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對目前很多老年人的不婚同居現象持怎樣的態度?為什麼呢?

雲麗婚姻情感工作室


看大家都好像很欣賞老人同居一事,個人觀點,覺得我們是法制社會,什麼都應該有規矩可循,我們要求孩子們不要未婚同居,自己怎麼可以這樣呢?還有既然只要一個可以聊天的朋友,那也大可不必住到一起啊,白天社交場合很多,大家可以聚聚,也可以彼此走動,還有沒有法律保護,一言不合可能就掰了,回家怎麼面對孩子們啊,人家嫌棄我了,我回家了,我看不慣人家了,回家了,個人感覺還是有的荒唐。有點為老不尊的感覺,幾十歲了,可以有朋友同事閨蜜和親人,同居的情人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


塍翼拒絕私信


我的鄰居就是這樣。

鄰居老伴去世了,經人介紹他又找了個伴。這個老伴就像題主說的,沒領證,只是湊在一起過日子。兩邊說好的,百年後各自還是和原配入葬。

我們這邊這樣的家庭很多,雙方商量好,簽了協議,大部分子女也支持。找不找老伴還是要尊重老人的想法,有的想找個伴說說話,有的覺得自己一個人過挺好。不管怎樣選擇,讓老人感覺舒服,快樂,安度晚年,就是孩子最大的願望。





笑紅塵


我大學時有段刻骨銘心的愛情,但大學畢業後勞燕分飛,我留在家鄉本市工作,她分到了北京。剛開始還通信打電話,偶爾相聚一次,以後慢慢聯繫的越來越少,但彼此都沒忘記對方。再以後彼此又結婚生子,過著各自的日子。她的婚姻很不幸,40多歲離了婚,自己帶著兩個孩子艱難度日。還好,她的兒女長大成人後很有出息,也都結婚獨立生活了。我的愛人去世的早,孩子們出國的出國上班的上班。

我們兩人年輕時的戀愛經歷,孩子們也早有耳聞。當彼此愛人去世後,我們也有一塊結婚的想法,但遭到了孩子們的強烈反對。一晃又10年過去了,我們都退休了,就把這個問題向兒女徹底攤牌了。我就搬到北京與她一起生活了。一起散步一起聊天,一起後悔當初沒在一起。買菜做飯洗衣,相互照顧。特別是生病後,兒女們一個都指望不上,只有我們兩個相依為命。

不要管別人怎麼說,找到心疼自己的人就不要猶豫,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一句話文章


老年人不婚同居不好,還是扯張結婚證正式組建家庭要好,不過組建家庭之前,兩位老人都得與各自的子女簽訂贍養、死葬及財產傳承的協議:

一,老人婚姻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子女也不得干涉,依法結婚沒有任何顧慮。

二,子女在老人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55歲)之後,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子女拿多少贍養費/年,自己的父親或母親小災小病子女如何負擔門診費/年(次),自己的父親或母親大病住院治療,子女如何負擔醫療費/年(次)、護理費/年(次),子女應該如何定期看望或探視父親或母親/年多少次,子女如何孝順父母的態度問題要講清楚;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應該如何定期看望或探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年多少次及態度問題都要講清楚。

鑑於後爹或後媽並未生養或撫養對方的子女,如果老人婚後離婚了或喪偶了,必須由對方的子女領回去養老也得講清楚。

這樣,各自子女對自己的父親或母親的贍養問題不關乎老人婚姻的前提下依法一定要履行,老人也有合法的生活來源。

要講清楚,子女不同意的話,老人找戚族、找村組(社區)、找政府調解好乃至於找法院訴訟,一定要依法維權,不能因父子母女親情就隱忍放棄籤這樣子的贍養協議。

三,兩位老人自己名下的財產或收入,老人婚前可以辦妥婚前財產公證,是老人自己的,老人有充分的自主權處理好,縱使老人死後,打算傳承給子女還是老伴,以老人真實意願所立遺囑執行,老伴與對方的子女不至於產生歧義。

把上述問題妥善處理好了,老倆口高高興興扯證結婚,安度晚年,這樣才好。

如果你沒有決心這樣做,或礙於子女反對你又不敢依法維權,隱忍退讓,又要以夫妻名義不婚同居養老,那就沒有這個必要,一是違法,二是傷德,三是譭譽,四是慫懦憋屈,兩個人連自己的子女都擺不平,那苟且在一起,仍然是得不到子女的祝福啊,晚年生活也難以寧靜幸福的!

