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出台驻村管理办法 锻造攻坚铁军尖兵

为切实抓好驻村干部履职管理,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制定出台了《同步小康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试行)》共七章三十条,从干部选派、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考核督查、工作保障等方面对全区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具有较强的业务指导性、工作操作性。

严格干部选派。播州区把政治素质摆在首位,要求选派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善做群众工作的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要求驻村干部日常工作与原单位全脱钩、全脱产开展驻村工作,杜绝出现“两头跑”,并且中途不得随意调整,确保干部队伍稳定性,驻村工作连续性。

明确工作职责。各级驻村干部在镇(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支持和指导村党组织书记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一宣六帮”和“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的要求开展抓组织建设、促基层治理和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注重日常管理。对驻村第一书记“双重职责”(驻村帮扶职责和驻村工作组日常事务)和驻村干部真蹲实驻、每月吃住、工作在村时间作了标准量化规定。同时,明确派出单位领导定期到村实地调研指导、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出谋划策,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好“资金、项目、责任”三个捆绑帮扶。

强化考核督查。考核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考核原则,注重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对驻村期间无故脱岗的、工作不认真的、对违反纪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给予扣除(取消)目标(绩效)考核奖励、约谈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召回管理另派等形式的问责处理。

突出工作保障。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村工作期间,原人事、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由区委组织部统一购买不低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求各级选派单位认真落实好驻村工作经费、浮动工资、边远津贴、体检、保险、生活补助、带薪休假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好健康体检、干部家属开展走访慰问。还将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任职工作期间工作表现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评聘职称、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激发了全区广大驻村干部攻坚拔寨、鏖战贫困,争先进、创一流的干事创业激情。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实施,有力推进全区同步小康驻村帮扶工作,快速构筑起“三个精准”(精准选派、精细管理、精准发力)的工作格局,为全区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清零”任务,攻坚深度贫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锻造攻坚铁军尖兵。(唐兴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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