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些人得了精神分裂症,醫院要通知當地社區?

建song104


為什麼一些人得了精神分裂症,醫院要通知當地社區?其實,不單單是精神分裂症,還有雙相情感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的精神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這六種疾病,一旦確診,都需要向當地社區告之並建檔管理。


上述六種疾病屬於重性精神疾病,根據國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規範》的要求,要將患者納入系統集中管理


近年來,國家重視精神衛生工作,並將其納入重點工作,同時成立相應的科室,將其命名為“686項目”,全稱為“中央補助地方重性疾病管理治療項目”。目的在於統計社會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將其檔案納入系統集中管理。表面看來,患者的隱私和自由受到一定影響,其實,這樣做,還有另一個目的,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給予一定方式的補助。

我們都知道,患有精神疾病的家庭大多貧困,即使比較富裕的家庭,也會由於患者的長年發病而經濟狀況嚴重下降。所以,此方案由國家衛生部組織領導與協調,逐步開展起來。使更多的精神病人能夠看得起病,吃得起藥。

作為社區或者鄉鎮的醫務工作者,需要對本轄區所管理的人口中開展對疑似精神病患者進行排查。當然,首先要徵得監護人的同意,然後將該患者的信息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線索調查登記表》,上報至縣級精防機構,縣級精防機構出專業人員對這些患者進行診斷或複核,確立最終名單。同理,精神醫院要在徵得患者本人或監護人或近親屬同意的前提下,將患者信息錄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發病報告卡》轉給患者所在社區,方便集中管理。



由於我們國家財力有限,且人口眾多,所以,暫時無法保證名單上的所有人員都能享受到中央補助政策。但是畢竟還有很多家庭不願暴露患者的隱私,不同意上報信息,這些人員便無法享受該政策。

社區如何管理這些患者的信息

首先我們應該明確的是,上報個人信息要徵得監護人的同意。所以不同意的家屬,患者將不會被納入社區管理。

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進行分類,根據是否有暴力行為、有自殺行為,以及藥物不良反應,或者是否患有嚴重的軀體疾病人群。將其分為病情穩定、病情基本穩定和病情不穩定三類。

社區人員會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對病情不穩定的人群加大隨訪頻次,以最大限度的保證患者的病情穩定。具體操作如對患者和家屬進行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生活技能訓練等,以及對目前病情的用藥指導。此外,每年還有至少1次的體檢(具體可包括血壓、血糖、視力、聽力、心電圖、B超、化驗,以及眼底、血脂等)。

這樣做,患者的信息是不是就被公開了?

相信很多患者和家屬有此顧慮。

其實,對於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系統,只有專門負責的工作人員才能看到。而且每一個工作人員只有一個工作賬號和密鑰,其他人即使知道密碼,沒有密鑰也無法登陸。而且,從我個人角度來看待這件事,也不會有人無聊到想看看患者的名單。拿我們地區來說,全市有不到3萬的患者,即使是負責的工作人員都無法說出患者的情況,其他人,當然更難做到。

工作人員會不會說出去?

<strong>負責該項工作的人員,都是經過嚴格的培訓的,懂得如何將患者的信息保密,這也是ta從事該工作的最基本素養。而且,這項工作本來就很辛苦,相信大家都不願談論與工作有關的事情。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將持續更新相關醫學問題


精神科汐煒醫生


在精神分裂症中有一種激越型精神分裂症,此類型患者在病情發作時,不存在理智可言,對交通安全、高度安全、水火等安全失去判斷力,再加上病情中的一些思維聯想,極可能傷人傷己。社會上精神病人傷人事件也屢屢發生。因此必須加大對精神病人的管控,不僅要通知社區,還要通知社區派出所登記造冊,由社區、派出所,監護人聯合管控。這也是為了精神病人和社區民眾的安全著想。


胡文生心理


你好,對於知情人這是一個常識性問題,看了其他人的回答,他們都不知情。

其實題主說的這個問題是我的日常工作之一——重性精神病發病報告卡的填寫。重性精神病發病報告卡制度是我國國務院在幾年以前下的制度,制度規定了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精神障礙一共六種國家規定的重性精神疾病醫院發現新發病例需要填寫重性精神病發病報告,並將其錄入國家重性精神病互聯網管理系統。而社區由專門的預防人員負責對接這個系統,所以社會對於轄區內新發重性精神病是瞭解的。

這個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在於加強重性精神病人屬地管理,社區也會加強隨訪,監測病人病情變化及治療情況,對監護有困難的家庭國家也有相應的資金補助,對於有肇事肇禍經歷的重性精神病人也會加強管理手段,比如沒有監護人陪同不能單獨乘坐火車,比如一些地方規定的重性精神病人不能考取駕照(但已經持有的不在此列),可能有些人會問這樣是不是不顧人的人權問題,但這確確實實是增加公眾安全的必要措施,尤其近些年可以看到社會上很多由重性精神病患者引起的公共安全事件,比如精神病人傷人這種惡性事件其實也不少發生了。

作為精神科醫生我們要做的就是在收治沒有填寫過重性精神病發病報告卡的患者時及時填寫《重性精神病發病報告卡》以及《重性精神病出院信息單》,然後由專門的部門再進行網絡申報。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有疑問可以私信聯繫。


我說精神


(所謂的)"精神分裂證患者",醫院通報社區衛生院?!有"經法院裁判認定"的"法醫學司法精神病(患者)法醫學鑑定證書證據"證據麼...??即使是有“法醫學司法精神病(對患者的)法醫學鑑定證書證據證明",也經法院認定了,醫院也需遵守司法精神醫學的司法法制權限司法管理範疇的專門權限哪…!!


吉爾康


一般來說,重型精神病了。如果有要求,精神病醫院會整理材料,上報殘聯,辦殘疾證,辦低保。這個社區自然會知道。


一生只為他畫眉


犯法的才通知社區。病人用不著。


嬰花贊放


為了安全性。病人嚴重的會傷人毀物,也有自傷的情況。從我住院看,其實,病人是能知道害怕的,有的嚴重的,需要電擊治療,就很怕。得這個病,我認為,主要還是過度的放縱自己的思維和情感造成的。要保持一個平常心,最起碼要自己能駕馭住自己的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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