許多問題就是因為大家對親情、愛情,法律責任、子女孝行等拎不清而打不開情面所造成的啊!法治社會、人情世界,注意方式方法就是。但,不達目的誓不罷休!幸福在老人自己的手裡,要努力去爭取!


獨狼用戶214225798049


老年人不婚同居養老挺好。噴子們不要亂噴。試問現在的年輕人有哪一個女子是處子?哪一個男孩保持了童貞?有幾個兒女孝順?不啃老我認為就是上上之選了。只是不婚同居養老要注意幾個問題:一是同居前的財產各歸各。二是同居後的經濟不論誰錢多錢少統籌安排。三是互敬互幫,不要要一點困難都鬧矛盾而各自飛。四是百年之後事要預作計劃,給各自的孩子講清除,讓他們理解執行。總之一句話:不要各懷異心,同心協力,餘生一定會過得好的。我就是這樣處理的今年68歲了,在一起已五年多了,經常短時間旅遊,正計劃到北京一遊。


建生488


這個問題真的有點兒意思!正巧碰上我是幹養老工作的!老來戀的現象也見識了很多!說起來也有點可笑,哈哈哈,這可能也是當今社會的一個新創新吧!

我說說在養老中的老來戀的感覺吧!一般來說,能夠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人入住養老院,大部分都是失去了另一半。由於老來失去了另一半,感覺生活沒有了希望和快樂,孤獨感倍增。所以,希望離不生活了一輩子的地方,入住了養老院,去度過生命中的最後時光!他或她卻沒有想到,當今的養老院,各種硬件設施非常齊全!各種各樣的活動很多!而且與他或她一樣的情況的老人很多,慢慢地,慢慢地,大家在各種形式的活動中相遇相知,然後有了共同的故事和夢想!然後就、、、、、

另外,現在國家對老人們的關心越來越重視,各種不同類型的老年活動中心遍地都是,這也在不同程度上給失去另一半的老人,創造了一個新的起點!老人們的共同愛好,共同故事,讓他們又開始了新的生活!

但是,他們為什麼不可以大大方方地走在一起呢?關鍵在於各自的子女,這是一個無法抗拒的力量。所以,老人們只能這樣偷偷摸摸的相愛。我在養老院工作時,曾經處理過很多次老人們同居而不結婚的事情!其根源在於各自的子女問題!“可憐天下父母心,到頭來還是兒女不理解”

謝謝大家關注老趙說養老!我就是一個養老人!



老趙說養老


這個問題現在社會上普遍存在,由於老齡化的趨勢,退休喪偶(或離異)的老年人越來越多。這就帶來了孤獨老人如何度過晚年的問題?

這裡一般有兩種選擇:一是再婚。黃昏戀是男女雙方老年人結伴所需帶來的“第二春”。再婚後,倆老過得幸福的也有,但據我所知不多。為什麼?一個重要原因是雙方(或單方)的子女反對,或干涉其一起結合,帶來生活上的困惑,甚至傷心……另一個是再婚後,男方,或女方的性格以及生活習慣,給對方帶來不適應,甚至不滿,造成矛盾越來越多……因為,人到一定年齡(老年)脾氣都比較固執,溝通及體諒比較困難也是因素。所以,再婚老人往往開始是美好的,過下去後,結果是不理想的……

