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批捕了,還能取保候審嗎?

由寶寶119


被批准逮捕後,也是有機會取保候審的;但是在我們國家的司法實務當中,繼續羈押是常態,取保候審是例外。

很多時候,在這種情況下,有人向你拍胸脯說可以取保候審的,基本上就是一個騙子。

根據我的經驗,逮捕之後,具有如下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審:

第一種情形,司法機關認為當事人被羈押的期限,與當事人可能判處的刑期相當了,可能取保候審。

很多年前,我辦過一個當事人涉嫌販賣毒品的案件,這個當事人涉嫌的犯罪事實有兩起:

第一起,當事人販賣了一小包甲基苯丙胺給某人。

第二起,當事人收了一個外地寄過來的快遞,偵查機關從這個快遞裡搜出來了16克甲基苯丙胺。

由於案件存在爭議,這個案件在審判階段,人民法院退回補充偵查了兩次,然後又延期審理了兩次,最後還是判決販賣毒品罪成立了。

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在二審法院又放了將近八個月,然後裁定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審。

重審階段,遲遲不開庭,突然之間,對當事人取保候審了,原來重審法院認為公訴機關對當事人的第一起指控不成立,沒法定販賣毒品罪,改判當事人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了,最後判處的刑期剛好等於當事人被羈押的期限。

為什麼會這樣呢?

在這種情況下,不取保候審的話,羈押的期限將會超過當事人被判處的刑期,那多出來的羈押期限豈不是要國家賠償了?

第二種情形,在審查起訴階段或審判階段,司法機關認為當事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或者是否構成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並且基本上沒有辦法補正的,可能會取保候審。

我以前辦過一個當事人涉嫌故意傷害罪的案件,我的當事人持刀砍了被害人一刀,偵查機關認定被害人的傷殘程度為輕傷,理由是被害人的傷口過度為11cm,已經超過了10cm。

在審查起訴階段,我閱卷之後,發現傷口的長度實際上是9cm,多出來的那2cm實際上是手術傷疤。

我寫了一份法律意見給承辦案件檢察官,第二天,當事人就被取保候審了。

為什麼會這樣呢?

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明顯可能就是無罪的,不能一錯再錯啊。如果不取保候審的話,辦案人員就可能涉嫌瀆職了。

當然,除了上述兩種情形之外,還有一些情形也是可以取保候審的,這裡就不展開說了。


王如僧律師


如果被批捕了,還能取保候審嗎?看來你是一點也不清楚,“批捕”與“取保候審”之間的聯繫。公安機關對於嫌疑人有涉嫌犯罪的情形,會向檢察院申請對其批捕,檢察院審查認為符合逮捕的條件,就會發出逮捕令。公安機關將嫌疑人逮捕,因為逮捕以後,是刑拘還是取保候審,或是監視居住。這就取決於嫌疑人的各種條件,假如罪行刑期較重,或者是對社會有危害的,就會採取刑拘的方式,反之就有可能採取監視居住或者是取保候審。所以,只有批捕了,才有可能取保候審。(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王萬東


具體可以查閱鄧世運律師的文章《被逮捕後如何取保候審》


“被逮捕後還可以取保候審嗎?”“批捕後怎麼取保候審?”“逮捕後取保候審的難度有多大?”……諸如此類的問題是很多當事人及其家屬關心的問題,也是筆者在執業過程中經常被問及的問題。在本文中,筆者根據司法實踐和執業經驗,就此問題進行解答。


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被逮捕之後,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申請並不必然會獲得批准。取保候審的申請,是否能夠獲得批准,不能一概而論,必須具體到個案,脫離個案來回答被逮捕後是否可以取保候審是不嚴謹的。


具體到某一個案件,是否能夠取保候審?一方面取決於該案是否有這樣的事由;另一方面取決於辯護律師能否找準案件的突破口並採取正確的策略。從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看,逮捕之後取保候審的主要思路包括直接申請取保候審和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

一、直接申請取保候審

直接申請取保候審,是指有取保候審法定情形的,辯護律師直接為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就司法實踐看,逮捕之後直接申請取保候審的,獲得辦案機關批准的情況比較少見,立法上的原因在於,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對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採用列舉型的立法模式,不具有該條款所列四種情形的,不可以取保候審。辦案機關將當事人逮捕,也意味著辦案機關認為當事人沒有取保候審的法定情形,取保候審的申請不被批准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二、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

