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營裡村,村民,享受了易地搬遷政策,我的宅基地怎麼處理?

謝永福27


享受易地搬遷政策的舊宅必須騰退。

按照國家政策,所有易地扶貧搬群眾的舊房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騰空,原宅基地使用權收歸集體,進行復墾。這個在搬遷之前就簽訂有協議的,前提也是個人自願搬遷!

也就是說你已經享受了國家的搬遷政策拿了國家的補助,等於國家把你的房子買了,又給你補貼錢買新房子,所以你現在的房子就屬於國家的了,必須按規定來拆。而且主動拆了,還有騰退獎勵,每人1萬元。

宅基地任何時候都屬於集體所有

按照一戶一宅的政策解釋,宅基地屬於集體所以,個人只有使用權,所以任何時候宅基地都是集體的,不是那一個個人的,不管拆還是不拆。

應拆盡拆,一間不留

舊房拆除按照宅基地上的所有建築及其附屬物全部拆除得原則進行,不能拆一半留一半,拆了主建築留下副建築,拆了住房留下牛圈……

不予拆除的三種情況

  1. 搬遷村屬於國家批准的傳統保護村、少數民族特色村、國家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已經具有省級文化旅遊價值的重點村,及文物保護單位!
  2. 地方上正在申報的上述情況!
  3. 兩戶及以上共同居住的連體房,就是共用一堵牆,拆了這家,另一家就垮了。但按照要求,要進行封門封窗,禁止入住!

阿刁是老農


易地扶貧搬遷實際上是宅基地房屋產權交換,什麼意思呢?就是用自己的房屋和宅基地換取扶貧安置房,再說明白一點就是獲得易地扶貧搬遷的,老家的房屋要拆出,宅基地使用權歸還村集體。

易地扶貧搬遷是國家政策扶貧的要求。

國家政策要求,到2020年,農村人口要實現全面脫貧,居住條件差是農村貧困人口扶貧的重要因素,農村要想全面脫貧,貧困戶的住房問題首先要得到解決,住房解決以後,還要考慮扶貧搬遷戶的就業及家庭收入來源問題,一方面,鼓勵和引導扶貧搬遷戶依法流轉農村的承包地,享受土地流轉收益。二方面,想方設法為扶貧搬遷戶培訓實現就業和創業,能安排工作的,相關部門和扶貧責任人要想方設法找事情給扶貧戶做,能創業做生意的,相關部門會提供各項優惠扶持,幫助扶貧搬遷戶實現就業和創業,從而在城市穩定下來。



易地扶貧搬遷戶是國家新型城鎮化的要求。

為增加城市人口,提高城市經濟活力,國家政策要求,要實現1個億的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地方政府為了完成新型城鎮化的工作任務,除了鼓勵有條件的農民自願進城安家落戶外,還將農村貧困人口大量搬遷進城,一是可以實現農民脫貧,二是這些農民進城後會為國民經濟生產總值做貢獻,所以易地扶貧搬遷不光是扶貧任務,也是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工作任務。


減少農村人口有利於農村經濟收入提高。

農村本來就窮,缺少資源,大量農村人口居住在農村爭佔僅有的土地資源是非常不利於農村經濟發展的,只有農村人口少了,人均佔有資源和社會福利多,政府扶持農村的擔子輕了,農民的收入水平才會不斷提高,最簡單的一個道理,人少湯練。很多村集體為什麼不接收城市戶口遷回農村?因為城市人回農村會分走他們的好處,所以,農村人口越少越好,城市人口越多越好。

總之,享受了農村易地扶貧搬遷的農戶,農村的房子要被拆出的,宅基地使用權歸還村集體,今後不能再回農村建房子,土地不收回,可以依法流轉,或者有償轉讓,就是要讓易地扶貧搬遷戶在城市紮根,為城市經濟建設作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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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戶阿洪


筆者當地最近兩年因為精準扶貧,前後搬遷了300多戶深山區的貧困群眾安置在了鎮區,享受了易地搬遷政策。下面,就來說一下相關政策規定:



一戶一宅

毫無疑問的是——“原來的宅基地肯定不能確權”。按照我國現行的“一戶一宅”宅基地政策,一戶農戶只能擁有一戶宅基地,所以,以前的宅基地是不能被確權的,就屬於違法建築,即使不會被強制拆除,在以後的徵地拆遷過程中,也不能享受拆遷補償。



拆舊復墾

筆者當地,在農戶確定要享受易地搬遷補助政策,實施易地搬遷項目時,當地政府就會與其簽訂一份拆除宅基地上房屋,恢復耕地的協議。只有簽了協議,才能享受易地搬遷項目補助,而如果實施了項目,但不拆除宅基地房屋,恢復耕地的話,屬於違約行為,不僅會收回享受的項目補助,而且還可能面臨著更嚴重的處罰。



復墾耕地

宅基地上舊房子拆除以後,宅基地就成了耕地,不用擔心耕地的歸屬問題,耕地的承包經營權依然屬於宅基地所有人。

以上只是筆者當地對於易地搬遷和舊宅基地的有關規定,有可能,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規定。您那裡又是怎樣規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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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這個問題阿麗來回答。

根據題主的意思,自己屬於貧困戶,並享受了了易地搬遷政策,分得了扶貧搬遷房。那根據貧困戶易地搬遷方案中的基本原則“一戶一宅”,“騰舊宅搬新宅”政策,貧困戶原來的宅基地是要回收集體的。


為什麼這樣說呢?

我們首先要明白這裡的“一戶一宅”。

在貧困戶實行易地搬遷以前,在農村一般都擁有自己的宅基地,這裡的宅基地貧困戶實際只有使用權。而當貧困戶實行了易地搬遷後,擁有的搬遷房政府也會發放不動產證。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收回貧困戶的舊宅基地,那就成了一戶兩宅了,這和國家“一戶一宅”政策是相違背的,而且對其他村民來說也不公平的。


其次要明白“騰舊宅搬新宅”政策。

這個也好理解就是隻有舊宅基地騰退了,才能入住易地搬遷新房。換句話說如果舊宅基地不騰退,那搬遷新房是辦不了不動產證的,同時搬遷資格將被取消,相應的補助也會收回。

說到這裡我們應該能很好的理解舊宅基地處理辦法了,就是要騰退並回收集體,舊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再屬於搬遷戶,自然資源部門也不給確權登記。舊宅基地的使用權回收集體後,當地政府部門、村擁有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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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阿麗


異地搬遷是扶持貧困村的一項扶貧政策,主要是針對的村子在深山裡,基礎條件很差,交通,飲水,用電都不方便的村莊。

村子搬遷以後,原來的村子土地就歸村集體了,用新建的房子置換了原來的宅基地。所以,你原來的宅基地就不是你的了。

再說,你原來的宅基地也沒啥用了,村子沒人了,各方面條件也不好,留著有啥意義?把該放下的放下,才能輕裝前進。

老農觀點,歡迎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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