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別人車撞壞了,要修十天左右,對方要求賠償每天無車開的費用,我該怎麼辦?

dydes


這個無車開的費用其實就是合理的交通費用,這種要求在法律上是合理的,會得到法律的支持。真遇上這種要求,還是老老實實地賠別人的好。


很多人以為撞了車,只要給人修好就完事啦。其實一些附加的費用在法律上也是合理的。例如無責一方因此而增加的誤工費,交通費,這些都是因為撞車而產生的。雖然保險公司不一定賠,但真打起官司來,肯定是要賠的。

具體而言,這個交通費也必須是合理費用。不能夠獅子大張口,當然也不能僅僅是公交費用就可以了。法律上強調的是合理費用,一般應該是出租車費用。當然這個出租車應該是家和公司之間的距離。

回到題目上,對方的要求是合理的。所以題主還是爽快地答應好了。沒有必要為了這麼一點小事傷腦筋了。


律師獨角獸


哎,認倒黴唄,我經歷過一次,快過年了,崑山市場門口碰了一個拿貨的私家車,後車門碰進去一塊,當時商量走保險,報警因為快過年,警察不來,讓去快處中心填單子走快速處理,誰知道車主老婆非讓去4s店換個車門,沒辦法又陪著去4s定損,定損超過2000,又返回找交警定責,我無錫車子,這個交警也是和稀泥,讓我把錢先墊付,尼瑪我也不好說什麼,因為算我全責,9點折騰到接近中午算完事,然後後面事就來了,定損車門3800,我付了,然後要發票回無錫報銷,第一次給我要了300油錢誤工費,我給了,後來說4s店修車 ,車主打車取車加一天請假誤工500,開始我不同意,後來拿發票威脅我不給票,諮詢了無錫保險,沒有發票報不了,沒辦法給了500,說實話前面要了300,後面再要500,真的說這個人這輩子也就是那種發不了財的人,佔小便宜的那種,建議以後堅決不墊付,有問題找保險,涉及到車損大於2000以上的一定要事故科出警到現場,遇到這種情況大家有什麼招,可以留言我也學習一下


俏漁夫大掌櫃


前幾天剛被追尾,定責對方全責,修理費8000,對方是兩夫妻給人打工的,還養4個小孩,開的一輛車齡10年的老皮卡,沒有買商業險,強險只賠了2000,看著人家也不容易,後來有些部位能修的就不換,能不修的就不修,修理費搞到了6000,對方自己掏了4000,唉😔,不知道怎麼說了,我做得應該夠了吧😄


電商的成長日記


這個要站在兩個角度去看的,一個是被撞方:我被你撞了,車子要修理,這段時間我沒有車開,出門辦事上班都不方便,這個是你導致的,你要怎麼處理?覺得對方需要負責。一個是撞方:覺得我撞你車,修你車,其他跟自己沒有關係,我也買了保險了,有事直接找保險,但是人家保險不負責這個呀!

其實只要你被撞過一回,你就明白對方跟你要這個費用沒有錯。我自己就被撞過,對方全責,等配件啥的車子修了半個月,那段時間完全是進出不方便,我家到公司坐地鐵後轉公交再走10分鐘後才到,夏天還熱,另外你開了車後,你就不再想跟大家去擠地鐵擠公交,更何況還帶著電腦!最後我還是沒有跟對方要錢,自己那段期間花了幾百元。所以,都要站在對方立場上想想。


用戶6302202322542


說說自己的經歷

九月份

老婆開車路口等紅燈排在第一個

一會兒後面一輛車直接撞上來

下車很氣

對方也一個勁賠不是

說看手機了沒剎住

然後報警定責

定損修車

4s店倒有代步車

不過是外牌的 就沒要

修了幾天

就打了幾天的車

打車費花了五六百

自己承擔的

沒有和對方扯

畢竟車禍誰也不想的


陸陸無為


我的車停在停車場被人撞了,我要去4s店修,當時看對面態度還好就說的修好了算了,但是4s店離我這有380多公里,過路費,油費,呆了3天修車,回來了叫對方出一部分,對面馬上就翻臉不認人了,保險公司的也是,還叫囂讓我去告他們,所以說這事情當時就什麼都要考慮清楚。不能被撞了自己還吃了啞巴虧


那一翅


我把別人車撞壞了,要修十天左右,對方要求賠償每天無車開的費用,我該怎麼辦?