羈押必要性審查,是指檢察院對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建議辦案機關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監督活動。羈押必要性審查在司法實踐中實施的情況如何?媒體報道的下列情況,可窺見一斑。2016年1月至8月,上海市檢察院機關共對1363人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經檢察機關審查並建議,其中有597人因不需要繼續羈押而被釋放或者變更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當事人符合什麼樣的情形,經羈押必要性審查後可以被建議辦案機關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根據相關司法解釋, 經羈押必要性審查,具有四種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檢察機關應當向辦案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經羈押必要性審查,具有十二種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且具有悔罪表現,不予羈押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檢察機關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就司法實踐看,因為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且已完成相關取證工作;或是因為認罪態度和羈押表現較好、刑事和解或者退贓退賠、獲被害方諒解;或是因為家庭情況特殊、身體殘疾或患有嚴重疾病等,被認為不需要繼續羈押,被建議辦案機關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情況較為常見。

對比應當、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的情形與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前者的範圍明顯比後者的範圍要廣得多,一個案件,也許不具有取保候審的情形,但很可能會具有應當、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的情形。因此,一個案件,直接申請取保候審可能不會獲得批准,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就可能會被檢察機關建議辦案機關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就目前的司法實踐看,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最難的在於立案。羈押必要性審查,包括受理、立案、審查、結案、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建議等程序,申請只有立案,才有獲得檢察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建議的可能,但實踐中部分檢察官常會以“理由明顯不成立”為由決定不予立案,有鑑於此,辯護律師在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時,應注意以下三點:

一、具有相關規範性文件中所列的十一種不宜立案審查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情形的,謹慎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

二、不需要繼續羈押的理由,應該圍繞相關規範性文件中應該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的四種情形、可以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的十二種情形組織,有相關證明材料的,應當一併提供,避免無理由或者理由明顯不成立的申請;

三、辯護律師應當善於藉助看守所、檢察機關駐看守所檢察室等其他相關機關來實現啟動羈押必要性程序的目的,譬如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具有其他特殊法定情形不適宜繼續羈押的案件,辯護律師可以向駐所檢察室、看守所反映,推動檢察室、看守所和辦案機關溝通,實現啟動羈押必要性程序的目的。


鄧世運刑事律師


如果被批捕了,還能取保候審嗎?

一般來說,批捕了意味著案件性質比較嚴重,在案件偵查及審查起訴,審判階段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檢察院有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但是如果案件中沒有出現新的情況或者從輕減輕處罰情節,取保候審申請很難通過獲准。

在法院審判階段,如果如果法院決定判處緩刑,那麼也有可能主動為被告人辦理取保候審。


在線法律人


我國刑事訴訟法關於逮捕的強制措施規定是,“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五)可能自殺或者逃跑的。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我國刑事訴訟法關於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規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符合取保候審法律規定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我曾代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上午9時被檢察機關傳訊,下午3時被批准逮捕,下午5時被批准取保候審,委託人自被逮捕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至一直被取保候審,有罪判決書生效後繼續擔任公務員,他從沒有送進看守所,主要是檢察院和法院採取取保候審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被逮捕並羈押的本地犯罪嫌疑人比外地犯罪嫌疑人容易批准取保候審,外地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管困難。

如果被判處有期徒刑併入監服刑的,取保候審期間不折抵刑期。遊手好閒無所事事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容易在社會上惹是生非,還可能被撤銷取保候審,儘量把他們關進監牢,在裡面規規矩矩待著,深刻反省失去自由的痛苦,讓他們服刑後脫胎換骨,從新做人。


429方寸世界


能不能取保還是要看有沒有關係:(我說的是在同等的案件哈)這個社會只有哄的到老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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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後,當然可以取保候審,但要看什麼案情。

一、取保候審在所有階段都有可能被批准。

案件的辦理在哪個階段,就向辦理案件的對應機關提出。比如偵查階段,就向偵查機關提出;審查起訴階段,就向檢察院提出;審判階段就向法院提出。而在偵查機關已經向檢察院提出逮捕申請,檢察院在審查過程中的時候,也可以向負責審查的檢察院提出羈押必要性的辯護意見。

二、能否批准取保候審要看案件實際情況。

(一)法律規定可以取保候審的情況: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一般不得給予取保候審的情況:

1、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2、對於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審;3、以自傷、自殘方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4、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黑貓警長之矯情包子


只有批捕後才能叫取保候審。這才能辦理取保候審。批捕前的拘傳和拘留都有時間限制。期間不能出去,如果超過了法定時間沒能批捕,就必須放人。


真誠555888


可以,隨時可以轉變強制措施


還是隱個名字不讓人知


可以,公安檢察院法院都可以,一般都是三年以內案情輕微初犯基本判緩這一類的。當然也要看關係,沒有特殊情況逮捕後都不會主動給你取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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