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小學去掉了早晚自習,為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可現在又增延課時,每生每月100元,你咋看?

聞聲36


在學校辦公室裡和老師們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感覺到這是一個可笑的輪迴。

剛參加工作的時候,通常會自己自願給學生們補課,而這種補課不收取學校一分錢,也不收取家長一分錢完全自願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後來被教育主管部門,認為加大了學生的負擔,延長了孩子的學習時間,屬於一種非法的教學行為。

那時候在全國一片大好的情形下,幾乎所有的這種行為都被批評的體無完膚,家長也跟著吆吆喝喝,隨之,那些熱心於從事免費教育的一些老師們,也吸取了經驗教訓,甚至時常有因為給孩子加班學習而造成了一些安全事故,最終老師完全承擔責任的案例,在實時敲打著老師們。

在這種教育教學行為被取消之後,家長們面臨著一個高效的選擇,由於自己工作時間或者某些方面的需求,孩子們進入了輔導班兒,輔導班的輔導價格節節攀升,同時又大力打擊在職老師辦輔導班的行為,於是打擊,辦輔導班的老師越厲害,輔導班的價格越高。

隨著價格越來越高,家長們又開始呼籲,學校出面來辦輔導班兒,也就是所謂的客戶延時服務。

但是時過境遷,這種行為已經變成了一種必須交錢的行為,家長自願讓孩子參加學校組織的客戶延時服務,不參加的話不交錢,參加的話要交錢,錢雖然不多,但是想一想20年前一分錢都不要的情形,現在又出現了一個收錢的類似行為。

當然學校出面辦輔導班和20年前,學校免費多上一節課,有著異曲同工之妙,變化的就是,現在家長掏錢了,心裡踏實了。原來不掏錢,還打電話舉報,就這一點區別。

想想真好笑。


宜城老師


首先,我要申明一點,我對學校這樣的改革,是沒有意見的。畢竟,方便了很多夫妻都上班,沒有老人帶小孩的家庭。

作為家長,我想我們擔心的問題應該是一樣的。先說說我們這裡的部分老師吧。

一年級的時候,去給孩子報名,老師就問我,要不要搭餐寫作業,我婉拒了,結果,全班五十三人,有四十多個孩子都去了,為什麼呢?怕得罪老師。

有一段時間,老師搞積分獎勵,表現好就給積分,達到一定的積分就發個大獎狀,貼在教室裡。

我兒子回來對我說:“媽媽,你就讓我去老師那裡寫作業吧!老師把積分都發給那些搭餐寫作業的同學了。在老師那裡吃飯不講話,獎勵一百積分,上課正確回答一個問題,只獎勵五積分。我什麼時候才能拿到獎狀呀?”

還有一次,我兒子回來對我說,今天沒有家庭作業,我很奇怪,問另一個家長,他說有啊!他的孩子是搭餐寫作業的,中午的時候,就佈置了家庭作業,晚上老師有事出去了,不是他放學,他就把家庭作業的事給忘了。

如果你的孩子是自己帶回去吃飯了,那還好,老師也體諒你家裡條件不好,不與你計較。你若是讓你的孩子去了別的地方吃飯,那你的孩子可能就要在班上坐冷板凳了。

學校裡,每個班主任都搭餐,不搭餐的,也有搭餐的業務,把你介紹給某個地方,別人給他一點回扣,在我們這裡,這是公開的秘密。

老師搭餐寫作業,初衷我覺得是好的,只是慢慢地發現了商機,很多老師的心思都在這個上面去了,沒有用心上課。

並且你去不去老師那裡,結果都是一樣的,老師的業務太多了,根本就忙不過來。遇到這樣的老師,那就是自認倒黴了。

最怕的就是個別老師,利用工作的便利,積極的開發市場,卻沒有對孩子真正的負責。讓家長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很尷尬、很無奈、很苦惱。


