的。

但是為什麼那麼多人選擇提前繳納保險呢,因為一是有些人在單位參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確定了勞動關係,是有義務為勞動者購買保險的,而在單位參保個人繳納比例較低,挺划算的。

其次有些個人也挺早就開始購買養老保險了,因為每年養老保險的金額都在上浮,所以早點交的話,繳納的總費用會稍微低一點。而且有經濟條件的話,多交幾年,退休後所領取的金額肯定會稍微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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