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愛心媽媽”提起兩行政案開庭,武安民政局等否認“取締”行為

因涉惡案件一審被判20年後,2019年10月25日,備受關注的河北武安“愛心媽媽”李利娟(身份證名“李豔霞”)啟動的兩起行政訴訟案件在武安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未當庭宣判。

今年49歲的李利娟曾是武安當地的慈善明星。在媒體此前的表述裡,從1996年收養第一個棄嬰開始,21年間她共收養了118個棄嬰。2006年,李利娟因其善舉被評為感動河北人物,並多次被國家級媒體宣傳報道。

轉折出現在2018年5月4日,河北省武安市民建福利愛心村“因連續三年未參加年檢”被當地政府撤銷登記,74名孤兒、棄嬰被當地政府部門重新安置。同一天,李利娟因涉嫌敲詐勒索、擾亂社會秩序被警方刑事拘留。

武安市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出,“為達到非法目的,被告人李利娟、許琪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糾集多人採取威脅、欺詐等手段,實施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敲詐勒索、詐騙、職務侵佔等一系列犯罪行為,嚴重擾亂當地社會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9年6月21日,經過連續三天的開庭審理,法院宣佈李利娟等16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偽造公司印章、敲詐勒索、詐騙、職務侵佔、故意傷害、窩藏一案擇期宣判。7月24日,武安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利娟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等4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六十七萬元。目前二審尚未落定。

近日,界面新聞記者從李利娟行政案代理律師殷清利處獲悉,李利娟此前提起的兩起行政訴訟案件分別為:第一起,李利娟不服武安市行政審批局於2018年5月4日作出的《撤銷(愛心村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行政許可決定書》而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第二起,李利娟依據2018年5月4日新武安微信公眾號所登載的文章,對武安市民政局、武安市公安局、武安市公安消防大隊、武安市衛生健康局、武安市午汲鎮人民政府確認其聯合取締行為違法一案。

李利娟訴稱,武安民建愛心村是一家經過武安市民政局依法批准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經營範圍為收養孤殘兒童、養老服務,其間皆依法辦理各項年檢工作。其認為“2018年5月4日,被告武安市行政審批局緊急召開聽證會並當即作出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涉嫌違法。

同一日,武安市委宣傳部指定信息發佈平臺、微信公眾號“新武安”發文《我市依法取締李利娟福利愛心村,所涉孤兒棄嬰全部妥善安置》,載明“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市民政局牽頭,聯合公安、消防、衛計等部門和午汲鎮政府,對李利娟福利愛心村依法予以取締”。

殷清利表示,從行政執法角度來看,被告在法庭上沒有提交任何關於取締愛心村的依據和現場採取行政行為的證據,包括案件來源、依據及相應的法律文書。正因為沒有按照行政處罰法的程序作出立案、調查、聽證、處罰決定送達等相關取締的文書,才確認被告的取締行系違法。

針對第二起確認取締行為違法案件,武安市民政局等五被告在庭審過程中均否認其行為系“取締”行為,而是到現場配合相關工作,並且認為新武安微信公眾號的文章不應作為證據使用。

經過2019年10月25日一上午的開庭審理,法院並未當庭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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