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第四款: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因此,對方要求賠償這項損失,從法律上來講是合理的。關鍵的問題是合適。

那麼怎樣才算合適呢?

第一,確實需要。對方有證據證明,自己的車輛是日常生活必須的代步工具,而不是偶爾使用。

第二,數額合理。對方有證據證明他主張的代步費用是合理的。例如他原來的車輛每月使用1000公里左右,要求賠償的數額不能明顯超過這個數額。

第三,規格合理。對方有證據證明,他主張的代步車輛沒有超過合理的限度。例如,他的故障車是五萬元左右的二手車,他主張的賠償不能明顯超過這個檔次,他要租用三十萬以上的車輛代步,那就明顯超過了合理的限度。

總之,這種事情,建議由雙方根據法律規定協商解決。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其實遇到這樣的事,估計每個人都會很鬧心。但是事情還是要解決的。我們先來看一下這件事,首先是你把別人的車撞壞了,自己也承認是撞壞的,那就是說自己要承擔給別人修車的費用。再一點就是車要修10天左右,在這個期間,對方要求賠償每天無車開的費用。從這一點上來說對方的要求稍微有點過。因為既然已經答應給他修車了,再提這些要求確實有點不應該。這個時候你應該跟他好好談一談。

兩個人心平氣和的談一談,其實遇到這樣的事情,大家應該換位思考,誰也不想去撞別人的車。那既然已經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就應該好好的把對方的車修好,然後給人家道歉,做到這樣已經可以了,如果對方再提無理的要求,那就不好了。可以買一點東西到對方家裡慰問一下也就沒事了,這個時候關鍵是自己的態度一定要好,要真誠讓對方感覺到你是真心實意向對方道歉。我相信對方能夠接受的。

再一個就是如果對方一直是開車上班的,沒有車就不行的話,如果如果說你上班順道的話,也可以接上對方一起去上班。這樣的話,對方也會非常感激你。說不定兩個人還能成為朋友呢,俗話說不打不相識。但是也不排除有一些人是無理取鬧,比如說可開車可不開車,但是他就要求你給他賠償費用。所以說遇到這樣的事情要分析情況。第3點就是要及時關注修車的情況,讓人家儘快把車修好還給車主。自己開車出門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安全,不急躁,不喝酒,這樣就會避免撞車的可能性。


文史大世界


兩個車輛發生碰撞,假設都是私家轎車,交警判定A車全責,B車無責。B車後備箱裡有一個價值10000元的筆記本電腦也被撞壞了,顯然A車的保險公司是不會承擔這個電腦的損失的,難道這個損失就由B車車主承擔嗎?所以說並不是你買了車輛保險,保險公司就會承擔事故中的所有責任,根據一般私家車購買的險種,保險公司承但了大部分常見的風險損失,降低了你的責任風險,但是像問題提出的因事故引發的交通費,還有類似車玻璃破碎後原車貼玻璃膜的費用等,就得由責任方車主承擔。


無所謂146905779


我剛理賠完,對方全責,修車三天交通費用800,一審判對方支付120的出行費用,較真,不服,上訴中院,最後中院調解,對方保險公司賠400,對方車主賠200,打官司費用50,對方付。其實現在很簡單的,只要提供正常出行(如上下班時間點,出租車)發票,修車單據(有入廠時間出廠時間)或者到正規公司租車發票,提供這些加一份訴狀,費用50,就坐等法院判或者調解,不過過程比較久,一審二審花了5個月。

事情很簡單,交警判他全責,他不服,就是不在責任認定書上簽字,沒認定書對方保險公司不賠。那我只能自行修車,然後修車期間去租一輛相同價位的車輛(法官給的建議),之後將所有票據拿給法院。要是他當初籤責任認定書我就直接叫對方保險俢就好了,也不會有什麼交通費用。這種人就是要治他,他以為拖著我就解決不了,既然告都告了幹嘛不多要點交通費?本來沒那麼多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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