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883 證券簡稱:湖北能源 公告編號:2019-065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無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基本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方式:現場表決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2.會議召開的時間:

(2)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9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時間為2019年10月24日15:00至2019年10月25日15:00。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武漢市洪山區徐東大街137號能源大廈3706會議室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長瞿定遠先生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人數共7人,代表股份數 2,035,330,473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2769%。其中中小投資者共6人,代表股份218,577,333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3589%。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人數共3人,代表股份 1,826,819,995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8.0727%。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授權委託代表人數2人,代表股份 10,066,855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1547%。

3.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股東共4人,代表股份208,510,478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2042%。

其中,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投資者股東4人,代表股份208,510,478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2042%。

4.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律師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具體情況如下:

(一)《關於公司子公司對外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本議案為關聯交易事項,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峽集團)同為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電力)、關聯交易方三峽財務(香港)有限公司控股股東;長電資本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電資本)為長江電力全資子公司。因此,關聯股東三峽集團、長江電力、長電資本應迴避表決本議案,本次會議三峽集團、長江電力及長電資本未出席股東大會。

表決情況如下:同意2,035,310,173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99.9990%;反對20,30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0010%;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

表決結果:通過該議案。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為:同意218,557,033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99.9907%;反對20,3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0093%;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楊嶽濤、李姍姍

3.結論性意見: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湖北能源《公司章程》、《議事規則》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及會議記錄。

2.見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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