那麼,第二種情況,便是兩個孤單老人同居不同婚。這從法律上講是違反婚姻法的(因為以夫妻名義)。但為什麼又會產生這種情況呢?這就是第一種情況所述,子女反對或干涉,不同意老人再婚……還有兩個老人彼此不熟悉,那就“試婚”吧。同居生活往往心裡負擔較輕,合則過下去,不合則分手各走東西。還有同居生活,雙方老人往往經濟上共同承擔,也少矛盾。現代社會開放,老年人對同居也認可,並無羞恥感。所以說,這種現象也是社會環境,以及家庭子女因素所造成的,也是孤獨老人的一種無奈選擇。


江南劍風


這種現象就是:“後面有轍,前面是車”。現在年輕人不就是未婚同居試嗎?老年人不婚同居現象實在是有它一定的好處和道理。

許多老年人再婚都有著受子女的壓力,這種壓力的根源就經濟和財產的繼承。目前,許多輕人生活壓力大了,特別自私自利,從不考慮父母的老年生活,這是一種驅勢也很難改變。老人未一的辦法就是不婚同居,在晚年有著互相搭伴、互相照顧的生活環境。減少了許多老人未端的財產繼承和分爭的問題。

作為常人,無論時代如何發生變化,孝敬父母、理解父母、支持父母才是人道。老人為子女付出作為子女應該是感恩,而不是為難人。否則,自私不孝的人生就是寄生蟲一樣的人生!


Luzhanxiao


人的一生,老倆口畢竟有一個去逝的早,同死或者相差一二年去逝的概率不大。所以有一個老伴走了,另一個老伴必找個對象,原因是年紀大了,有倆人在一起互相照顧,寂寞時聊聊天,突發病來時,身邊有個人可呼叫120,是很好的,也減輕了兒女們的負擔,兒女們也可安心工作,照料他(她)們的家庭,互惠互利,何樂而不為。至於老人們不領證就同居,我認為是可以的,因為年齡大了,再活不了幾年了,何必辦證,多此一舉,而且雙方兒女們都同意,算是一種與時俱進,社會創新吧。


夢陽178845454


未婚同居,對年輕人來說,本意應該是拉長結婚通道的過渡階段,現在也成為不婚、恐婚的年輕人的一種常見的生活模式。未婚同居,男女雙方可以深層次加深瞭解,在生活習慣上考察融合度,最終確定雙方合不合適進入婚姻,一起生活。有這一段過渡期,防範了因婚前缺乏瞭解婚後出現問題而離婚的風險,彌補了傳統模式戀愛婚姻程序的缺陷。但也有負面的後果,給一些玩弄感情的人提供了方便,規避了法律風險,也讓一些不理智的青年特別是女性受到傷害而不受法律保護。

對老年人來說,婚姻的訴求不是很複雜很強烈,如果依法辦理結婚手續合法共同生活,面臨財產利益的糾葛,和子女的關係問題也會變的很複雜。但是老年人也有感情需求,尤其是陪伴需要,對一部分鰥寡孤獨的老年人來說,在現在社會,有的是子女有心無力去照顧,有的是子女認為是負擔,自己想找個伴一起生活走完餘生,不給子女添麻煩也不看子女的臉色。但老年人想找個合適的伴也很難,正式結婚更需要子女的認可,幾乎很少能如願。所以同居生活而不結婚的方式,只要兩個人都樂意,只要條件都允許,只要子女都接受,是一個最可行的選擇。一是可進可退,雙方意願為主,不受法律約束;二是子女大都希望父母老來身體健康生活平安,有人陪伴給他們解除了麻煩,如果雙方過的很幸福,子女的經濟條件也不錯,也不會有利益衝突。如果需要有婚姻保障,也比較順利。如果雙方生活過程中出現問題,解決起來也容易很多。三是現在的養老模式都在探索之中,都不是很完善,兩個人結伴養老也是最可靠最可行的模式,老年人未婚同居的過渡,有利於這個群體的生活穩定。雖然是和合情合理不合法,但也是時代的潮流,社會的選擇。

中國的老年人數量已經達到兩億以上,老年問題牽扯到億萬個家庭,關乎社會的穩定,老年人的婚姻感情問題也是一個在新時代必須解決好的大問題。未婚同居有利有弊,要在實踐中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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