探索幸福密碼


我們這裡的學校搞個延時,學生每個月要交100塊錢,不知道這是不是教委的文件,還是學校的規定,老師的工作時間是8小時工作制嗎?記得我們小時候上學沒有現在這麼複雜,作業這麼多,不知道要家長接送的。那時候好像孩子也不主貴,能吃飽不錯了,過年才給做件衣服。50元養一大家人。現在的年輕人矯情,45千不夠3口人花的,老人還得幫,真是的老人們一個月就花1千多點。無語無語。


用戶1065043658260


"三味"認為,該小學取消早晚自習及之後又增延課時並收費的做法,是符合當前教育行政法規的。

首先,關於取消早晚自習。

當前國內的小學基本上是沒有早晚自習課的,學生早上8:00左右入校上第一節正課,下午4:30左右放學回家。這既是小學生的正常上學時間,也是小學老師一天正常的上班時間。

除非在一些生源地域較特殊的小學,必須採取寄宿制時,學生吃住在校,學校則會在作息時間上安排早讀和晚自習。而且,這種情況也多存在於高年級學生。


如果學校多年來一直就是這種寄宿制學校,由於以前是不存在收費情況的,所以按長期以來的"老習慣",學校一般也不會向學生收取早晚課費用的。比如,"三味"所在地的農村中小學,所有的中學及小學高年級(五、六年級)長期以來都是實行寄宿制,學生需上早晚課,但學校從沒收取過任何費用,學校以日常教學工作量的形式分配給教師,教師是沒有任的補助費的。

但由於近些年升學競爭壓力增大後,不少城鎮學校原本屬非寄宿制學校,也逐步增加了早晚課,或許會藉機收取一些費用。

隨著近年"減負令"更為嚴厲,上面有規定,小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得超出限定時間,因此,不少學校曾安排有早晚課的,也相繼予以取消了。——這才是正常的!

其次,關於增延課時及收取課時費問題。

這是近二年來才出現的一個新生事物!

它的法規依據就是教育部曾頒佈的一個文件,為解決家長下班和孩子放學時間不同步的"三點半"問題,避免學生放學後仍需進課外輔導班而增加學生的負擔,上面允許有需要的學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家長自願開展課後服務活動,並允許學校向家長收取適當的延時服務費。



但要求學校:堅持家長自願原則;收費標準應合理;課後服務活動不得用於完成教學任務而變相為有償補課。


我是頭條號“三味聊教育",力求用時代的眼光、理智的頭腦、友善的言語,與您一起聊教育那些事。感謝您的閱讀、點贊和關注,並期待與您共同探討本問題。

三味聊教育


我也來說兩句吧,首先至少我們這裡小學是沒有早晚自習的,而且上面規定小學生在校時間不能超過某某小時,並且會對學校的作息時間進行檢查,看看是否超時,這就叫所謂旳減負。

由於這個原因,小學很早就放學了,由於放學時間比下班時間早太多,許多上班族家長有意見了,於是上面有關部門又開始順應民意了,為了讓家長能正常接到孩子,開始推廣所謂的課後服務,說白了就是家長出錢,老師帶孩子,自願報名。此事其實與教學半點關係都沒有,家長和教師的關係在此刻僅為僱傭關係。當然,課後服務的內容肯定是教學話動,一個是作業輔導,一個是興趣愛好班。說實話,課後輔導其實很受一些家長的歡迎,至少以後家裡不會雞飛狗跳了。儘管收費不高,我們縣城才幾百塊錢一個學期,但是許多人都拿學校收了錢來大做文章,認為老師就該無償輔導學生,卻完忽視了外面的各種輔導機構幾百塊一個月的收費,這和西方的雙重標準如出一轍。

其實所謂的減負和課後服務都是上面的意思,學校和老師都是被動參與,但這口黑鍋是註定背上了。


打球的小腦斧


你的意思很明顯,就是上課可以,但是不能收錢,老師就應該無償服務。最好還能學校管飯,包上大學,而且老師還不能體罰我家孩子。畢竟孩子成績好是我們自己聰明。幹老師何事?成績不好就是老師的錯,上課不講,作業不認真批改。一個老師居然還有能力娶妻生子,買車買房,太無恥了。


懶懶她爹


這是在減輕學生負擔政策設計上的缺陷。只考慮在時間的絕對值上給學生減負。沒有考慮到整個社會人們生活工作的時間實際情況。說決策拍腦袋有點兒過,但由此引發的很多矛盾也是現實問題。我們的孩子放學後去哪兒,當初根本沒有考慮這個問題。減輕負擔的方式很多,不一定就是提前放學這一種方法。可能教育部門更多的是考慮安全問題,此種方法確實簡單有效。但教育者沒有從家長和學生這個根本上去認識教育,看待教育。對以生為本存在認識上的偏差,重管理輕服務。其實在我們六七十年代放學之後就有自由活動和自習時間,那個時候的學習確實沒有這樣重,但那個時候的人,不也考上大學嗎?有很多人不也成為了一個時代人物嗎?好的東西還要保留啊。按照八小時工作制來核定工作量。確實超過八小時可以考慮適當付費。這也符合勞動價值規律。確實延長服務需付費的,教育管理部門應該制定統一的規定,有些地方政府財政買單,有些家長買單,人為造成社會不公。教育是是國之根本,未發展的支撐,教育為民之憂心的局面需要下大力氣改善。


泉石生涯


這不是減負,而是變相的有賞補課。

小學雖然去掉了早晚自習,但沒有去掉作業量,這不是減負,而是減少了自習的時間。如果小學自習的話,必然要老師上課.,而且是無賞的上課。但現在將原來去掉的自習時間又重新用來上課,並且還收100元錢,也就是上自習收錢,只是繞了一個圈子,換了一種說法而已。不過這種收費很低,一般家庭都願意留孩子在校上課,更不會舉報老師。


程世儒


您的問題可以分為兩個部份。兩個部份皆為真。答案也是兩個部份,卻一真一假。

這兩個部份是:1,小學生為了減輕課業負擔就需要砍掉早晚自習嗎?2,小學生集體補課收了錢就不成為孩子的負擔嗎?這兩個問題互相交織,矛盾迭起,顯示出提問者及家長的無奈!筆者作為一名小學教師,雖不涉及集體補課收費只聆聽領導官宣不給一二年這學生留書面作業之外,對這種無奈頗有同感!暫且給兩份答案:一是學校為減輕學生課業負擔而砍掉早晚自習課,外在確實能減輕學習負擔,更重要的原因是老師也不想上,不拿補貼的早晚自習,多數老師一定不歡迎,一旦砍掉,師生皆大歡喜。可是我們別忘了,砍掉早晚自習來刷掉孩子們的課業負擔根本就是幌子,要求拿補貼才給孩子鞏固補課才是老師集體的真實的小九九,因為砍掉早晚自習與課業負擔沒有幾毛關係。這種負擔的減少實質是一種放任不管,對早晚學習的黃金時間進行殘忍誅殺!第二,延時補課又收100元,正好達到了教師們的目的,既要了教學成績,又要了人民幣,心理平衡了!這時,不談負擔不負擔的問題了!這是教師趨利避害和師德方面的雙重標準,讓人不敢恭維!

終上所述,收家長之費延時補課是不合邏輯也是違規的。小學,只能進行課程改革,只能要求教師進行課堂技術精進!對於必要的補課,應當是政府行為,即政府給出一定補貼,對部份滯後生進行必要補課,也即補課只能針對少部份學生,補課費取之有道!要向家長的收取補課費,務須充分論證,合理合法,讓家長心悅誠服!

以上回答,希望能讓您滿意!!


呂氏臘明


勞民傷財,課後服務和課外活動衝突,老師的工作時間延長,學生的在校時間延長,很多學生都餓了,學生累老師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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